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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喬官司 前檢察官判7年
2010/10/08 20:02:49瀏覽462|回應0|推薦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審結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貪污及詐欺案,王朝震被控6年前偵辦前立委方醫良的兒子方德福,涉嫌違法逃漏稅案時,收賄15萬元,王還以檢察官身分替友人註銷超速罰單,合議庭判處王朝震76月徒刑確定,並追繳賄款。

   判決書指出,王朝震200410月間,偵辦忠財營造公司涉嫌虛報人頭薪資逃漏稅案,王得知忠財公司負責人方德福的背景,當場告知認識方醫良,方德福為免被起訴,請父親方醫良擺平官司。

  王朝震和方醫良透過台南地檢署書記官黃國南搭線,方醫良先交10萬元,後來又拿8萬元給黃國南,黃轉交15萬給王朝震,王將案子簽結不起訴處分。2010-10-8

                    這就是我們納稅人花血汗錢養的大官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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