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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2024/10/04 08:29:14瀏覽324|回應2|推薦28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為了甚麼呢?

如果說,法律是壞人製造犯罪的溫床,你信嗎?

甚麼叫做公平正義?只有原告、被告、法官、檢察官、律師、司法人員、或司法黃牛等相關人士,才知道真假?

恐龍法官濫用自由心證作為判決的理由,罔顧事實與證據,何以故?

判案的法官接受其他法官的關說,無罪,可笑嗎?

大案變小案,小案變無案,結果是壞人沒事,好人破財消災、啞巴吃黃蓮,摸著鼻著,把所有的冤屈吞下肚。

壞蛋們利用法律,聯合起來提告他人,只為了得到他人的利益,以滿足私慾

殺人犯有人權,不可判死刑,被殺害的人,已死,卻無人權可言,法律是做甚麼的?鼓勵殺人嗎?

殺人犯為了逃避死刑之判決,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或者衝突,理由可百千,例如,心智不正常等,唉!

西方世界的法官、律師很公平?NO,NO,一樣有敗類。

難道就沒有真正好法官,好的司法人員嗎?

有,很少,不多啊,不多。

到目前為止,在台灣、加拿大看過,各一個,其餘皆不及格,或者說,其他及格的尚不知在哪裡。

法律有在保障人民的財產與安全嗎?還是有心之士的斂財工具呢?

令人噓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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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8318tg1389&aid=18113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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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子(東籬居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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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17:57

爭議誰來主持公道?誰來定奪是非呢?尋求憲法或法律解決耗時費錢,卻是現代文明社會保住人們行為準則最基本、最後的一道防線吧。但,太多太多的事實證明,法律往往還會向有權、有錢、有勢的方向傾斜呢!何況還有更多司法顧不到、管不到的地帶呢?甚至還有更多治外法權、濫權、特權的模糊地帶呢?

若無法可管?豈不是只能大動干戈解決!莫怪戲劇裡要塑造出那麼多超人、蝙蝠俠、蜘蛛人及打抱不平的俠客、英雄……出來仗義懲兇、濟弱扶傾呢!

<都會賞鳥>白頭翁之歌-因應世事紛擾,「巧」克「力」(馬雅末日預言之後)

https://blog.udn.com/jong2020/173137494
知風草聯合網(8318tg1389) 於 2024-10-07 01:29 回覆:

謝謝東籬居士留言分享。

知法犯法,正好也可利用這些司法顧不到、管不到的地帶,為所欲為,終歸一句話,有錢能使鬼推磨。


米若絲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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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10:48
法律難得公正,所以包青天戲劇歷久不衰,所以電影教父會賣座,所以有人自力救濟討公正。
知風草聯合網(8318tg1389) 於 2024-10-05 22:28 回覆:

謝謝米若絲留言分享。

在情(非人情,指實情)、理、法之下,如無私利心,只要肯用心研判,任何案件都有蛛絲馬跡可循,至少判決與公正的距離,雖非百分之百,至少差距不大,至少能讓人信服。那樣立法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