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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10:44:08瀏覽1787|回應15|推薦87 | |
隨著年華老去,做起某些事來漸感力不從心。遙想當年勇,不禁長吁短嘆起來...。 很少做那檔子事了,因為唯恐會自暴其短、陷入無法全身而退的尷尬處境,所以儘可能避而遠之。但是,偶爾又不由得會去思考相關的問題...所以,忍不住隨便寫寫,讀者就隨便看看囉,一笑置之就好。文中可能觸及一些敏感禁忌,如有冒犯之處(筆者保證 絕對無意觸怒任何人),還請海涵。 我說的那檔子事,大家應該心照不宣。這種事成年男女大多已身經百戰--當然,不滿18歲功夫就很老練的,也比比皆是----只是每個人的技巧高下優劣有別。大家都會做,可能都是箇中老手,只是很少人敢以專家自居。有辦法把它修練成藝術的,更是鳳毛麟角。 有人只做了一下,像蜻蜓點水般,就中途軟化、知難而退了;有人搞得汗流浹背,難以為繼,卻仍然咬牙硬撐;還有人屢敗屢戰,那種鍥而不捨、屢仆屢起、堅持到底的精神 ,真是可歌可泣;更有人一次玩好幾 P,玩伴環伺在旁,前仆後繼,自己則顧此失彼、捉襟見肘、應接不暇。 總之,幹那檔子事就像跳舞一樣,要有伴才做得成。除非瘋了,才會自己DIY。也因此, 挑選伴侶很重要。長相不一定要美豔或俊帥,只要技巧純熟、彼此配合無間,就可以有令人舒服暢快的經歷。但萬一不幸遇上很不適配的對象,那檔子事做起來不但令人倒盡胃口,還常常搞得一肚子火,甚至有當場心臟病發猝死之虞!
咦?我有聽錯嗎?說到此處,你還要問那檔子事是指什麼? 有必要明說嗎?這個這個,在這個敏感時刻,實在令人難以啟齒...... 好吧!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我說我說。 那檔子事 就是... 就是... 就是... 就是----吵架嘛! 還有啥事讓人慾望的口水狂噴不止呢,您說是吧?
爭執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要有舞伴才能跳探戈 當爭執已模糊了焦點,演變成一場互擲泥巴的混戰時 導致爭執的源頭常常是溝通不良 要讓爭執落幕其實不難, 當然,只有真正置身爭執風暴中心的當事人 因此,謹默默祝福備受其擾的朋友 真正的勇者,不是硬拗狡辯到底的人 一旦做到了
*後記:有感於職場爭執衝突,語言暴力常是導火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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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