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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1:58:57瀏覽225|回應0|推薦0 | ||||||||||||||||||||||||||||||||||||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標的3536、3760建號建物現出租予第三人沈明龍居住使用,租期自112
年4月20日起至114年4月19日止,每月租金25,000元,無配賦停車
位;標的3760建號建物為房屋後方之增建。
2.本件係拍賣3536、3760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惟該建物於查封前已出租
予他人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
3.另拍賣之3760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
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又依建管理處函文所示,
4.標的3760建號建物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陽台),相關規定予
以拍照存證處理,惟仍應負擔恐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注意。
5.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6.本件係變賣共有物,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7.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共2筆其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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