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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1 20:38:35瀏覽2252|回應0|推薦0 | |
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此話出自論語衛靈公篇(15-7): 「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意思是說,可以同他談的話,卻不同他談,這就是失掉了朋友;不可以同他談的話,卻同他談,這就是說錯了話。君子之貴於言,言貴而後道重。輕言,則道亦隨之而輕矣。 陳大齊先生在《論語臆解》對這段話有更精闢的解釋: 「不失人,亦不失言」,可否得當,正合於義。而要做到「不失人,亦不失言」,必先對於當前之人,辨明其是「可與之言」的還是「不可與之言」的。辨別得實,始能「不失人,亦不失言」,辨別失實,便會失人或失言。欲辨別得實,必須應用豐富的知識,運用精湛的思慮,不若循禮之只要依照成規。[P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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