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政治「心結」VS兩岸同胞的「口腹之慾」
2006/10/29 15:37:28瀏覽324|回應0|推薦10

業者對消費者的責任VS政府法律的品管

 

林泉利 北市國中教師   台北新店


 

 

 

每當秋風起,樹葉轉而變黃,也吹出了吃大閘蟹的訊息。吃大閘蟹很講究季節,一般從農曆八月十五開始,所謂「九月圓臍十月尖」,即農曆九月雌蟹有脂肥美多蟹黃故吃雌蟹,十月雄蟹則肉多鮮美故吃雄蟹。只可陽澄湖大閘蟹出了狀況,相信有更的饕客多少有些「遺憾」!回顧這些時日以來,坦白說因為沒有「就事論事」的思考問題而模糊了焦點!「對於台灣社會而言,吃大閘蟹其實就是近年來「中國熱」的具體現象」!這句話可以有兩種解讀:其一為對中國的旅遊、美食、文化等因為資訊流通而一窩蜂的「流行」,因為商業的炒作而「水漲船高」。其二為獨派團體、個人的「拒中」、「拒統」的下意識出現不適應問題,所以「逢中必反」。坦白說都應有所冷靜與理性了!

 

兩岸之間的政治「心結」存在是事實,但對兩岸同胞的「口腹之慾」卻不可能嚴防力拒。筆者始終不信那些主張台獨人士面對眼前垂涎欲滴的「美味」,能像南宋鄭思肖一樣掩耳矇眼棄筷拒「異國佳餚」於度外。所以回歸民生正面「福利訴求」才正途!茲就本次大閘蟹每人可攜帶限量六公斤入境至台灣與歸由「代理商」引進銷的規定,現在行政院衛生署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檢這個品牌的大閘蟹時,驗出含有致癌物質硝基(口夫)喃代謝物,因而下令停止進口。如果用「始亂終棄」是最理想的「形容」!大閘蟹有「問題」應在「流行」前由主管衛生單位做「提醒」與「抽驗」才是負責任做法。估計每年至少有五萬隻未經檢疫的大閘蟹被台灣人吃下肚,成為食品衛生和疾病管制的一大漏洞!有問題的大閘蟹進入了食客肚裡,如果渠等發生問題,可以不可以要求國賠?

在這一次風波中,唯一不動如山的「統一」代理沒有問題,原因是該公司早與江蘇昆山陽澄湖某一公司做密切合作。當該公司「安然無恙」時,證明業者對消費者的責任比唯利是圖商家益受「尊重」!如果未來兩岸間的相互交易的物品與食物有此誠心,加上政府法律的品管,相信這會是大閘蟹風波的另一種收獲!

 

 

 

( 心情隨筆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471027&aid=51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