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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7 10:20:00瀏覽1181|回應1|推薦29 | |
飛鴿傳書之手機奇遇記(上) 「Mr. Watson, come here, I want to see you.」 這是在1876年,亞歷山大·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和他的助理湯馬士·華生(Thomas A. Watson)以「電話」交談所說的第一句話。歷史課本告訴我們,貝爾是電話的發明人,但是電話的發明史可沒那麼簡單。不要說在貝爾拿到專利前十多年就已經有人發明了電話(美國國會在2002年確認安東尼奧·穆齊〔Antonio Meucci 〕才是電話的發明人;穆齊在1860年向公眾展示了他的發明),和貝爾同期的發明家葛雷(Elisha Gray)還和他打了場專利權爭奪戰。 Copy of the original phone of Bell, Musée des Arts et Métiers in Paris 現在的科技日新月異,我們早已經不把電話當一回事兒了,但是想想輝煌的人類通訊史,還真是歷經不少滄桑。古時候為了通報戰事,不知跑死過多少飛毛腿,也難怪他們會動主意到鴿子頭上。紅娘也很倒霉,為了湊合張珙與崔鶯鶯,討了一頓好打。挨打固然很疼,起碼小命是留下來了;雖說兩國相爭,不斬來使,誰知道有多少沒了項上人頭的無名鬼,在那裡說(不曉得沒了腦袋瓜要怎麼「說」)「冤枉呀!」。 在電話普及前,電報是最主要的通訊工具。但是在打電報前,你要先埋電纜,埋造電纜可是大工程了。1844年,摩斯(Samuel Finley Breese Morse,就是摩斯電碼的創立者)成功聯結巴的摩爾到華盛頓特區的電纜,他打的第一通電報是「What hath God wrought」,表示完成電纜是件十分艱鉅的事(美國政府給他的三萬美金也幫了不少忙)。陸上電纜不好埋,海底電纜更是不得了;美國的公共電視臺播出過一部紀錄片,描述連接大西洋電纜的故事。為了埋這條長達2千500海浬、重達300噸的電纜,美國投資家還得特別打造一艘夠噸位的船來載它。花了幾百萬美金,斷了好幾條電纜,又碰上大蕭條,投資家差點破產,船也遇到大風暴,險些被擊沉,好不容易在1858年大功告成。完成後,英國的維多利亞女王打了封電報給美國的布坎南總統,這通電報花了16個半小時才到達! 這些故事,在通訊發達的今天,感覺好像是上古時期的事兒了。別說電話,就是手機,也幾乎是人手一支(如果沒有好幾支)。誰沒有手機呀? 我沒有手機! 當然這要澄清一下,我是「現在」沒有手機,而不是「從來」沒有。喔,也不能說我現在「完全」沒有手機,我有個報廢的、失效的、現在不能用的手機(夠清楚了吧?)。我從前之所以有手機,還是為了和一個四歲小童別苗頭,才跑去買的。幾年前,我去竹東拜訪姑姑,她的外孫和我玩得不可開交。玩著玩著,他身上突然發出「奇響」,我想哪有人肚子餓的叫聲是這麼古怪的?姑姑跑來,從外孫身上掏出個小把戲,「喂」,是他幼稚園同學的媽媽邀他去玩。 「小驢子(這當然是化名,不過他真的很驢)有手機?」 「呵呵呵,」姑姑笑著說,「平時不會這樣掛在身上的啦,因為他剛才在玩……」 「他有手機?」 「這是他媽媽的舊手機啦!」 不管小驢子的手機是不是他媽媽淘汰的舊貨,這個四歲娃兒有手機是不爭的事實。我才想起有一回看電視,好像是日本有一所小學,忘記是什麼原因提早放學,小朋友們人手一機,通知家人來接。當時已經覺得蠻誇張的了,現在我瞪著小驢子,會不會自己擦屁股都不知道,居然有手機??? 在那之前,從來不覺得手機有什麼必要。No, I take it back……有一次我車開著開著突然熄火(呵呵呵,忘記加油了),沒有手機,美國鄉下哪有公共電話,只好「私闖民宅」借電話去也。還好開門的太太,不像小夫說的「可以把你打死」,不但好心地讓我用電話,還拿果汁,說要不要在她家等拖車來,那當然是不好意思了。這次經驗後,曾經想了三分鐘該不該去弄支手機,以應不時之需?但後來忙來忙去也忘記了。 還有一次,媽媽跑去逛市場,回來說不會餓,晚餐你們自己吃。我們想老媽餐餐吃兩大碗公,煮飯不拿手(她自己也承認),對吃飯可是很有興趣的,怎麼會不想吃呢? 「嘿嘿嘿,剛才在市場有試吃。」 「試吃什麼?」 「魷魚羹。」 「能吃得飽?」 「我吃了兩碗啊!」 「這麼好?可是有吃飽嗎?」 「還有米粉。」 「なに?」 「還有香腸。」 「……。」 「也有魚丸、貢丸,和花枝丸。」 「……。」 「後來還有……。」 「還有?」 「冰棒。」 「這哪裡是試吃,根本就是辦桌!」 「……。」 「啊怎麼不跟我們說ㄋㄟ?這樣的好康……」 「我是有想啊,」老媽很委屈的說,「可是我又想,跑回來叫你們,再跑回去吃,可能就沒了呀!」 「用公共電話嘛!」 「髒死了,我才不敢用咧。」 「……。」 「所以我特別多吃一點,把你們的份都吃回來。」 當晚我們討論,應該替老媽弄支手機。 小驢子給我的打擊太大,所以回美國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買個最新款的手機。只是買了之後,幾乎從來沒用,或者該說,忘記去用。不是忘了充電,就是忘了帶出門,也從來記不得自己的號碼;就算是記得帶在身上,也常常忘了開機;就算是帶在身上,也開了機,還是會搞烏龍。。 有一回和朋友吃飯,談得歡天喜地,突然有個掃興的鈴聲響起。 「誰的手機呀?」我問。 「不是我的。」朋友說。 「也不是我……我才不會用這麼俗氣的鈴聲呢。」 電梯音樂繼續響,我的朋友瞪著我的公事包。 「呵呵呵;excuse me。Hello?」 有不少心理及社會學家,試著解釋目前的手機現象。有些說是因為怕寂寞,有些說是同儕影響,還有的說是炫耀心態(我有很多朋友、我有最新式的手機……)。但這些理論都沒有實證數據來支持,所以聽聽就好。我認為大部份人的手機,是用在臨時聯絡或緊急狀況中,而且網內互打免費,所以對有些人來說可能還可以省錢。只是這些好康都吸引不了我;去年耶誕收到一支iPhone,被我拿去換現金(呵呵呵),至於我自己的手機嘛,去年合約到期後,就不再續約。如果把它充電的話,可以當計算機,或是打電玩,或是當鬧鐘,就是不能當手機來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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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