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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愛意淫 ?
2013/09/10 09:40:24瀏覽128|回應0|推薦0

特偵組指出,偵辦立委柯建銘疑涉為一知名人士關說假釋,發現有不明資金流入柯建銘帳戶,便立案並向法院聲請監聽柯獲准;六月廿八日意外監聽到王金平告知柯建銘,「阿煌」(陳守煌)告訴他,全民電通案的收案女檢察官是林秀濤,他已打給「勇伯」(曾勇夫),勇伯跟他說會盡力處理。六月廿九日,王又電告知柯,「勇伯說OK了。」

特偵組調閱相關人的通聯、監聽譯文,追查帳戶有無不明來源資金,並靜待林秀濤收到柯建銘更一審無罪判決後的動作;至上訴最後期限七月八日,林秀濤仍未提上訴,柯案因此無罪定讞。

查了兩個月,特偵組未發現王、柯等人行賄或收賄事證,因此在八月卅一日晚上七時許,傳喚女檢察官林秀濤,訊問為何案件未上訴,迄八時四十五分訊畢;稍後再傳喚林秀濤同辦公室女檢察官陳正芬於九時二十分到特偵組,訊問到晚上十時卅分,陳正芬說陳守煌找過林,聽到林回辦公室後說「真好,不用寫上訴書」。

黃世銘看了筆錄,認為王金平有透過曾勇夫、陳守煌關說司法之實,決定緊急趕赴官邸,面報馬。

 黃世銘指出,由於該案涉及院長、部長,對國家影響重大,因此根據憲法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之意旨向馬報告;他強調,因為這是「行政不法」、長官又涉案,所以向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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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根本不是院長,引用憲法替自己升官嗎 ? 或是用憲法為自己臉上貼金 ?

他應該是向長官的長官行政院長報告才對 , 顯然是越級報告!

查了兩個月
沒查到行賄或收賄事證
.
然後在10:30pm偵訊
同辦公室女檢察官陳正芬
聽到林回辦公室後說「真好,不用寫上訴書」。
就在晚上深夜十一時直奔馬巢 ???
.
時間上幾乎沒空隙
如果不是早就已經擬好滅王作戰計畫
就等任何蛛絲馬跡出現,立刻回報
否則,何需馬上直接見馬 ?
.
顯然早就已經套好招了
否則
黃應該是去見長官的長官行政院長
而非在深夜見馬

從有限的對話裡, 加上自己的想像, 跟拿著裸女照片意淫有何兩樣 ?

男:你是第一次做吧 ?
女:是的
男:通常,第一次做會緊張,感覺更痛
女:是嗎?
男:是的,所以你要放輕鬆點 !
女:嗯
男:我會輕一點,讓你舒服些
女(臉紅):好
男:準備好了 ?
女(深吸一口氣):好了
...
...
男:張開點!
女:呃
男:太緊了,我得用力些
女:嗚~
男(如釋重負):哇,出來了
女:........
正在監聽的特偵組(忍不住了):快去報告馬上瘋,他們在幹壞事!
.
男/女(委屈): 拔個牙,也犯法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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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柯問律師:檢察官會不會上訴 ? 哪位檢察官負責 ?
628 王金平分別去問 陳 , 曾 : 哪位檢察官負責 ? 會不會上訴 ?
6/29 王回柯電 是林秀濤負責 , 勇伯說ok 啦
.
特偵組:關說 ???

當事人:關心進度有錯嗎!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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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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