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11/03 06:23:26瀏覽721|回應5|推薦19 | |
若是以現代的觀點來看,我小時候是個受虐兒。大約六歲就開始當童工,那可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揀雞毛],聽說過嗎?沒聽說過?這代表你夠年輕。 不過,因為沒有領過薪水,況且也僅僅是幾天的時間。所以,也不值得一提,倒是因為有了這個[工作經驗],所以過了一年之後,上了小學,家母便幫我謀得一份差事==>揀豆芽菜。啥?這也沒聽說過?恭喜~你肯定是草莓一族。 現今我們吃的豆芽菜,都是整棵完整的;但是三十幾四十年前,卻是不吃它的根部,所以,當豆芽菜長成之後,必須去掉根部,才能拿到市場去賣,而這工作,通常都交給一般家庭去處理。因之,住在[豆菜寮]的附近窮苦人家,都會有這份家庭代工。 這份工作說起來也還不算太辛苦;一張矮方桌,四張小板凳,再加上幾個臉盆,將尚未處理的豆芽堆放在桌上,幾個人兩手往豆芽山扒,抓住根部以後,用拇指指間往食指關節上用力一按,自然切割完成,然後將處理完的豆芽菜放置到臉盆中,其他的就等送去秤重算錢。通常大人揀一斤大約花半個多小時,速度快些的,半個鐘頭都不用,而我年紀太小,都得花上一個多小時才能完成,遇到放假的日子,揀一整天,也差不多七八斤,這樣就幫家裡賺了七八塊錢,等到母親每半個月去領完錢回來,偶爾會給幾塊錢作為犒賞,第一份收入就是如此而來的。 這工作做久了,你會有幾個回報;一,手指頭會變得很漂亮:因為長期浸淫在豆芽菜的汁液裡,受到養分滋潤的緣故,不相信嗎?我們一家人唯一值得誇耀的就是一雙漂亮的十根指頭,二,會有一個很大的臀部~唉!害我每次都要買大號的褲子來穿。 記得有一次晚上,母親外出,只剩下我跟小哥一塊兒揀。已經十一點多了,眼睛都快張不開,卻還有一大堆豆芽,積得像一座小山。兩隻小手揀了一整天,也都快[不舉]了,正愁著如何完成;小哥忽然有個投機的想法,將還沒處理的藏到臉盆中間,上下用處理過的襯底並覆蓋,嘿嘿,真是妙計,一下子就將眼前這座小山給剷平了。然後兩個人就快快樂樂到溫暖的被窩裡做夢去了 睡夢方酣,忽然一陣雷聲響起,揉揉眼睛定神一看~母親將小哥叫起來大聲斥責:這麼小就學會偷雞摸狗,長大以後還得了,今晚就打死你好了!看到小哥受處罰,我自己也不好受,趕忙跳下床,[是我要小哥這麼做的,因為我已經累了]。母親聽了這話,稍微停下來思考了一下,便停下了手,然後讓我們去睡覺。偶然間,我發覺母親的眼眶中泛著淚光,當時卻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以後,每想到這事,我總在想著,或許是因為我是個么兒,母親較為疼愛,或許是母親見到兩兄弟友愛的樣子而感動,或許是母親覺得我說得沒錯,因為當時的我,確實[小時了了],相較於個性耿直的小哥,這種鬼主意出自於我的腦袋成分居多。不過,我總是很自然的想到是:母親的明理與慈愛吧。 |
|
( 創作|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