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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的笑話
2013/09/13 17:52:20瀏覽92|回應0|推薦1
公道寧論:王金平案與陳水扁案之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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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選擇以「行政調查」處理本案,而不是用「刑事偵查」,這是「法規邊緣」,而仍在「法規之中」,應是一個正確的選擇。否則,若以「刑事偵查」進行,則必須以傳訊、起不起訴等漫長的司法過程,來處理一個涉及現任立法院長及民進黨黨團總召的案子,那在實務上幾無可能,勉強進行則必將付出無法想像的社會代價。如今,以「行政調查」的形式端出,讓全案導向黨紀問題,大幅降低了本案對社會衝擊的時間與力度。因而,謂本案「未審先判」,恐是文不對題;因為,既已成為「黨紀程序」,其處置即非「司法程序」,例如林益世開除黨籍,但他的案子迄未司法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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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與阿九
處理政敵的異同 ?

阿扁對馬的特別費
不介入司法審判
馬無法以常理解釋自己的貪汙
所以創大水庫理論脫身

馬對王的關切案

直接介入司法
以個人主觀意淫
凌駕司法之上
在沒有充分證據下
司法無法起訴
卻以道德審判追殺 !

馬的政治介入司法
更該被嚴肅看待

用司法途徑
難道不是民主政治的常態嗎 ?.

捨棄了司法途徑
等於放棄民主法治
等於替專制擅權塗脂抹粉

udn
繼推崇
選不賢與無能之後
又一違反民主價值的笑話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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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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