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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1 18:08:35瀏覽331|回應2|推薦0 | |
就向球迷認賠 搏感情吧 中國時報 2007.04.20 林泉利/北縣新店(球迷)
看到黃姓大學研究生兩年多前觀看中華職棒獅牛總冠軍賽,被界外球K傷右眼,
幾近失明,向中華職棒聯盟等求償五百二十萬元。板橋地院一審宣判,判定中華職棒必須給付黃女二百六十二萬餘元。但我們也看到中華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表示:「這是很不合理的,如果這個判例形成,將對台灣體育運動的推廣造成很大影響。」換言之,CPBL應該會上訴。
站在希望台灣棒球還可繼續走下去的期盼,筆者認為有關單位應該破財消災。回顧事發之時,中華職棒等閒視之,一直到後來被抗議後,除了「二十萬元的球場保險金」外,兩造和解都省了。受傷球迷提出的醫療單據雖然只有五千多元,但,視力卻從一.○降到○.○二,幾乎喪失視力,於情於理都要予以彌補才對,何況這是司法
的公斷。
看球有當然的風險,只是保險又似嫌不足,在不受保障下的每一位球迷,遇到狀
況後,「自認倒楣」的消極作為或許是聯盟所樂見,但「有例可循」後,CPBL就可往更穩健的方向走,也可讓更多球迷願意進場看球,請聯盟不要再上訴了!
原稿
看到黃姓大學研究生兩年多前觀看中華職棒獅牛總冠軍賽,被界外球K傷右眼,幾近失明,向中華職棒聯盟等單位求償五百廿萬元。板橋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定中華職棒必須給付黃女二百六十二萬餘元。但我們也看到中華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表示:「這是很不合理的,如果這個判例形成,將對台灣體育運動的推廣造成很大影響。」---換言之,CPBL應該會上訴。
因為這種種飛來意外傷害在國外也屬少見,所以CPBL才理直氣壯的不接受判決結果。因為一旦理賠會有絕對的後遺症,所以中華職棒不敢輕易破例。但站在希望台灣棒球還可繼續走下去的期盼,筆者認為有關單位認為破財消災吧!回顧事發之實的中華職棒等閒視之,一直到後來被抗議後的除了「廿萬元的球場保險金」外,兩造和解都省了。「這次受傷女球迷提出的醫療單據只有五千多元,並且把受傷責任全部歸咎主辦單位與出賽球隊」這種話也可以輕易出口?如果真只是區區5000多元的開支,2百多萬就是敲詐了?事實上,「視力卻從一點0降到0點02,幾乎喪失視力」的損傷不可不謂慘重,所以於情於理都要予以彌補才對,何況這是司法的公斷。
看球有當然的風險,只是聯盟與保險公司的保險額度又似乎不足,在不受保障下的每一位球迷,遇到狀況後的「自認倒楣」的消極作為,或許是聯盟所樂見的,因為在不增加「負擔」下睜隻眼閉隻眼的過且過。現在「有例可循」後,茲事體大,為了CPBL往前走更穩健,為了讓更多球迷願意進場看球,請聯盟不要再上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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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