活動集合時間:2006年12月28日 09:50am
活動集合地點:台北市政府南門外(松壽路)、世貿三館對面人行道初步估計有九成的台北市單車騎士,曾經有過單車失竊的經驗。要建立一個對單車友善的城市,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單車失竊的問題。因為沒有安全的停放空間,就無法增強民眾使用單車的動機;沒有安全的停放空間,就無法讓單車騎士購買性能較好的車子,也就無法增加單車通勤的距離。
要降低單車失竊的問題,使用單車烙碼、戶外監視器、期待警察捉小偷,都是不切實際亡羊 補牢。因為單車需要的停車空間不在戶外,而是在辦公大樓裡、在集合住宅裡、在商場裡、在政府機構裡。
我們疑惑:
為 何汽車可以停在室內,還有警衛看管,而腳踏車卻只能風吹日曬,還要自求多福不被偷?
為何大樓興建時設置地下停車位,還因此可以得到增加樓地板面積的獎勵,而單 車卻不能進任何大樓?
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對單車友善的都市政策,不是交通部訂定的『限速25公里』的交通規則。
根 據交通部95年做的自小客車使用調查報告, 13.8%的自小客車使用者,通勤距離不到5公里;另外有24.5%的開車族通勤距離只有5-10公里;也就是說將近百分之四十的的開車族通勤距離不到10公里。這份資料顯示一個令人驚訝的數字,台灣使用小汽車的方式實在已經太氾濫,汽車正不斷地吞噬我們的空間與環境。
5公里,代表騎單車15分鐘的距離,從台北車站到市政府,從台北車站到台大,從台北車站到士林夜 市,這些都是單車合理的活動範圍。但目前市政府的規劃,卻只把單車當作信義計劃區內,民眾休閒購物的街景,或者將自行車道放在人行道上,讓自行車與行人爭道,繼續放任小汽車毫無節制的成長。
我們要求政府應當根據各種交通工具的使用方式,以及考量各種交通工具對環境的沖擊,來合理的分配這個城市的空間。政府不應一味的服務小汽車的使用者,為他們開道路、挖停車場;當小汽車的使用越便利時,小汽車就越氾濫,而後這個城市就會一直陷入塞車、開路、挖停車場的惡性循環。
一個永續發展的城市必然是給與單車一個生存的機會與空間。而那些通勤距離不到五公里的開車族,根本不應該開車佔用停車位、佔用道路面積、污染我們的環境,所以,我們合理的要求,釋放13.8%的停車空間給腳踏車;縮減13.5%的車道空間,還給腳踏車。
唯有從停車空間、道路面積的合理分配,才有可能建立一個對單車友善的城市,邁向一個永續發展的城市。
我們訴求:
1. 所有停車場,釋放13.8%的空間給自行車停放。
2. 修改『停車空間容積獎勵辦法』,自行車停車空間必須佔13.8%以上,才得以申請容積獎勵。
3. 逐步限縮汽車車道面積13.8%,釋放出來的面積興建自行車道或人行道。
我們只有一個地球,不能讓馬路毫無限制的蔓延。
我們只有一個台灣,不能讓汽車毫無節制的成長。
綠黨、火盟共同徵求五十位熱愛地球、關心環保的單車騎士,一同為爭取單車的生存權益來行動!
綠黨、火盟 敬邀
聯絡人:綠黨綠色交通支黨部召集人 徐文彥
Mobile: 0920-39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