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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那檔子事(限)(18禁)(心臟脆弱者禁)
2007/06/27 10:44:08瀏覽1791|回應15|推薦87

隨著年華老去,做起某些事來漸感力不從心。遙想當年勇,不禁長吁短嘆起來...。

很少做那檔子事了,因為唯恐會自暴其短、陷入無法全身而退的尷尬處境,所以儘可能避而遠之。但是,偶爾又不由得會去思考相關的問題...所以,忍不住隨便寫寫,讀者就隨便看看囉,一笑置之就好。文中可能觸及一些敏感禁忌,如有冒犯之處(筆者保證 絕對無意觸怒任何人),還請海涵。

我說的那檔子事,大家應該心照不宣。這種事成年男女大多已身經百戰--當然,不滿18歲功夫就很老練的,也比比皆是----只是每個人的技巧高下優劣有別。大家都會做,可能都是箇中老手,只是很少人敢以專家自居。有辦法把它修練成藝術的,更是鳳毛麟角。

有人只做了一下,像蜻蜓點水般,就中途軟化、知難而退了;有人搞得汗流浹背,難以為繼,卻仍然咬牙硬撐;還有人屢敗屢戰,那種鍥而不捨、屢仆屢起、堅持到底的精神 ,真是可歌可泣;更有人一次玩好幾 P,玩伴環伺在旁,前仆後繼,自己則顧此失彼、捉襟見肘、應接不暇。

總之,幹那檔子事就像跳舞一樣,要有伴才做得成。除非瘋了,才會自己DIY。也因此, 挑選伴侶很重要。長相不一定要美豔或俊帥,只要技巧純熟、彼此配合無間,就可以有令人舒服暢快的經歷。但萬一不幸遇上很不適配的對象,那檔子事做起來不但令人倒盡胃口,還常常搞得一肚子火,甚至有當場心臟病發猝死之虞!


所以,奉勸未滿18歲(正確說是「心智年齡不成熟」)、無法把持自己的朋友,請您就別再看下去了!因為做那檔子事時,除非雙方相敬如「冰」,點到即止後就各自背對背「 好聚好散」,否則,一旦乾柴遇上烈火,燃起熊熊熾焰,自然就你來我往激情交纏,難 捨難分,火熱的唇舌也互動頻繁,貪婪地深入探索彼此的底線。於是在這廂忘情衝刺和那廂欲拒還迎之後,一波波的高潮築起,讓雙方心跳加速、血脈賁張、欲罷不能,慾水狂噴不止。完事後精疲力竭,久久不能自已,更是不在話下。呃,我說吧,以上...實在是兒童不宜。

咦?我有聽錯嗎?說到此處,你還要問那檔子事是指什麼?

有必要明說嗎?這個這個,在這個敏感時刻,實在令人難以啟齒......

好吧!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我說我說。

那檔子事

就是...

就是...

就是...

就是----吵架嘛!

還有啥事讓人慾望的口水狂噴不止呢,您說是吧?


※※※


玩笑歸玩笑
當今社會充滿暴戾之氣
陌生人、認識的人甚至親密愛人
每每一言不和就大動肝火,唇槍舌劍,你來我往
爭得面紅而赤,還是沒有交集
何不在各自表述之後,一切付諸公評,雙方都冷靜下來反省
何苦一再纏鬥不休?

爭執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要有舞伴才能跳探戈
爭執是一種另類溝通方式,
讓彼此尊重、欣賞的人,更了解對方
讓彼此誤解、憎惡的人,更嫌惡對方

當爭執已模糊了焦點,演變成一場互擲泥巴的混戰時
再爭下去已失去意義,只淪為互揭瘡疤的口水戰罷了
一場爭執,暴露出人性多少的傲慢與偏見
參與爭執的主角與配角,即使各自振振有辭
都自認為站在正義的一方
但看在旁觀者眼裡
任一方最起碼在溝通的措詞和態度上,都有改善空間

導致爭執的源頭常常是溝通不良
如果能先假定對方非惡意挑釁,而是有疑問上門求解
或許可就事論事,在第一時間解決問題、撲滅火苗
若是沈不住氣,在火上又添油,只會讓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要讓爭執落幕其實不難,
只要一方誠心致歉,另一方展現寬容的雅量
歹戲就不會拖棚
只是凡人都把自己的Ego看得太重要了...

當然,只有真正置身爭執風暴中心的當事人
才深知其中的壓力與痛楚...

因此,謹默默祝福備受其擾的朋友
即使在千夫所指的情況下
也要勇敢面對

真正的勇者,不是硬拗狡辯到底的人
而是即使滿腹委屈,也有在眾人面前低頭的勇氣
他們為了顧全大局,做災害控管,而把自尊擺在次位
能率先做到這一點,實在不簡單,需要無比的勇氣才行

一旦做到了
台下除了愈來愈稀疏的噓聲外
還會有愈來愈響亮的掌聲鼓勵

 

*後記:有感於職場爭執衝突,語言暴力常是導火線
             有空時會再po文,分享化解無謂口角之爭的心得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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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寫的不像?
2007/06/28 22:34
我就乖乖的上當了啦~@@"~
明天還是要繼續(101pups) 於 2007-07-01 00:14 回覆:

感謝您看文的投入...

By the way, 我也上過您的「當」哩,嘻嘻~   @@"


桃麗絲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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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得是
2007/06/28 16:08
愈老愈不會做,反而愈會吵.
明天還是要繼續(101pups) 於 2007-07-01 00:11 回覆:
哈哈,也很可能...年紀漸長,活動力減弱,有較多時間胡思亂想。吵架最怕翻舊帳,年長者如果記憶力未減退,多的是舊帳可翻哪,那爭吵的題材可豐富啦

野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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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那檔事
2007/06/28 13:16
當然是越老越精     爭吵的台詞也變多了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明天還是要繼續(101pups) 於 2007-07-01 00:08 回覆:

是啊,薑通常是老的辣。吵架不比誰聲音大,比的是應對技巧。高人比劃一下,對方可能就被點穴、目瞪口呆了。 ^_^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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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寫文很好
2007/06/28 11:04

越看越想笑~~我可是看到前面兩三百字左右就猜到是噱頭

不過說真的,吵架是傷神而且經常無濟於事的舉動,還是花點精神想別的出路比較能平息憤懣

明天還是要繼續(101pups) 於 2007-06-28 11:21 回覆:

哎呀! 蓄意搞笑之作,由於題材生疏,筆法拙劣,三兩下就露餡,難逃張爺您的法眼...     但能博君一笑,也不錯呀! 

的確,吵架若無建設性,實在白白浪費時間與精力。只願自己陷入各執一詞的僵局時,能有足夠的智慧與技巧,平息無謂的口舌之爭。


白鶴靈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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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晃一招
2007/06/28 01:48

唉呀..........

                沒想到明天大哥你也會搞{飛機}

                我差點看不下去

                吵架也能寫成這樣?

                小妹真是服了你

                下不為例喔

                                      靈芝

明天還是要繼續(101pups) 於 2007-06-28 11:30 回覆:

靈芝小妹妹不乖喔,未滿18歲竟闖入此地,難怪會被唬住哦...   

上半篇意在搞笑。但看來似乎效果欠佳,下次...不敢啦!

我的用意在凸顯「先入為主的成見」對語言溝通可能構成的障礙。倘若在標題的導引下,讀者憑約定俗成的定義,事先已認定「那檔子事」是哪檔子事,就會愈看愈確認自己所信為真,但其實對方的用意也許不是如此。說穿了,就是玩意符與意指的遊戲罷了! 網路文章,看看笑笑就好,別太認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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