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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8 10:36:59瀏覽1007|回應0|推薦0 | |
解釋一下以下案例:
警遺孀領撫卹金「要和小三喬」哭訴分局刁難「我才是正主」【綜合報導】台北市信義分局巡佐江阿杉上周六病逝,遺囑載明六百萬元撫卹金小三有份、元配沒得分,江的元配陳善珠昨由北市議員陪同開記者會,四度下跪哭訴她請領撫卹金時遭該分局刁難,還嗆她「去和小三喬」。警方澄清是溝通不當。銓敘部則解釋,法定配偶與子女有優先領卹權,未入籍的小三沒份。
夫遺囑錢都給小三江阿杉本月二日因食道癌病逝,江的大姊與江的外遇對象陳小姐,四日持其生前由律師代筆的遺囑,向信義分局請領近六百萬元的撫卹金,元配陳善珠與其子女五日也到警局請領撫卹金,演出元配與小三爭撫卹金風波。 依法元配才能繼承挺小三的江大姐昨接受電訪說,弟弟生病後,都由陳小姐照顧,江母雖與陳善珠同住,但陳早出晚歸,有時間照顧母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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