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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3:21:26瀏覽8|回應0|推薦0 | ||||||||||||||||||||||||||||||||||||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本件甲標建物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千代田管理中心稱 甲標標的位於G棟11樓,經管理中心人員導引至330號11樓, 經按鈴無人應門。 2.另經債務人於113年7月29日來電陳稱本件標的甲標有裂痕、偶 爾自住等情,惟實際情形號仍應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 此爭執請求撤銷拍定。本件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 3.本件標的另有停車位編號:341。查封時,經管理中心人員導往位於 B1,為機械車位,管理中心查詢填報為自用,未出租。 4.惟上開停車位編號僅供參考,其實際情形及其編號仍應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請求撤銷拍定。且停車位係本件建物 區分所有權之共有部分,應屬約定專用部分,其管理使用應由全體 區分所有權人為協議約定分管,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 應買人注意,停車位拍定後不點交。 5.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6.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保證產權清楚】【銀行代墊尾款】【保證低於市價】【案件實地勘查】 【專業代書把關】【自備二成買屋】【競價行情分析】【排除瑕疵事故】 ※法拍屋小常識: ■多次百萬經紀人、年度法拍案件代標件數王 從進場投標到交屋,全程專業代為處理,讓您省心省力免煩惱 代標三不原則: 透明房訊|104法拍屋|全台法院皆有資訊部人員駐點|資訊領先|值得您信賴 ■如已看中物件,可提前通知『林代書』,債權人和解,銀行履約保證過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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