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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生論註-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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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生論註-前言(象山慶26.5.18)

    此無量壽經.優婆提舍,蓋「上衍極致,不退風航」者也

「無量壽」安樂淨土如來別號。釋迦牟尼佛在王舍城舍衛國,於大眾中,說無量壽佛莊嚴功德,佛名號經體」。

後聖婆藪槃頭菩薩,服膺如來大悲教,傍經作〈願生偈〉,造〈長行〉重釋。

   「優婆提舍」,此間無正相譯。舉一隅,可名為「論」。所以無正,此間本無佛。如此間書,孔子稱經;餘人製作,皆名為子。國史國紀徒,各別體例。

然佛說十二部經中,論議經,優婆提舍。若復佛諸弟子,解佛經教,相應,佛亦許優婆提舍,入佛法相。此間論,直論議而已,豈得正譯彼名耶!又如女人,於子稱母,於兄妹。如是等事,各別。,汎談母妹,乃不失女人大體,豈含尊卑之義乎!此所云論,,是以仍存梵音,優婆提舍。

此《論》始終,二重:一是「總說」,二是「解義」。總說分者:前〈五言偈〉盡。解義分者:論曰下〈長行〉盡所以為二重,:偈頌經,總攝;論釋偈,解義

「無量壽」無量壽如來,壽命長遠,不可思量。「經」,安樂國土,菩薩清淨莊嚴功德,國土清淨莊嚴功德,眾生作大饒益,可常行於世,故名曰經。

「優婆提舍」佛論議經「願」欲樂,「生」者,天親菩薩願生彼安樂淨土,如來淨華中生,故曰願生。

「偈」句數,五言句,略頌佛經,故名為偈。

譯「婆藪」天,譯「槃頭」親。此人字「天親」,事在《付法藏經》[1]

菩薩,具存梵音,應菩提薩埵。菩提,佛道;薩埵,或云眾生,或云勇健。求佛道眾生,勇猛健志,故名菩提薩埵。今但言菩薩,

「造」亦作,因人重法,故云某造。是故言無量壽經優婆提舍願生偈,婆藪槃頭菩薩造。解論名目竟。

偈中分為「五念」,如下〈長行〉釋。第一行四句偈,含三念上三句是「禮拜讚歎」。下一句是「作願」。第二行論主自述,我依佛經造論,佛教相應,。何故優婆提舍名,亦是成上三門,起下二門,所以次之說。從第三行,盡二十三行,是「觀察門」。末後一行,是「回向門」。分偈章門竟。 

這部《無量壽經優婆提舍》,教理上是大乘法(諸佛內證)的極致,是入不退轉位,最快速、安穩又輕鬆的順風船。「無量壽」是安樂淨土阿彌陀佛的別號[2] 當年,釋迦牟尼佛在王舍城說《無量壽經》與《觀無量壽經》,在舍衛國說《阿彌陀經》,淨土三經都是為大眾宣說無量壽佛清淨莊嚴的內外功德,讓十方眾生有緣聞經而信受佛願、稱念佛名,往生極樂,因此,此經就以無量壽佛的名號(含攝阿彌陀佛三身萬德)為經體,就是說,此經所詮,專在佛名,也是三經一論的宗致。釋尊滅度之後千年,聖者天親菩薩領解信服佛陀的大悲教法,依據淨土三經而作《願生偈》,並以長行詳釋《願生偈》的含義。

梵語「優婆提舍」,漢語中無相當的名詞可對譯;若選擇近似詞,或可譯為「論」。中國本土並無佛教,而本國的著作中,孔子整理的六部古籍可稱為「經」;其他的學派著述(諸子百家)都稱為「子」;國史國紀,如《史記》、《通鑒》等為「史」;其餘的私人文書就稱為「集」。這四類各有不同的編寫格式[3] ,以便於分類。

佛說的十二分教中,優婆提舍為論議經—佛與弟子,或弟子之間,稱性(依現量或聖教量而比量)的問答對(分別性相,循環研覈,隨彼即釋,究其深意);佛滅之後,佛弟子解釋佛經,若與佛說的義理相應(符合一實相之印可,有助於眾生順入佛知見,而發起本智、後得智),也開許為「優婆提舍」,所說契入佛法體相、毫無偏違。中國的「論」,多半是意識心的擬議[4],怎能正確(完整)的對譯「優婆提舍」的含義呢?比如一個女人,在兒子稱為「母親」,在兄長稱為「妹妹」,隨不同對象而有不同名稱。若只用「女人」泛稱母親與妹妹,固不失女人的大體,但難以含攝尊卑長幼的倫理呢?中國的「論」也如此,沒有「入佛法相」等多種含義,故應保留梵音,不另意譯[5]

這部論從始至終,分為兩層:總說分,是前半的五言偈頌;解義分,是「論曰」以下的散文。之所以二分,各有用意:「偈頌」唱出經義,以簡練的文字總攝淨土三經要義;「長行」詮釋偈頌所含之詳實義理[6]

「無量壽」,是說阿彌陀佛的壽命極長久,不可以世間法(意識心)稱計、思量。經」是恆常不變[7]--極樂正報阿彌陀佛與菩薩聖眾,及依報國土的清淨莊嚴(無邊)功德,能給眾生豐盛無比的大利益--具縛凡夫橫超生死,直登淨土,住正定聚,證大涅槃故可恆久流布於世間,乃至法滅之後,依然能平等饒益有緣眾生,如經中說:「當來之世,經道滅盡,我以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歲。其有眾生值斯經者,隨意所願,皆可得度。

「願」,是渴求、欣慕;「生」,天親菩薩自述其志願是往生西方淨土(因中願生、依願乃生),在彌陀如來清淨蓮花中化生。「偈」,是四句為一段,用五言句概頌淨土三部經。「婆藪」譯為「天」,「槃頭」譯為「親」,本論作者天親的事蹟載於《付法藏經》。「菩薩」梵音為「菩提薩埵」。「菩提」,佛道;「薩埵」,凡是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菩薩,必有勇猛強健的志願。「造」,作。藉作者的德望,讓聽聞、受持者,珍重他所闡釋的教法,故標「天親菩薩」,有云,「造」比「作」更慎重、更恭敬,且隱含「述而不作」[8]之自謙。

 為何說因人重法章安灌頂《大般涅槃疏》卷5<四依品>

一切世間憑之得益,故言四依。……若唯憑法(自依法修),不兼憑人,不名為依。若憑人者,兼得於法(人能弘法)……昔人雜真偽(魔作羅漢像),依法簡人;今法混小大,依人簡法(法雖通小,但取菩薩之人,即可依也)

佛初出世,邪人甚多,使依正法,簡邪人。後無邪人,唯有小法,令依正人,簡小法。亦是初人利,故依法,今人鈍,故依人。究竟而論,人法雙依。

行滿《涅槃經疏私記》卷5

初令依法,後令依人者,即是昔教依法不依人,今教依人復依法

《願生偈》分五念門禮拜、讚歎、作願、觀察、迴向,如下長行所釋。 偈頌24行,每行4句。第一行前三句「世尊我一心,歸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是禮拜門與讚歎門,後一句「願生安樂國」是作願門。

第二行「我依修多羅,真實功德相,說願偈總持,與佛教相應」,是論主自述「我依佛經(真實教法)造論,與佛的教義相應」,服膺並弘揚大乘佛法中「真如實相」的宗義。這一句是為了成就優婆提舍名義,及第一行三念門,發起下22行的兩念門,而說。從第3行到第23行是觀察最後一行是迴向門。


[1] 《付法藏經》,又作《付法藏因緣傳》,卷六:尊者闍夜多臨當滅度。告一比丘名婆修槃陀。汝今善聽。昔 天人師於無量劫勤修苦行。為上妙法。今已滿足利安眾生。我受囑 累至心護持。今欲委汝當深憶念。婆修槃陀白言受教。從是以後宣 通經藏。以多聞力智慧辯才。如是功德而自莊嚴。善解一切修多羅 義。分別宣說廣化眾生。所應作已便捨命行。 「婆修槃陀」(Vasubandhu)是西元四至五世紀古印度的佛教高僧,為大乘佛教瑜伽行唯識學派的創始人之一。漢傳佛教舊譯為「天親」,現譯「世親」。真諦婆藪槃豆傳曰:「婆藪槃豆者,北天竺富婁沙富羅國人,佛滅後九百年而出,兄弟三人,皆名婆藪槃豆,長兄別稱阿僧伽(無著),小弟別稱比鄰持跋婆(比鄰持兒),中子獨以通名稱。西域記五曰:「伐蘇畔度菩薩,唐言世親,舊曰婆藪槃豆。譯曰天親,誤也。」蒙文通<中國禪學考>婆修盤陀所應作已便捨命行次付比丘摩奴羅,摩奴羅所為既辦捨身命終,於是以後次有尊者名鶴勒那夜奢出興於世,所作已訖,然後捨身,復有比丘名曰師子,大作佛事。斯數人者不見師弟授受之義,或又時之相後益遠。今以婆修槃陀為二十一祖,摩奴羅當二十二祖,鶴勒那夜奢當二十三祖,師子當二十四祖,則事之矯誣莫大乎是。付法藏因緣傳》21婆修槃多,現代學者之考證,俱舍論之世親,與無著之弟世親,為同名之二人,前者為說一切有部之論師(新世親),後者為瑜伽行派之論師(古世親)。歷來將二人混同,係因真諦所譯「婆藪槃豆法師傳」之記載曹仕邦<《付法藏因緣傳》真偽的疑問>釋印順佛教史地考論》云:『付法藏傳』中的婆藪槃陀,我敢肯定他即是唯識學者世親。

[2] 阿彌陀佛另有「十二光佛」尊號:無量光佛、無邊光佛、無礙光佛、無對光佛、炎王光佛、清淨光佛、歡喜光佛、智慧光佛、不斷光佛、難思光佛、無稱光佛、超日月光佛。

[3]「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的確立,是唐初官修的《隋書.經籍志》;乾隆紀昀等主編《四庫全書總目》,成了四部的代表作。

經:政教、綱常、道德,主要是儒家典籍,有十三經。專研經類的為經學,易、書、詩、禮、春秋、孝經、五經總義、四書、樂、小學十類。

史:各種體裁的歷史、地理、典章制度,正史、編年體、紀事本末體、別史、雜史、詔令及奏議、傳記、史鈔、載記、時令、地理、職官、政書、目錄、史評十五類。

子:諸子百家及宗教著作,儒家、兵家、法家、農家、醫家、天文算法、數術、藝術、諸錄、雜家、類書、小說家、釋家、道家十四類。

集:歷代個人或多人的散文、駢文、詩、詞、散曲等的集子,文學評論、戲曲等。楚辭、別集、總集、詩文評論、詞曲五類。

[4] 中國古典文獻,「論」是「說理」、「探求事物的本質」,與「條理」、「分析」相關,側重於客觀事物或經典意義的剖析與闡發,或用於發表見解及評斷人事。印度的「論議」(vāda,辯論與探究)和「優婆提舍」(upadeśa,教理的解釋)引入後,豐富了中國「論」的層次。中國的「論」不止於議論,是古代文人、思想家之思想建構、歷史剖析、人際對話與生命安頓的文體。周玟觀<王教視域下「三教論議」之類型分析: 從「龍朔論議」談起 >《周易·繫辭上》:「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模擬比較之後的說明,商議討論之後的行動,這是意識心的功能,以相對分別的概念(妄想)去測度「唯證乃知」的實相。禪門每云「第一峰頭,不容擬議」,「不落廉纖,不容擬議, 將彼凡情聖解,一併掃除」,「言下不容擬議,全身般若即肩荷去」。

[5] 唐玄奘大師提出佛典的翻譯理論中,若遇五種情況,應保留梵音,而不意譯:⑴祕密故不翻,如經中諸陀羅尼,乃佛之祕密語,微妙深隱,不可思議,故不翻。⑵多含故不翻,如「婆伽梵」,是佛之果號,兼具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等六義,若任譯其一,只顯一義而失其他五義,故不翻。⑶此方無,故不翻,如「閻浮樹」產於印度等地,為漢地所無,亦無適當用語,故不翻。⑷順古故不翻,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雖可意譯「無上正等正覺」,然歷代譯經家皆以之,約定俗成,故不翻。⑸尊重故不翻,如「般若」,譯為「智慧」,雖通俗淺顯,但不莊嚴,不能令人生起敬意,故不翻。

[6] 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如來說法,有其三種,佛自說,加他說,懸許說第三種是其法義雖非釋親口宣講,過去已先授記(懸記)後世的菩薩高僧,特定因緣下弘揚。如《摩訶摩耶經》中,佛陀涅槃前預言,佛滅度後六百年,有馬鳴比丘出世弘法,降伏外道。天親菩薩《往生論》,闡述了往生淨土的「五念門」,眾生憑阿彌陀佛願力,往生極樂。該論承續佛陀的大悲本懷,與修多羅(經典)教理相應,亦可判為「懸許」說。

[7] 一般而言,經有四義:貫、攝、常、法--契理、契機,貫穿所說之理,攝持所化之生,古今不易,近遠同遵。

[8] 象山慶<緣佛願力,述而不作>:與本願念佛相關的一切教理、原則、秩序、流程,在淨土三經中已有完整詳盡的開示,淨土祖師的論註,也是依據經中或隱或顯的妙意,而精闢如實的闡釋;雖有約時被機的不同發揮,但不離於佛經之宗旨。除了諸佛與大菩薩之外,誰有能力宣說及架構「整體」佛法? 歷代祖師以判教而選定一門,令行者得以專注深入,這樣的施設,對每一個念佛人有限的智力與修行,是較適當而安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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