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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拉車抓違規 騎士摔倒還遭踹
2010/09/27 09:52:04瀏覽439|回應0|推薦1

【聯合報╱記者張祐齊/台北縣報導】 2010.09.27 03:41 am

   騎機車未兩段左轉,竟被警察拉下車痛毆?永和市民代表黃錫麟表示,昨天上午十一時許,北縣新店市民蘇文彬騎機車行經永和市得和路時,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中正路,遭永和警分局警員許長基、許書豪一前一後將機車拉住,害蘇連人帶車摔倒受傷。

   黃錫麟說,在機車後方體重達百公斤的警員許書豪,還用腳踹了地上的蘇文彬一腳,並壓制蘇達近三分鐘,還呼叫兩名員警前來支援,以防蘇文彬逃跑,最後開了一張六百元罰單離去,實在相當離譜。

  永和交通分隊副分隊長陳健山則解釋,當時兩名警員都有揮手示意蘇文彬(廿一歲)停車,但蘇不但不停車,還以S形方式故意閃避警員,還要衝撞警員,警方因而懷疑蘇可能是通緝犯,才一前一後分別拉住機車的車把手及後座架,疑因蘇欲加速離去才人車倒地。

  對於民代指控壓制在地一事,陳健山說,在對方身分及事實不明情況下,員警必須適當防護、警戒,因而用單腳將倒地的蘇文彬壓制,在蘇拿出身分證明後,就讓他蹲在路邊。

  蘇文彬在急診室仍憤憤不平,他說,當時沒有看到警員示意停車,根本不知道違規。警方將他當成通緝犯壓制在地,連他受傷無法騎車都不管,卻為了績效只顧開罰單,幸好黃錫麟伸出援手,載他到永和耕莘醫院急救,否則傷勢惡化要怎麼辦?

   黃錫麟也在醫院急診室痛批警員說,人民保母沒有將心比心,就算違規也應等機車停好再開單,對廿一歲的年輕人施以如此粗暴的手段,簡直和日前檳榔西施遭警員側摔沒兩樣。

   他說,永和耕莘醫院表示蘇文彬左手臂、左腳等多處有擦傷、挫傷,他替蘇文彬付清四百一十元醫藥費。

   陳健山表示,已填寫好和解意願書。警員許長基說願意賠償醫藥費。蘇文彬也表示,他不提告了。

警察如果沒錯為何要填和解書?又為何要陪醫藥費?台灣警察人數總共只有7萬人,小百姓有2300萬人。警察暴力執法時最好想想,把小百姓逼瘋後開幹起來是7萬人會贏還是2300萬人會贏

                                                向  警  察  致  敬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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