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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註-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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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象山慶26.5.18)

   無量壽經.優婆提舍,蓋「上衍極致,不退風航」者也

 「無量壽」安樂淨土如來別號。釋迦牟尼佛在王舍城舍衛國,於大中,說無量壽佛莊嚴功德,佛名號經體」。

   無量壽經.優婆提舍,蓋「上衍極致,不退風航」者也 

  後聖婆藪槃頭菩薩,服膺如來大悲教,傍經作〈願生偈〉,造〈長行〉重釋。

   「優婆提舍」,此間無正相譯。舉一隅,名為「論」。所以無正,此間本無佛。如此間書,孔子稱經;餘人製作,皆名為子。國史國紀徒,各別體例。

  然佛說十二部經中,論議經,優婆提舍。若復佛諸弟子,解佛經教,相應,佛亦許優婆提舍,入佛法相。此間論,論議而已,豈得正譯彼名耶!又如女人,於子稱母,於兄妹。如事,各別。,汎談母妹,乃不失女人大體,豈含尊卑之義乎!此所云論,,仍存梵音,優婆提舍。

  此《論》始終,二重:「總說」,「解義」。總說分者:前〈五言偈〉盡。解義分者:論曰下〈長行〉盡所以為二重,:偈頌經,總攝;論釋偈,解義

  「無量壽」無量壽如來,壽命長遠,不可思量。「經」,安樂國土,菩薩清淨莊嚴功德,國土清淨莊嚴功德,眾生作大饒益,可常行於世,故名曰經。

  「優婆提舍」佛論議經「願」欲樂,「生」者,天親菩薩願生彼安樂淨土,如來淨華中生,故曰願生。

  「偈」句數,五言句,略頌佛經,故名為偈。

  譯「婆藪」天,譯「槃頭」親。此人字「天親」,事在《付法藏經》[1]

  「菩薩,具存梵音,應菩提薩埵。菩提,佛道;薩埵,或云眾生,或云勇健。求佛道眾生,勇猛健志,故名菩提薩埵。今但言菩薩,譯

  「造」亦作,因人重法,故云某造。故言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婆藪槃頭菩薩造。解論名目竟。

    偈中分為「五念」,如下〈長行〉釋。第一行四句偈,含三念上三句「禮拜讚歎」。下一句「作願」。第二行論主自述,我依佛經造論,佛教相應,宗。何故?為成優婆提舍名故,成上三門,起下二門,所以次之說。從第三行,盡二十三行,「觀察門」。末後一行,「回向門」。分偈章門竟。

   這部《無量壽經優婆提舍》,教理上大乘法(諸佛內證)的極致,入不退轉位,最快速、安穩又輕鬆的順風船。「無量壽」安樂淨土阿彌陀佛的別號[2] 。當年,釋迦牟尼佛在王舍城說《無量壽經》與《觀無量壽經》,在舍衛國說《阿彌陀經》,淨土三經都為大眾宣說「無量壽佛」清淨莊嚴的內外功德,讓十方眾生有緣聞經而信受佛願、稱念佛名,往生極樂,因此,此經就以無量壽佛的名號(含攝阿彌陀佛三身萬德)為經體,,此經所詮,專在「佛名」,三經一論的宗致。釋尊滅度之後千年,聖者天親菩薩領解信服佛陀的大悲教法,依據淨土三經而作《願生偈》,並以長行詳釋《願生偈》的含義。

    梵語「優婆提舍」,漢語中無相當的名詞可對譯;若選擇近似詞,或可譯為「論」。中國本土並無佛教,而本國的著作中,孔子整理的六部古籍可稱為「經」;其他的學派著述(諸子百家)都稱為「子」;國史國紀,如《史記》、《通鑒》等為「史」;其餘的私人文書就稱為「集」。這四類各有不同的編寫格式[3] ,以便於分類。

    佛說的十二分教中,優婆提舍為「論議」經佛與弟子,或弟子之間,稱性(依現量或聖教量而比量)問答(分別性相,循環研覈,隨彼即釋,究其深意);佛滅之後,佛弟子解釋佛經,若與佛說的義理相應(符合「一實相」之印可,有助於眾生順入佛知見,而發起本智、後得智),也開許為「優婆提舍」,所說契入佛法體相、毫無偏違。《翼解》,論有四種

  1.摩怛理迦(本母),出生2.奢薩怛羅(議論),議詳空有,論量假實3.烏波提(近說),略說經中要義4.阿毗達摩(),論。

這四種各有功能,此處乃第三(近說)+第二(議論),略說《無量壽經》的要義,且於空有、假實之法,有所議論,令行者簡捷扼要的掌握歸命阿彌陀佛,往生極樂世界」的心行。

中國的「論」,多半意識心的擬議[4],怎能正確(完整)的對譯「優婆提舍」的含義呢?比如一個女人,在兒子稱為「母親」,在兄長稱為「妹妹」,隨不同對象而有不同名稱。若只用「女人」泛稱母親與妹妹,固不失女人的大體,但難以含攝「尊卑長幼」的倫理呢?中國的「論」也如此,沒有「入佛法相」等多種含義,故應保留梵音,不另意譯[5]

    這部論從始至終,分為兩層:「總說」分,前半的五言偈頌;「解義」分,「論曰」以下的散文。之所以二分,各有用意:「偈頌」唱出經義,以簡練的文字總攝淨土三經要義;「長行」詮釋偈頌所含之詳實義理[6]《翼解》云

   總說已心,莊嚴;論別解偈,易解了故。經文繁多,困勞括囊廣    ,作偈頌,文約,總攝多義………。頌言至奧,小智叵曉,解偈,人覺了。[7]

「無量壽」,說阿彌陀佛的壽命極長久,不可以世間法(意識心)稱計思量。《翼解》:

  「長」,盡際不罄;「遠」,豈以言議思籌可得而知耶?

  經,無量壽佛,壽命長久不可稱計,(乃至)聲聞、菩薩,竭其智力,百千萬劫,悉共推算,計其壽命,長遠數,不能窮盡,知其限極,故曰「不可思量」。又嘉祥吉藏師無量壽通於三佛,「法佛」非彼此邊量可度,無量。「修成佛」,壽量同虛空,故云無量壽。「應佛」無量壽,若通論,眾生無量,垂跡何盡?如《大經》13,「云何捨大慈悲,永入於涅槃」?別論彌陀,廣大願造土,壽命長遠,二乘、凡夫不能測量,故云無量。

阿彌陀,漢譯「無量壽」,其壽命之無量,不落入世間數字的計量,意識心難以測算的「超思、越量」,聲聞、菩薩竭其智力,尚且不知其極限,何況凡夫之愚痴短視?佛之三身皆如此,我輩只能隨順仰信,而不須徒勞卜度也。

「經」恆常不變[8]之義,又可延伸多義,《翼解》

  諸家解釋,共有多義,湧泉、出生、繩墨、結鬘類。若《佛地論》中唯說二,……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化眾生。

且如來入滅後五百歲,法滅,遺風若存,得聞正法,斯皆貫穿義也。眾生流浪,莫知所從,得佛教,咸歸正趣,斯皆攝持義也……雖貫雖攝,何益?而有二意總則佛所說教,千代不刊,古往今來,莫毫釐改易……。別則念佛一教,遠沾法滅,近誘下愚,運盡乾坤,無有止息,常中常

湧泉、出生、繩墨、結鬘,貫穿、攝持,多義為別,各有對境;「常」其總,從千代不刊,莫可改易,到貫所說義、攝所化眾,而極於涅槃四德之「常」,無生滅不變,隨化用不絕尤其彌陀淨土門之沾法滅,誘下愚,無遠不屆、無機不攝,常法之最常。極樂正報阿彌陀佛與菩薩聖眾,及依報國土的清淨莊嚴(無邊)功德,能給眾生豐盛無比的大利益--具縛凡夫橫超生死,直登淨土,住正定聚,證大涅槃;故可恆久流布於世間,乃至法滅之後,依然能平等饒益有緣眾生,如經中說:當來之世,經道滅盡,我以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歲。其有眾生值斯經者,隨意所願,皆可得度。

「願」,渴求、欣慕;「生」,天親菩薩自述其志願往生西方淨土(因中願生、依願乃生),在彌陀如來清淨蓮花中化生。「偈」,四句為一段,用五言句概頌淨土三部經。「婆藪」譯為「天,「槃頭」譯為「親」,本論作者天親的事蹟載於《付法藏經》。《翼解》云

「願」,希求,於未所得中,要心希求(貪樂求欲、好尚欣慕)……。問:《西域記》云,「世親上生兜率」,何乎違耶?曰:大權方便,軌物隨緣,不可一準。《本傳》云,跡居凡地,理實難思議也。例如《大法鼓經》中,佛記離車童子云,「佛涅槃後,正法欲滅,餘八十年,作比丘,持佛名,宣揚此經,不顧身命。百年壽終,生安樂國,得大神力,住第八地。一身住兜率天,一身住安樂國。」天親亦然,不可局分。

此說地菩薩可多化身,同時示現於多佛土,以勸進有緣眾生,凡夫不可在此拘泥爭論也。

    「菩薩」梵音為「菩提薩埵」。「菩提」,佛道;「薩埵」,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菩薩,必有勇猛強健的志願。《翼解》云:

智度論》四云:「菩提名諸佛道,薩埵名成眾生,或大心。是人,諸佛道功德,盡欲得,其心不可斷、不可破,如金剛山。……菩薩心自利利他故,度一切眾生故,知一切法寶性故,行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為一切賢聖之所稱讚。

《寶積經》雲:「菩薩為一眾生,經無量劫,隨逐不捨,猶不受化,曾無一念棄捨之心,故知自行化他,共有健志。」

「覺有情」三釋

1.--所求,有情所度--悲智

2.--能斷,有情所斷--真妄:諸佛有覺無情,凡夫有情無覺,菩薩有情有覺,二乘入無餘依界無情無覺

3.能所-所求,有情能求--人法:二乘有求無度,諸佛有度無求,菩薩亦求亦度,凡夫無求無度

總之,菩薩之為覺悟亦覺他的大心/勇猛」有情,用諸佛道(上求),成就眾生(下化)

「造」,作。藉作者的德望,讓聽聞、受持者,珍重他所闡釋的教法,故標「天親菩薩,有云,「造」比「作」更慎重、更恭敬,且隱含「述而不作」[9]之自謙。

     其次,為何說「因人重法」?灌頂《大般涅槃疏》卷5<四依品>

若唯憑法(自依法修),不兼憑人,不名為依。若憑人者,兼得於法(人能弘法)。……昔人雜真偽(魔作羅漢像),依法簡人;今法混小大,依人簡法(法雖通小,但取菩薩之人,即可依也)

佛初出世,邪人甚多,使依正法,簡邪人;後無邪人,唯有小法,令依正人,簡小法。亦初人利,故依法,今人鈍,故依人。究竟而論,人法雙依

行滿《涅槃經疏私記》卷5

初令依法,後令依人者,即是昔教「依法不依人」,今教「依人復依法」也。

《翼解》云:

《大乘義章》11云:「言依法者,……法名自體,憑法起行,故名為依。不依人者,宰用名人。不依有二:1.自未見法,不依邪偽乖法之人,名不依人,非謂不依正見之人;2.自己見法,一切不依。」

   /(自體)《阿含經》依法-佛初出世邪人多(雜真偽)-依正法簡邪人利根

 

   \(宰用)《涅槃經》依人-後無邪人唯小法(混大小)-依正人簡小法鈍根

    佛世利根多,依法」,能自力擇法而起行(自依法修)不依人」是未見法則不依邪人,己見法則一切不依。後世根鈍多,故「依人」,依正見之人(人能弘法)而修,則兼得於法。總之,若法大()人正(),則人法雙依。淨土門特為末法惑深、機鈍」之凡夫而說,須依人(他力本願)乃能得法(往生成佛)也。

    《願生偈》分五念門:禮拜、讚歎、作願、觀察、迴向,如下長行所釋。偈頌24,每行4句。第一行前三句「世尊我一心,歸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是「禮拜」門與「讚歎」門,後一句「願生安樂國」是「作願」門。

第二行是論主自述「我依佛經(真實教法)造論,與佛的教義相應」,服膺並弘揚大乘佛法中「真如實相」的宗義。這一句是為了成就「優婆提舍」名義,及第一行「三念」門,發起下22行的「兩念」門,而說。從第3行到第23行是「觀察」門;最後一行是「迴向」門。《翼解》云:

製作此論,非私臆說,必宗佛教,有所受習。《起信論疏》「示有宗承,令物生信」。



[1] 《付法藏經》,又作《付法藏因緣傳》,卷六:尊者闍夜多臨當滅度。告一比丘名婆修槃陀。汝今善聽。昔 天人師於無量劫勤修苦行。為上妙法。今已滿足利安眾生。我受囑 累至心護持。今欲委汝當深憶念。婆修槃陀白言受教。從是以後宣 通經藏。以多聞力智慧辯才。如是功德而自莊嚴。善解一切修多羅 義。分別宣說廣化眾生。所應作已便捨命行。 「婆修槃陀」(Vasubandhu)是西元四至五世紀古印度的佛教高僧,為大乘佛教瑜伽行唯識學派的創始人之一。漢傳佛教舊譯為「天親」,現譯「世親」。真諦婆藪槃豆傳曰:「婆藪槃豆者,北天竺富婁沙富羅國人,佛滅後九百年而出,兄弟三人,皆名婆藪槃豆,長兄別稱阿僧伽(無著),小弟別稱比鄰持跋婆(比鄰持兒),中子獨以通名稱。西域記五曰:「伐蘇畔度菩薩,唐言世親,舊曰婆藪槃豆。譯曰天親,誤也。」蒙文通<中國禪學考>婆修盤陀所應作已便捨命行次付比丘摩奴羅,摩奴羅所為既辦捨身命終,於是以後次有尊者名鶴勒那夜奢出興於世,所作已訖,然後捨身,復有比丘名曰師子,大作佛事。斯數人者不見師弟授受之義,或又時之相後益遠。今以婆修槃陀為二十一祖,摩奴羅當二十二祖,鶴勒那夜奢當二十三祖,師子當二十四祖,則事之矯誣莫大乎是。付法藏因緣傳》21婆修槃多,現代學者之考證,俱舍論之世親,與無著之弟世親,為同名之二人,前者為說一切有部之論師(新世親),後者為瑜伽行派之論師(古世親)。歷來將二人混同,係因真諦所譯「婆藪槃豆法師傳」之記載曹仕邦<《付法藏因緣傳》真偽的疑問>釋印順佛教史地考論云:『付法藏傳』中的婆藪槃陀,我敢肯定他即是唯識學者世親。

[2] 阿彌陀佛另有「十二光佛」尊號:無量光佛、無邊光佛、無礙光佛、無對光佛、炎王光佛、清淨光佛、歡喜光佛、智慧光佛、不斷光佛、難思光佛、無稱光佛、超日月光佛。

[3]「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的確立,是唐初官修的《隋書.經籍志》;乾隆紀昀等主編《四庫全書總目》,成了四部的代表作。

經:政教、綱常、道德,主要是儒家典籍,有十三經。專研經類的為經學,易、書、詩、禮、春秋、孝經、五經總義、四書、樂、小學十類。

史:各種體裁的歷史、地理、典章制度,正史、編年體、紀事本末體、別史、雜史、詔令及奏議、傳記、史鈔、載記、時令、地理、職官、政書、目錄、史評十五類。

子:諸子百家及宗教著作,儒家、兵家、法家、農家、醫家、天文算法、數術、藝術、諸錄、雜家、類書、小說家、釋家、道家十四類。

集:歷代個人或多人的散文、駢文、詩、詞、散曲等的集子,文學評論、戲曲等。楚辭、別集、總集、詩文評論、詞曲五類。

[4] 中國古典文獻,「論」是「說理」、「探求事物的本質」,與「條理」、「分析」相關,側重於客觀事物或經典意義的剖析與闡發,或用於發表見解及評斷人事。印度的「論議」(vāda,辯論與探究)「優婆提舍」(upadeśa,教理的解釋)引入後,豐富了中國「論」的層次。中國的「論」不止於議論,是古代文人、思想家之思想建構、歷史剖析、人際對話與生命安頓的文體。周玟觀<王教視域下「三教論議」之類型分析: 從「龍朔論議」談起 >。《周易·繫辭上》:「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模擬比較之後的說明,商議討論之後的行動,這是意識心的功能,以相對分別的概念(妄想)去測度「唯證乃知」的實相。禪門每云「第一峰頭,不容擬議」,「不落廉纖,不容擬議, 將彼凡情聖解,一併掃除」,「言下不容擬議,全身般若即肩荷去」。

[5] 唐玄奘大師提出佛典的翻譯理論中,若遇五種情況,應保留梵音,而不意譯:⑴祕密故不翻,如經中諸陀羅尼,乃佛之祕密語,微妙深隱,不可思議,故不翻。⑵多含故不翻,如「婆伽梵」,是佛之果號,兼具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等六義,若任譯其一,只顯一義而失其他五義,故不翻。⑶此方無,故不翻,如「閻浮樹」產於印度等地,為漢地所無,亦無適當用語,故不翻。⑷順古故不翻,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雖可意譯「無上正等正覺」,然歷代譯經家皆以之,約定俗成,故不翻。⑸尊重故不翻,如「般若」,譯為「智慧」,雖通俗淺顯,但不莊嚴,不能令人生起敬意,故不翻。

[6] 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如來說法,有其三種,佛自說,加他說,懸許說第三種是其法義雖非釋親口宣講,過去已先授記(懸記)後世的菩薩高僧,特定因緣下弘揚。如《摩訶摩耶經》中,佛陀涅槃前預言,佛滅度後六百年,有馬鳴比丘出世弘法,降伏外道。天親菩薩《往生論》,闡述了往生淨土的「五念門」,眾生憑阿彌陀佛願力,往生極樂。該論承續佛陀的大悲本懷,與修多羅(經典)教理相應,亦可判為「懸許」說。

[7]又引《華嚴疏》,立頌有八意:1.少字攝多義;2.讚歎多以偈;3.鈍根重說;4.後來人;5.隨喜之樂;6.易於受持7.增明前說;8.長行未說。 

[8] 一般而言,經有四義:貫、攝、常、法--契理、契機,貫穿所說之理,攝持所化之生,古今不易,近遠同遵。蓮池師《彌陀疏鈔》【疏】梵語脩多羅,契經,……經雖多義,不出貫攝常法四義,【鈔】……一者契理,合道二者契機,逗根教,……華嚴疏雜心五義,出生,顯示,涌泉,繩墨,結鬘佛地二義,貫穿,攝持,此方四義,謂常,法,逕,典,故云多義,……經字,西域正翻為,線有貫、持義,貫則貫穿所說理,持則攝持所化生,……此方不貴線,直取字,加以,……,古今不易,法,近遠同尊,常,有共繇義,名為,法,有定據義,名為,……彼方貫攝,此方常法,合,四字中,盡經義,

[9] 山慶<緣佛願力,述而不作>:與本願念佛相關的一切教理、原則、秩序、流程,在淨土三經中已有完整詳盡的開示,淨土祖師的論註,也是依據經中或隱或顯的妙意,而精闢如實的闡釋;雖有約時被機的不同發揮,但不離於佛經之宗旨。除了諸佛與大菩薩之外,誰有能力宣說及架構「整體」佛法? 歷代祖師以判教而選定一門,令行者得以專注深入,這樣的施設,對每一個念佛人有限的智力與修行,是較適當而安分的。 


[1] 《付法藏經》,又作《付法藏因緣傳》,卷六:尊者闍夜多臨當滅度。告一比丘名婆修槃陀。汝今善聽。昔 天人師於無量劫勤修苦行。為上妙法。今已滿足利安眾生。我受囑 累至心護持。今欲委汝當深憶念。婆修槃陀白言受教。從是以後宣 通經藏。以多聞力智慧辯才。如是功德而自莊嚴。善解一切修多羅 義。分別宣說廣化眾生。所應作已便捨命行。 「婆修槃陀」(Vasubandhu)是西元四至五世紀古印度的佛教高僧,為大乘佛教瑜伽行唯識學派的創始人之一。漢傳佛教舊譯為「天親」,現譯「世親」。真諦婆藪槃豆傳曰:「婆藪槃豆者,北天竺富婁沙富羅國人,佛滅後九百年而出,兄弟三人,皆名婆藪槃豆,長兄別稱阿僧伽(無著),小弟別稱比鄰持跋婆(比鄰持兒),中子獨以通名稱。西域記五曰:「伐蘇畔度菩薩,唐言世親,舊曰婆藪槃豆。譯曰天親,誤也。」蒙文通<中國禪學考>婆修盤陀所應作已便捨命行次付比丘摩奴羅,摩奴羅所為既辦捨身命終,於是以後次有尊者名鶴勒那夜奢出興於世,所作已訖,然後捨身,復有比丘名曰師子,大作佛事。斯數人者不見師弟授受之義,或又時之相後益遠。今以婆修槃陀為二十一祖,摩奴羅當二十二祖,鶴勒那夜奢當二十三祖,師子當二十四祖,則事之矯誣莫大乎是。《付法藏因緣傳》21婆修槃多,現代學者之考證,俱舍論之世親,與無著之弟世親,為同名之二人,前者為說一切有部之論師(新世親),後者為瑜伽行派之論師(古世親)。歷來將二人混同,係因真諦所譯「婆藪槃豆法師傳」之記載曹仕邦<《付法藏因緣傳》真偽的疑問>;釋印順佛教史地考論云:『付法藏傳』中的婆藪槃陀,我敢肯定他即是唯識學者世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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