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看臺灣 】大陸白領赴台 可停留3年
2013/03/05 07:39:49瀏覽354|回應0|推薦7
(March 04, 2013台北電)江內閣上路後,首波兩岸政策鬆綁鎖定放寬大陸白領幹部來台,未來台資企業將可比照跨國企業,調派集團內部大陸籍負責人、經理人或從事專門性、技術性白領人才來台工作,可停留三年,必要時得延期。但延期每次不得逾三年。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隨同來台。此一開放措施,對於母公司或本公司在台的跨國企業如鴻海等集團,將是一大便利。最快3月底就可上路。

內政部已呈報行政院「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服務許可辦法」修正草案,建議母公司或本公司在台灣的台資跨國企業,可以比照跨國企業適用此一辦法,調派集團內部的大陸籍幹部來台工作。

行政院預訂7日審查此一修正草案。內政部建議,限制台資企業陸籍幹部每年來台員額上限,但經濟部、經建會持保留態度,將留待行政院政策決定。

根據規定,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工作,以擔任跨國企業的負責人、經理人或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也就是白領人才為限,且須任職滿一年,初次停留期間不得逾三年。

另外,開放第四波陸資來台,由於有部會提出新增開放項目建議,因此,新任經濟部長張家祝已指示經濟部併案處理,再邀集相關部會檢討。

經濟部官員表示,重新檢討希望3月底有初步結果,雖然第四波陸資來台開放時間將稍稍延後,但「開放得早,不如開放得好」,且幅度可望擴大。

其實,該鬆綁的政策早就該鬆綁,僅快執行。寶羅認為這才有利於台商公司的運作,兩案關係才能深化這有助於降低兩岸緊張關係的高牆利於將臺灣的自由、民主價值潛植於大陸人民心中

( 時事評論兩岸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1698&aid=7358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