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隨同來台。此一開放措施,對於母公司或本公司在台的跨國企業如鴻海等集團,將是一大便利。最快3月底就可上路。
內政部已呈報行政院「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服務許可辦法」修正草案,建議母公司或本公司在台灣的台資跨國企業,可以比照跨國企業適用此一辦法,調派集團內部的大陸籍幹部來台工作。
行政院預訂7日審查此一修正草案。內政部建議,限制台資企業陸籍幹部每年來台員額上限,但經濟部、經建會持保留態度,將留待行政院政策決定。
根據規定,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工作,以擔任跨國企業的負責人、經理人或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也就是白領人才為限,且須任職滿一年,初次停留期間不得逾三年。
另外,開放第四波陸資來台,由於有部會提出新增開放項目建議,因此,新任經濟部長張家祝已指示經濟部併案處理,再邀集相關部會檢討。
經濟部官員表示,重新檢討希望3月底有初步結果,雖然第四波陸資來台開放時間將稍稍延後,但「開放得早,不如開放得好」,且幅度可望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