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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8 19:55:33瀏覽547|回應0|推薦1 | |
〔記者楊政郡、張協昇/台中報導〕中市黎明派出所員警莊鎮遠執勤期間喝花酒被查獲,四分局督察室警務員魏金瑞為了包庇,涉嫌竄改莊員執勤表,改為非執勤時間喝花酒,從輕處分,台中地檢署昨傳訊督察組長黃建樂、魏金瑞、黎明所前所長蔡明澈及莊員等4人,莊與魏訊後以偽造文書串證之虞聲押獲准,黃、蔡2人各10萬元交保。 台中市警局督察室表示,依規定,2名被羈押官警將停職處分,2名交保官警則待審理終結視情節處分;四分局表示,經該分局事後調查,莊員當日原有規劃勤務,後來請假半天,相關請假程序均完備,並無偽造文書情事,才會依非執勤時間喝花酒,記1小過處分。 檢方調查,去年10月9日晚間,四分局督察室警務員魏金瑞執行靖紀專案,在市政路麗都酒店查獲黎明所警員莊鎮遠執勤期間,與另名員警及某里長在包廂喝花酒。 檢方指出,依市警局內規,執勤時間涉足不正當場所,需處2小過處分,魏員為包庇莊員,即與督察組長黃建樂、黎明所前所長蔡明澈,涉嫌竄改莊員執勤表、督察室查訪報告表、督察室訪談紀錄表等紀錄,讓莊員從執勤期間喝花酒改為非執勤時間,記1小過從輕處分結案。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接獲線報,主動展開調查,調閱多份公文,發現確有塗抹痕跡,與檢舉內容相符。2010-10-8 向警察致敬
警察的豐功偉業:http://blog.udn.com/1qaz0328/article?f_ART_CATE=430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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