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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轉貼]「護樂生、文化發聲」連署聲明
2007/03/19 00:32:46瀏覽230|回應0|推薦3

樂生院民與樂生療養院,正面臨迫切的拆遷危機! 
我們的國家藉著「發展」之名,將動用警察暴力強制迫離樂生院民!

我們肯切呼籲各界「樂生是台灣人民珍貴的文化資產,文建會應立刻指定為古蹟」! 

我們肯切呼籲各界
 
「守護樂生院,不僅是守護一個古蹟建築,更要守護台灣最令人痛徹的底層殖民歷史記憶。」
「守護樂生院,不僅是守護樂生院民的居住權,更要守護對弱勢者基本人權的尊重。」
「守護樂生院,不僅是守護樂生院民的獨特文化,更要守護對人民文化的尊重。」
 
今天
我們若同意了、默認了、縱容了
國家機器以「發展」之名暴力迫遷任何院民、拆遷任何樂生房舍
 
明天
國家機器將繼續以「發展」作為藉口
藉各種合法暴力,繼續欺壓弱勢族群、摧毀基本人權、掩埋人民的自主文化。

我們必須對國家機器說「不」! 
我們必須對國家機器說「我們反對」!

我們必須說:我們要守護住樂生院、守護住樂生院民的基本人權、守護住樂生院民的獨特文化。
我們更要說:從這一刻開始,不論任何黨派都該明瞭「你們不是統治者,而是人民的委任者」。
當你們在使用任何人民暫時委託給你們的權力時,
你們要先學會「尊重人民的基本人權」!
 
在此,我們肯切呼籲文化界的各位先進,
 
「樂生就是人民文化、就是台灣珍貴的文化資產,文建會應立刻指定樂生為古蹟。」

請共同關注人民基本人權、共同關注人民自主文化的各位,
發出你們的聲音,共同聲援樂生,共同維護台灣的殖民歷史記憶。
以下為我們的連署聲明:

「樂生就是活的文化資產    文建會立刻指定古蹟」

文化人護樂生
 連署聲明

「活的古蹟,是房子跟人一起受到尊重。」文化資產不是空洞的建物,而是貼近生活、貼近歷史的主體生活於其中的人。

樂 生院的歷史與文化價值,不僅止於作為全球僅存少數漢生病患社區、不僅止於作為日本殖民政府粗暴監禁、實驗台灣漢生病患者的紀錄,更重要的是,現正居住於樂 生療養院的每位院民,都是活的殖民歷史見證人、都是「正在」受到現代性國家機器以「開發」之名,打壓文化與人權的受害者。

樂生的確具有古蹟價值。樂生療養院建立於日據時代(西元1930年), 是總督府集中管理並強制隔離漢生病患者的地方。漢生病患被強制帶到樂生院遭受不人道管理,至死連骨灰都不得離開。長久以來,樂生院民將強制隔離的禁制空 間,用生命與生活轉化成唯一得以依存的「家園」,發展出相互扶持的社群,形成獨有的命脈聚落。他們在這樣的一個異質空間中,用自己的生命,創造出樂生院的 獨特文化。從殖民走到後殖民,每個院民的身體與回憶,經驗了近一百年來日本軍國強權、台灣政體轉型、現代性國家現代化的暴力開發,每位樂生院民都是活的歷 史見證人。

然而,台灣政體輪轉,從未改變的卻是對底層弱勢的壓迫與輕蔑。過去被強制隔離至樂生院的院民,現在卻將遭受同樣暴力的強制搬遷、二度隔離。

樂生保留與否,將考驗台灣政府對於弱勢文化的尊重、對於殖民經驗的重視。如果華山藝文中心、紫藤廬、日式宿舍等建物,可以被指定為國家古蹟與歷史建物,為什麼樂生院這個意義重大的、鮮活的、台灣獨有的歷史與記憶,不能得到國家任何相關文化單位的重視與保護?

我們再次重申,樂生院與樂生院民皆具有世界文化資遺價值,需要我們的文化主管機關文建會立刻指定為國家古蹟,並認可院民即是歷史與文化資產的主體,該受到免於搬遷恐懼的保護。

在此,我們疾呼文建會出面,保護樂生院與樂生院民免於拆遷危害:

1.      樂生具有世界級文化遺產價值,文建會應立刻依文資法指定樂生為古蹟。
新版文資法101條:「直轄市、縣 ()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樂生院的歷史古文化價值,是我們台灣政府公開認可的。95年 文建會曾將樂生療養院「暫定」為古蹟,公開表示認可樂生療養院作為國家級古蹟的絕對價值。依據新版文資法,暫定古蹟半年之內,相關機關需立即展開古蹟審核 程序。然而文建會公然違法,屈服於政治壓力遲遲不進行樂生院的古蹟審核,以致暫定失效。樂生院政遭受捷運工程的重大危害,若地方主管機關台北縣政府不願正視樂生古蹟價值,甚至表明將動用國家警察機器暴力迫遷院民、拆遷樂生房舍,中央文化主管機關文建會有權立刻介入地方行政「代行處理」,免於工程單位危害樂生院。

2.      樂生院民的「在地生存」就是樂生院的核心文化,各級政府單位應立刻停止任何迫遷行為,正視樂生院民就是台灣重大文化資產的事實。
樂生院民與樂生院,正面臨迫切的搬遷危機,縣政府、捷運局將動用警察暴力強制迫離樂生院民。一旦政府強拉任何一位樂生院民離開土地、拆毀樂生療養院任何一棟房舍,就是國家機器暴力毀滅台灣重大文化資產、就是國家機器再次複製威權、迫害弱勢人權的鐵証。

如果歷史能夠見證過去,如果歷史能夠訴說人生,如果您認可樂生院走過77年的人與生命,就是台灣弱勢人民用血淚紀錄的歷史與記憶、就是台灣該被保存的文化,那麼請加入這份連署,一起發聲要求文建會立刻依照文資法,指定樂生院為古蹟。
 
發起團體: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 
連絡人:青年樂生聯盟  胡清雅  (bassetclaire@yahoo.com.tw)

連署方式:
請填妥以下資料,寄至 bassetclair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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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廣傳各界朋友,感激。


首先他們針對共產主義者而來,我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接者他們針對尤太人而來,我也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尤太人
接著他們又針對工會而來,我仍然沒有出聲,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然後他們針對我而來,然而已經沒有人會為我而出聲了
-馬丁‧尼莫拉(Pastor Martin Niemoller)(1892-1984)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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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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