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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人妻女笑呵呵
2024/04/14 13:08:07瀏覽763|回應5|推薦10

台媒最近對幾咖娛樂界強奸犯多所議論﹐忍不住談一下﹔先要知道什麼是偷﹐搶和強姦。 但還要我說清楚這些﹐你已是和印度阿三同級了。

某人有金錶一只﹐不管他怎戴﹐是放在頭上或掛在胸前都和他人無關﹐亦不能成為佔有或搶奪的理由。 換句話說﹐只要是拿了這錶就是非法佔有﹐就是有罪﹐物主怎怪怎賤都不是偷搶的理由。 我早年在前園整理了些水泥磚出來﹐華鄰過來跟我說:"你那些磚放在草地沒在用﹐我拿去成不成?"  其實我家裡也有些錢未用﹐想不想也拿去? 

假如有少女穿三點式獨走夜路﹐在大陸頂多有人多看兩眼﹐但在其他國家像美國﹑台灣特別是印度﹐就肯定連骨都不剩了。 香港的蘭桂坊酒館林立﹐華洋漢常把醉倒街上的女士抬去強姦﹐並把這行為叫"撿屍"。 他們認為此女性本淫蕩﹐不姦白不姦的意思﹔所以撿屍者從不會覺得是在犯罪﹔ 至於事後會否傳宗接代或散播病毒﹐就天知道了。 台灣人還有特別奇葩的地方﹐旁觀者還會以被害者的身份和事後的反應作出評論﹐從而覺得加害人沒那麼大罪﹐大家都成了大法官或陪審團來定對錯﹐整個民族一個勁的不知所謂。

現代中國人的法律是從滿清滅亡後才製作﹐台灣島搞了本六法全書﹐東西是抄自德國和日本的﹐而中共開國時就先廢了這天書﹐自己去製作適合的法條。 各國的法制在改動時都會加入自己的民族性和習慣﹐有沒有重男輕女﹐守護孤寡和弱小都看得出來的。

自然人

"在中華民國,自然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要未開化人種了解人是獨立個體不易﹐要社會法制立法來管理這種理念更難。 一般有爹生娘養的人﹐完成學業後就計劃投身社會的各行業﹐所謂人各有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規劃和理想﹐但絕不會立志是去供他人洩慾的。 有些人利用未成年人思想心智還未成熟﹐或事前事後沒有和家長溝通﹐從而一再得逞獸慾。 加上社會與國法﹐和人民的觀念還是會對這些罪犯寬鬆以待﹐但受害者終其一生都不會再能有理想的人生了。

難道人生來是分數等的嗎?

侵犯未成年人的絕對法律責任

香港的法源是來自英國的普通法系﹐根據香港法例,16歲以下兒童,不得同意任何形式的性行為。因此,向兒童作出相關行為,無論兒童是否同意,或是對年齡估計錯誤均屬違法。這就是「絕對法律責任」的罪行,毋須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只要證明有「犯罪行為」便可入罪。 所以不問前因後果﹐只要和未成年人有性關係﹐就算是強姦。

在美加只要到公眾場所拍照﹐假如要登社交媒體時﹐別人的小孩的臉先要蓋好﹐否則可能被告。 但華人地方還有很多拿小孩來做網紅來賺錢﹐有些人看了覺得可愛﹐但有病的看到就會很興奮了﹐這不覺得可怕嗎?  美國警方試過製造一假未成年少女的身份﹐在社交媒體上出現﹐不久野獸們如蒼蠅空群而出﹐圍著這假帳口來轉﹔ 更被轉發到賣淫的網站上。 

喜搞未成年的都是不能醫的精神病﹐早年認識一輔導員﹐專門輔導這類變態﹐在出獄後怎樣再投入社會。 當帶他去公眾場所時雙手規定要放褲袋內﹐假如評估不及格就要再關回去。

但黃子佼這種變態﹐除了不用關﹐很多人還認為可以復出﹗你說大家是不是變態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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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超級不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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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21:35

我們偉大的國父孫中山也是個蘿莉控!特愛嫖幼齒

這個千古罪人連俄容共建立私人武裝推翻中華民國合法的北洋政府讓中國長期陷入動亂

他根本沒說過和平奮鬥救中國都是國民黨自己瞎編的

上大人-屠龍小隊(123chaplisifat) 於 2024-04-17 22:08 回覆:

我讀書少﹐考古你厲害﹐我只研究毛澤東﹐孫文只是廢柴﹐說他媽是雞都無所謂。

說到幼齒﹐台省卻出不少貨供日韓人淫辱﹐那周子瑜未夠十六就賣去韓國﹐所謂女團表演﹔有天在某餐廳的電視看到﹐就是一班穿少少的在台上站或跳﹐那不是和貴親當年在寶斗里一樣嗎?


nuitgrass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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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5:10
回覆3樓
「辦理妓女牌照申請...」
「妓女原來是正當職業﹗」

公娼制度上個世紀末才廢止(1997)!
不是還有八大行業嗎?八大行業也有小姐、有潛規則,是否色情行業,「消費者」可各抒己見。
是正常行業的,另有玄機的,是合法的,黑的,還是灰的?(清末民初北京有著名的八大胡同一一「花街」,命名上這麼巧,又「雷同」了中國的風月場!)
上大人-屠龍小隊(123chaplisifat) 於 2024-04-17 21:54 回覆:
拿身上器官賺錢的人從來都有﹐台省連買個檳榔都要到特別店﹐意淫一番﹔變態到極致。

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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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0:31
台灣人性變態很多,日本人帶來的養女制度影響很大,可是台灣人寧可把台積電拿去孝敬日本人,而不與大陸做貿易

有一次我去區公所辦事,竟讓發現有一通道辦理妓女牌照申請
(現在不知道取消了沒?)

大陸常說‘兩岸同屬中華文化,同是中華兒女....’
我的老天,全世界有那個國家有辦理妓女牌照?

台灣人要做美國日本走狗時,說要防中共攻擊台灣
台灣人要防國民黨談和時,說兩岸不會有戰爭

我敬告馬英九,你反改正課章,愚民腦袋已改不回來了
上大人-屠龍小隊(123chaplisifat) 於 2024-04-15 11:25 回覆:

妓女原來是正當職業﹗當年報上還有警告逃妻告示﹐妻子是夫家的財物﹐跑掉了要抓回來也。 我想印度也不會這樣吧﹗

美國把日本和菲國連線﹐一方有事﹐其他就必需出兵﹐所以一開戰﹐中國就立刻要攻擊日本和菲國﹐當然關島等地都不能忽略了。


中國人大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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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2:23

不看不關注台灣娯樂界,演艺圈的新闻.因为從小就覺得那些節目、那些艺人很低級、沒水準.現在看台灣網上新聞,也是瞄一眼标題就算了,那些編輯的素養也很差.

1.心理變態、和

2.心理扭曲,

其實都站在同一水平線,只是一个有動作,另一个只說不動作.

台灣,很多人在「"2"的境界」,所以民粹大行其道,由台灣領導人帶頭.

上大人-屠龍小隊(123chaplisifat) 於 2024-04-15 11:31 回覆:
台灣媒體都像是給變態扭曲的病患看的﹐除了沒有國際真正的消息﹐其他報的不是馬路吵架﹐就是那裡路攤好吃﹐誰露了點等的大事﹔看多了會病。

blackja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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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13:35

幾年前台灣有個白玫瑰運動,簡單說就是法官死守法條,主要是法官認為一個性侵六歲女童案件中,被告自白並未使用暴力,且證人指出並未見女童抵抗呼救,必須探討是否「未違反女童意願」的問題,因而引發社會的不滿

跟英國的普通法一比,難怪台灣法官被當成恐龍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英美乃至香港的普通法與台灣繼承日德的成文法,固然有體制性的差異,但更大的問題是台灣文化的變態

我提過,2020年,李姓男子於服役期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年僅十二歲國小女童,後在國小校園內無障礙空間廁所內發生性關係,女童父親發現後報警處理,李坦承犯行,與女童父親以十萬元達成和解,同意給予緩刑

這傢伙要是在美國英國加拿大,大概會被判N年了,居然在廁所而且還是國小的廁所

而這種類似事件已經這樣判決很多年了,大家也習以為常,只有少數人例如我看不慣而長期批判,現在大家突然看到黃子佼就不爽了,我覺得真虛偽,台灣人姦淫未成年人根本一大堆緩刑,黃子佼這種人怎麼來的,不就是台灣文化孕育出來的嗎?

話說回來,幾年前有個傢伙來上大人兄這留言,我就指出他講的那些話在外國會被抓,但也反映出一件事,台灣真的很多這類人,而且完全不覺得自己言行有不當的地方

上大人-屠龍小隊(123chaplisifat) 於 2024-04-14 22:16 回覆:

老兄還記得那位智障﹐他一直來煩直至把他掛黑才不來。所以說這類人是精神病﹐還認為別人會和他一樣﹐見到小孩會興奮﹗

用點腦來想﹐就算放過了﹐忘記了﹐黃子佼這種病患會不會突然不藥而愈﹐不再搞未成年女生呢? 有多少這種喪屍每天在島上走動﹐假如有機會共處﹐不小心落到他手上﹐是否又多了一個人受害呢?

那些幫口叫放過的人﹐有天自己親人被姦淫﹐是否還會笑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