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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有憤怒的權利
2007/04/19 16:18:56瀏覽1136|回應2|推薦28

謝謝黑雨網友的提醒。不然還真注意不到自己一個不小心,就又成「憤青」了這個殘酷的事實。

看來以後說話要小心一點,不能隨便對台灣的媒體「點到為止」。

但是很遺憾,您的提醒,反而讓我感覺您的一碗水又沒端平。這不是難不難的問題,而是我沒有從您的提醒中看到您真有要端平的意願。這是我的感受。

至于美國媒體,有沒有對「中國留學生殺人」作出對中國具有敵意的「引申性的話題」,我不是太了解。但據我看到的(「明報」中國評論,Yahoo Japan news),則清晰的證實,在槍擊案真相未明之時,部分美國媒體已經言之鑿鑿地指兇手為上海留學生江偉恩,甚至有媒體公布了所謂「兇手」的網址,令江偉恩備受困擾。‧‧而且,在警方尚未能根據指紋判別凶手身分時,已經就證明了凶手不是去年來自上海,因為去年從上海簽證來美的學生都要留指紋。但凶手是「中國留學生」這個消息已經滿天飛,聯網的論壇不也有很多興奮的手舞足蹈的人上串下跳?這其中所反映的,絕不僅是所謂新聞道德或素質的問題,而是一種心態的問題。即使再「不太敏感的」中國人,似乎也不得不得出一個結論:這是對中國和中國人的惡意攻擊。中國人應該憤怒!

我實在不明白,在這種情況下,在我們中國人明顯的被人惡意栽臟污蔑成為受害者的時候,竟然還有人忘不了提醒我們自己先反省一下,苦口婆心的要我們「清醒」,不要再步入「愛國憤青」的歧途,這實在讓人懷疑端平這碗水所需要的標准應該是什麼?

聯合晚報發這種新聞,用這種聳動的標題,是因為在台灣這個地方這樣做有廣大的市場。我沒有辦法,畢竟我是沒有「吃台灣米喝台灣水」的人,也沒有踏入過台灣的土地。但既然牽扯到「中國人」,聯合晚報的標題這就大大的傷害了我,雖然我不住台灣,但我可以表達我的不滿及悲觀,失望。

這次的聯合晚報的報道,讓我這個生長在「沒有言論‧新聞自由」的國度的人(論壇網友語)很失望。在已經判明凶犯是韓國人而非中國人的時侯,聯合報非但沒有任何形式的道歉或訂正,反而報道大陸BBS網站上的人「松了一口氣」,因為「如果凶手是大陸人,將不利大家申請日後留美簽證」。這就是聯合報這個統媒的水平,這就是他們關注的新聞焦點。我向來對台灣的綠媒不屑一顧,但這種藍媒又好到哪里去了呢??

不管是美國媒體的猜測,還是台灣媒體的「引用錯誤」,真正的受害者,是千千萬萬的向我這樣的海內外的中國人。中國人有不滿憤怒的權利,不管對方是美國還是台灣的媒體。拿「憤青」或「憤青嫌疑」這樣的大帽子在這個時候釦在別人頭上,實在有點太不厚道,也太霸道。

假如這件事的凶手真的是中國學生的話。雖然這是個人的犯罪行為,但海內外,台灣會有什麼樣的反應,會有什麼樣的言論出來呢?我想對海外台灣的中國報道稍有體驗的人,應該是不難想像。這種條件反射式聯想的形成原因,絕不僅僅是因為中國人有「先入為主」的想法,憤青」或是「被害妄想狂」的指責所可以解釋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中國人已經被惡意栽臟污蔑的太多,已經被醜化妖魔化太久,我們不能不怕各式各樣的「井繩」。中國外交部在事發後緊張的部署,就是擔心這次的事件,如果萬一是中國學生所為,會成為另一波反中反華的導火索。這種擔心,並不僅是因為「太敏感」而致。

「先入為主」的想法,沒有什麼不對。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中國人有憤怒的權利。是否可能被稱為「憤青,一點都不重要。畢竟,我們還不習慣于看別人的臉色行事。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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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支持清廷的
2007/08/25 14:24
因為吾皇當皇帝殺再多人也是對的
奴隸都會說對
不愛吾皇就是二鬼子

中國是皇帝吾皇的
校長(2326395) 於 2007-08-26 21:14 回覆:
其實你支持誰都沒用。沒人把你當個『蛋』玩。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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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敢對外國人憤怒不敢對自己政府憤怒
2007/08/24 13:18

原來毛澤東殺中國人是正確的

不殺就是二鬼子

校長(2326395) 於 2007-08-24 21:30 回覆:

不錯,只對外國人憤怒,不對自己同胞憤怒。這一點,二鬼子理解不了。

二鬼子的能耐就是窩里橫,在外當龜孫子,還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