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年前,有部日本奇幻漫畫《死亡筆記本》非常受歡迎,還多次改編成真人戲劇。一般的漫畫主角,通常都是能讓讀者認同正派,但是這漫畫的角色安排與普通的漫畫很不一樣,主角是貫穿全場的大反派。主線劇情就是主角利用非常難追查的方式到處殺人,而這漫畫的第二主角要找到充份證據來阻止並緝捕主角。
《死亡筆記本》的大反派主角有非常光明的名字,叫做「夜神月」,英文名字就是「Light」,光明的意思。他最喜歡的事物是「正義」,最討厭的事物則是「惡」。
由於夜神月認為自己就是正義的化身,任何阻礙他行使正義的,都是「不義」,甚至是「惡」,所以夜神月會不擇手段的對付任何試圖阻止他殺戮計畫的人,都是毫不留情並且以正義為名的痛下殺手,即便對方是執法人員、警探、崇拜者,甚至是自己的父親。
他從不覺得自己在行惡,而堅信自己是正義的一方。
相對主角是大反派,這部作品的第二主角則是正派,漫畫中大部份時間都只知道他的代號「L」。
與夜神月那種不擇手段的行事風格不同,「L」追查案子有個「普世原則」,一定要有充份證據才可以依法制裁,即便「L」很快就判斷出夜神月是大反派,但是為了取得充份證據,不惜涉險的讓夜神月加入查案的團隊。這也種下「L」被擊敗的主因。
有原則的,打不過沒原則的。
漫畫的最後,執法單位付出各種慘烈的代價,終於擊敗夜神月,讓他承認自己就是一切屠殺的源頭,但是夜神月仍堅信自己的行為讓世界減少戰爭與兇殺案,自己是正義的化身。
然而「L」與執法團隊堅持「憑證據制裁不法才是正義」。
正義的對立面通常不是邪惡,而是對方的正義
「L」的正義,不是想抓誰就抓誰,想殺誰就殺誰,而是一切依靠真憑實據。這種受節制的正義,雖然效率低落,但是絕不波及無辜。
「夜神月」的正義,是不擇手段的、唯我獨尊的,僅憑個人好惡與利害就下判斷。這種不擇手段的正義比邪惡還要可怕,因為惡人行惡時,至少還知道自己在行惡。竊盜在行竊時,至少知道自己在行竊;流氓在勒索時,至少知道自己在勒索。但是以正義為名的殺戮,不認為自己在行惡。
這種「以正義為名,行邪惡之實」的事件在歷史一再重複。
法國大革命,雅各賓派的羅伯斯比是個窮人和民主體制的護衛者,同樣充滿正義感,但是他造就那段期間的恐怖統治,整個法國到處設立斷頭台,天天有人頭落地,不論是舊貴族、科學家,還是政治對手或政治盟友,都難以倖免。羅伯斯比同樣認為自己的所做所為都是出於正義。
納粹德國崛起,納粹黨成立的政府在國會中制定出各種反猶法律,像是1935年的紐倫堡法案,當時就已經有良知的德國學者出面質疑並反對,但是下場就是遭到清除。多數的德國人都認為這是「轉型正義」,所以不僅不會反對,還全心全力的相信與支持,為了正義而仇恨猶太人。
中共在毛澤東主政期間,發動一場又一場的政治運動,特別是文革,讓整個中國大陸陷入瘋狂循環,十幾歲的青年學子動輒批鬥學者、砸毀文物,都視為這是「偉大革命」,他們同樣是自認為在行使正義,為「正義」打、砸、燒、殺,為正義而仇恨「黑五類」。
看看這幾年的台灣,「覺醒公民」、「知識青年」、「文藝工作者」…以滿腔熱血,滿腦正義在進行各種示威活動,為了他們心中的正義,不在乎所有法律。丟鞋、丟書、攻入國會、掠奪政府…任何事都敢做。為正義而仇恨國民黨,為正義而仇恨馬英九。在他們眼中,所有阻止他們「行使正義」的人,即使是警察,也都是「不義」,所以可以將警察從車上推下、可以砸石頭、可以搶警盾、可以製作圖文污篾…。
現在我們看到更多「轉型正義」的口號在政治圈上到處亂竄,為了這個正義,可以成立沒有法源的機關,可以躍過所有的法律來執法,可以打破所有的前例來蠻幹。因為他們自認是「正義」,只要有任何人敢質疑,敢阻止,敢否定…就一定是要被「正義制裁」。
政客塑造出「正義」的目標,卻以不擇手段的方式要完成,這本身就是不正義。如果還鼓動群眾,要所有人一起投入這場不擇手段的正義,那更是惡上加惡。「正義」這詞彙,毫無疑問是光明正面的形容,但是卻經常因「光明正面」的表象,而遮掩邪惡至極的真相。
近幾年台灣這些以「正義」為口號的各種政治運動,到底是「夜神月式的正義」,還是「L式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