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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0 09:40:24瀏覽128|回應0|推薦0 | |
特偵組指出,偵辦立委柯建銘疑涉為一知名人士關說假釋,發現有不明資金流入柯建銘帳戶,便立案並向法院聲請監聽柯獲准;六月廿八日意外監聽到王金平告知柯建銘,「阿煌」(陳守煌)告訴他,全民電通案的收案女檢察官是林秀濤,他已打給「勇伯」(曾勇夫),勇伯跟他說會盡力處理。六月廿九日,王又電告知柯,「勇伯說OK了。」 特偵組調閱相關人的通聯、監聽譯文,追查帳戶有無不明來源資金,並靜待林秀濤收到柯建銘更一審無罪判決後的動作;至上訴最後期限七月八日,林秀濤仍未提上訴,柯案因此無罪定讞。 查了兩個月,特偵組未發現王、柯等人行賄或收賄事證,因此在八月卅一日晚上七時許,傳喚女檢察官林秀濤,訊問為何案件未上訴,迄八時四十五分訊畢;稍後再傳喚林秀濤同辦公室女檢察官陳正芬於九時二十分到特偵組,訊問到晚上十時卅分,陳正芬說陳守煌找過林,聽到林回辦公室後說「真好,不用寫上訴書」。 黃世銘看了筆錄,認為王金平有透過曾勇夫、陳守煌關說司法之實,決定緊急趕赴官邸,面報馬。 黃世銘指出,由於該案涉及院長、部長,對國家影響重大,因此根據憲法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之意旨向馬報告;他強調,因為這是「行政不法」、長官又涉案,所以向馬報告。 =============================== 黃世銘根本不是院長,引用憲法替自己升官嗎 ? 或是用憲法為自己臉上貼金 ? 他應該是向長官的長官行政院長報告才對 , 顯然是越級報告! 查了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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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