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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瓶兒
2006/10/19 13:10:16瀏覽570|回應0|推薦7

        太太說要我把書房讓出來給小孩當臥房,本人當然二話不說答應了(當先生的男士們聽好,趕快答應是最好的策略,因為就算你費盡唇舌,結果通常不會有什麼不同)。換房間累人的是搬東西,尤其是我的大書桌,抽屜裡塞滿了東西,不拿出來根本搬不動。也罷,乾脆利用這個機會整理一下抽屜雜物也不壞。

        我的辦法是把所有東西倒出來,先分類,再決定放回哪支抽屜。正忙著,太太進來,忽然蹲下來拿起一疊相片欣賞起來。相片應該放在相片簿裡,為什麼那麼多年的照片“藏”在抽屜裡,那自然有原因的。這時候千萬別搶,搶就完了,有問題她自然會問,別緊張。

        果然──“這是誰?蠻漂亮的。”太太遞過來一張三乘五。抬頭看,太太臉色很好,呼吸也沒有加速,不要窮緊張。“哦,她叫瓶兒,大陸人,是網友,讓我告訴你她的故事───”

        一九九五年的冬天,我找到畢業後的第一個工作,到美國南方一個大學當研究員,薪水挺不錯。我興沖沖的回函同意,同時開始打包,準備離開待了六年多的中西部小鎮。除了身邊瑣事外,少不得也得跟各路朋友,包括網上的,通知一番,大家天涯海角,不要忘記通個email什麼的。

        忘了說,當年internet才剛剛萌芽,海外留學生玩的叫新聞組(newsgroup),類似台灣小朋友的BBS,最有名的新聞組叫ACT (alt.chinese.text),大陸人居多,用一種很特別的漢字碼(HZ),開始不久台灣交大也成立了一個ACTB (alt.chinese.text.big5),和ACT連線同步轉碼,方便台灣的網友用Big5碼加入討論,從此兩邊開始唇槍舌戰,砲火連天,也造就了不少虛擬“網路名嘴”。不才在下當時自稱王排,為台灣發聲略盡棉薄,還算有點兒虛名。

        你曉得,當年網路界面很不user-friendly,所以搞網路的多半是無聊男子,偶而有幾個香噴噴的女士來攪和,大夥兒都會興奮個老半天,瓶兒就是其中之一,她是四川人,所謂的“川娃子”,有時候柔情似水,有時候不讓鬚眉,反正網路上誰也沒見過誰,平添一點想像空間也不壞。回頭說九五年冬天,我在ACT上發出告別信後兩天,忽然接到瓶兒的email,說想來拜訪我。“網上相識”多年,我和瓶兒從未通過email,什麼話都在ACT上公開說,怎麼她突然要來看我?瓶兒說她的先生老家就在本地鄰近的小鎮,每一年過耶誕假期時都會一起回老家,在網上知道我要離開了,今年不見面,以後大概不會有機會了。

        前面說過,我在網上還有點兒虛名,至少口碑不壞。大雪天,我接瓶兒到家裡,親自下廚料理一碗特製牛肉麵待客,並以鄧麗君的歌聲及“這一夜,誰來說相聲”佐餐,賓主盡歡。我剛好前兩天路過禮品店,買了一個藍瓦白牆的小房子,裡頭可以點燈,就送給瓶兒,還一起拍了兩張相片。

        大雪天,我送瓶兒回去,車上我們一起唱鄧麗君的歌(大陸人都很喜歡鄧麗君),一車溫馨,很痛快。瓶兒下車前謝謝我的招待,說︰“你跟別人有點兒不一樣。”有什麼不一樣?我也不知道。

        後來呢?太太問,我說沒有後來了,我工作一年後回台灣,朋友們幾乎都斷了聯繫。哦,等一下,我想起來了,瓶兒後來還真有一段故事。

三年前,網路上幾個華人論壇裡忽然在流傳一篇文章,是瓶兒寫的,“和涂鴉擦肩而過”,引起了軒然大波。涂鴉又名圖雅,是當年ACT的文字高手,得過時報文學獎,我從來沒有看到哪一個人能像涂鴉一樣把文字處理得如此出神入化。瓶兒寫的,是九五到九六年她和涂鴉交往的經過。傳統上女性寫情愛作品,絕少牽涉到自己,瓶兒這一篇文章之所以引起風波,就因為她講的是自己的事,雖然不露骨,但是餘意無窮,而且揭露的是一位網路神祕名人從未為人知的一面。

        這一來,瓶兒可在五湖四海掀起了巨浪,擾擾攘攘了好幾個月才平歇。身為瓶兒的朋友,我反倒有點不知所措,因為我實在不曉得她發表這一篇文章的用意何在。側面打聽,知道瓶兒帶著女兒住在紐約,為僑報寫稿,文章還得了獎。我在“紅牆論壇”上跟她致上問候之意,瓶兒還把當年我送給她小禮物拍了張照片貼出來,讓我感動了許久。

        故事說完了,太太“很滿意”的離開讓我一個人繼續忙和。從十年前剛剛認識開始,太太就愛聽我說故事,不過這回滿意之餘,大概也有點“放心了”的味道。反倒是我,講完故事之後,重新拿起照片端詳著,又好多年了,不曉得瓶兒現下可好?

田英奇

wcwang54@hotmail.com

附錄︰

和涂鴉擦肩而過

作者:瓶兒


我見過涂鴉兩次。分別在1995年和1996年的夏天。

我和涂鴉的交往是從1992年底開始的。我們都在為CND服務。他在CND辦的當編輯。我給12月份那期投了一個耶誕節的小故事,接到正好負責編輯該期的涂鴉的回信。說將採用,並建議我有空去Alt.Chinese.Text(簡稱ACT)看看。他說他也寫文章,隨即寄給我和其他一些文章,還有一篇用英文寫的小說。我看了之後當即拜倒。開始和他通郵件並經常光顧ACT。

95年夏天,我因事去西海岸,順便去看望涂鴉。我從三藩市乘一架小飛機到俄勒崗的波特蘭大市,他開車從尤金市來和我會合。他在一家汽車旅館訂了個房間。當夜我們談到很晚。

第二天我們沿著哥倫比亞河往上走,看風景,看人釣魚。路上見到有人把漁線綁到一根很粗的插在地上的竿上,用機械力將很大的魚鉤彈射出去到很遠的深水處。涂鴉解釋說這是釣一種很特別的魚(記得叫Sturgeon),一條魚得用一個小卡車來裝,切成塊放在大冰櫃裏,足夠一個冬天吃。他認為這種魚就是傳說中的龍的原型。

第三天我們離開波特蘭大,沿著101號公路南下,走走停停,路上經過一個霧氣騰騰的景點,參觀了一個水族館,吃了一頓生Salmon。他買了一對魚的形狀的銀質耳環作為紀念品送我。

第四天我就離開了。這次相見雙方都有意猶未盡之感。我們後來頻繁通電話,談談其他網人,也談談廢話。

我曾用電腦的小老鼠畫過一些簡單的畫,貼到網上嘩眾取寵。後來涂鴉給我寄來他畫的一些電腦畫,畫得很好,讓我自慚形穢。其中一幅是一個女孩坐在伸出的山石上,托腮仰望著一輪明月。他說畫這幅畫的時候想著這女孩是我。

大約1996年春天,有些網人決定在華盛頓特區開一個聚會,力邀涂鴉出席。其中有人告訴我涂鴉也會去。我很興奮,向他求證。他說是說著玩的,他因為某種理由不宜公開露面。他邀請我夏天再去俄勒崗,我一口答應了。

96年的夏天,我如約去了俄勒崗。這時他和妻子剛分居,我得以住在他家裏。他計劃教我Visual Basic,以便我掙點生活費(當時我還在學校學習),他認為這很容易學。(我印象中他沒有認為什麼東西是不容易的。)

在他家的書架上擺著幾張照片,一張是他參加一個漂亮女孩子的大學畢業典禮。他說這就是去年和我說起過的那個他的讀者。

去年沿哥倫比亞河而上時,我在他的車裏放一盤鄉村音樂,裏面有一首題為的歌。涂鴉說這使他想起他帶那個女孩子釣魚的情景。他告訴我那個女孩子懷疑我和他有點什麼,因此對我比較在意。

我問那個女孩子現在在那裏。他說他也不知道。最後一次通話時,女孩子說她懷了他的孩子,但是因為生他的氣而打掉了。這反過來使涂鴉也很生氣,責怪她沒有和他商量。

涂鴉的妻子在照片上看起來很端莊。據他說她的離去和他整天“不務正業”埋頭寫作有關。

我在那裏住了十天,每天上午去釣魚,如果下午之前回來就學一會Visual Basic,晚上散步、下圍棋、看白天拍的錄像(涂鴉特地為這次度假買了一個Hi8)。釣魚的地點每天不一,經常去很遠的地方,到傍晚才回家。

因為涂鴉在文章裏吹牛自己是個燒魚專家,我就叫他負責廚房裏的事情。不知道是口味不一致還是他更多地是個理論家,他做的魚我沒覺得有什麼很特別。

我去之前,他和風月客正在網上激戰。風月客有點象韋小寶,舉止象個小無賴,但沒什麼壞心眼。涂鴉可能是幫方舟子說了幾句話,引火焚身,招來風月客的調戲。涂鴉從來不落任何人的套子,以前也有人試圖惹過他,他往往是輕輕甩幾招,然後脫身就走,決不戀戰。不知為何這一次他好像中了邪一樣,不把風月客打垮決不罷休。

我見過風月客和他的妻子潔冰。他們兩個也是挺有幽默感的人。風月客經常在網上挑逗別人,很多人知道他就是圖個好玩,跟他嘻嘻哈哈一下就算了。但是方舟子忍不了這口氣,於是引起了一場持久戰。不料涂鴉也卷了進去。

我勸涂鴉不要和風月客計較。但是涂鴉認定風月客是個下流小人之輩,一定要把鬥爭進行到底。

這一點我覺得不象涂鴉。

小題大作,我們散步的時候開始爭論起人性來。涂鴉認為人性是邪惡的,當時使我大吃一驚。那時我天真地以為,一個把人和事看得那麼喜劇的人,一定認為人是很可愛的動物。(很久以後我才悟出來,喜劇大師的產生,是因為在他們眼裏,芸芸眾生只不過是一群可笑的跳樑小丑。)

涂鴉為了證明他的觀點,開始引證我做的一系列事情和他做的一系列事情都是出於自私自利的目的。

例如:首先,我在此番去他那裏之前剛開始和另一個人談戀愛,但我還是去了,顯然是為了利用他,因為他答應要教我一門謀生技術。其次,在我們沒有見面的一年間,雖然我們調情說愛,但他涂鴉並沒有放棄和別的女人上床的機會。

我當時還是一隻把頭往沙子裏鑽的鴕鳥。雖然有例子在面前,我還是拒絕認同他的人性觀。這次交談很不愉快。我因為突然發現了涂鴉的黑暗深處而感到恐懼。眼前的涂鴉看上去有些可怕,他悶著一股勁似地抽煙,目光有些發狠。我警惕地看著河邊的蘆葦叢,生怕涂鴉為了證明他的邪惡將我一把推進去。

往回走時,快到家門口,一輛VAN開過身邊,車上一個小夥子探出車窗,故意潑了我們一身啤酒,然後一車人大笑著開走了。涂鴉沈默地看了我一眼,我也無話可說。

世界突然變得不美好起來。

涂鴉說他的一篇文章被人全篇一字不拉地偷去登在上,他並不知道署名的人,也沒有人以任何方式和他聯繫過。我問他要不要打官司,他說他就不在這上面浪費時間了。

我勸涂鴉也不必在網上瞎耽誤功夫,不如自己多些時間寫文章。他說他也在想這個問題,準備不久就歇了。

涂鴉問我還願不願意跟他去南美洲。我們在95年夏天開始說這個事情,好像是我們下一步要做的事情似的。但對我來說,這作為一個美麗的夢想更為誘人。而且,涂鴉也在我還處於夢想他的階段時更為可愛。涂鴉說他計畫去南美洲或阿拉斯加。

涂鴉送我上飛機。我們在候機室坐著,都不說話。臨走時,他送給我一套最新的Visual Basic軟體,又掏出一個包著錢的信封給我。我們知道以後不大可能再約會了。

我從此後沒有再和涂鴉聯絡,也沒再上ACT。後來聽說涂鴉徹底地從網上消失了。過了幾年後,我重新開始到網上看東西,再也沒有讀到過涂鴉那麼精華的文章,我才意識到我們那時有涂鴉是多麼地幸運。

在失去涂鴉的這些年中,我越來越認同涂鴉的觀點,越來越欣賞他的智慧和他的真實。可是,斯人何在?

瓶兒于2003年11月

 

 

 

 

 

 

 

 

 

 

 

 

 

 

 

 

 

 

 

 

 

 

 

 

 

 

 

 

 

 

 

 

 

 

 

 

 

 

 

 

 

 

 

 

 

( 創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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