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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4 19:01:07瀏覽791|回應7|推薦34 | |
有一個很好的朋友在加拿大,她帶兩個兒子獨自居住已經很久了. 老公在大陸經商,台灣大陸加拿大輪流住. 她說日子孤單無趣,但已經沒有回頭路了. 曾經脣齒相依的老公,此刻盼以每年300萬台幣的生活費供應,換她一張離婚同意書. 房子繼續住,日子繼續過,兒子繼續照顧,但是別再過問他的一切. 她說:早知如此,當初說什麼也不會移民. 兒子很滿意當地的生活,也早已融入其中. 一起勸做母親的趕快同意離婚,免的生活費從此沒著落. 只有她自己哀哀叫苦,不知該如何度過往後的歲月. 會移民,肇始當初念小一的兒子,放學回家交給大人一張紙條,說是路上陌生叔叔給的,上面寫了銀行帳號,請他們匯款,並且寫了他們家的地址電話,兩個孩子名字和回家的路線. 當時她老公還沒遷廠大陸,拿著紙條立刻去報警,警察根本不受理,說不過是開玩笑,又不是真的綁架,這也信,那警察準會累死! 他們害怕,依指示匯款之後,就開始著手辦移民. 十多年過去了,夫妻總是聚少離多,她一直等,等一家真正團圓的時候. 現在老公的離婚條件讓她哭笑不得,這就是她苦守寒窯的代價,她說300萬台幣也不算多,一次付清30年就好,兒子說離不離婚根本不是重點,萬一談僵了,擔心生活費全沒了,那才糟糕,她倒不怕,兒子是老公的命,只要她守著兒子就一定有的賺,至於情分,算了! 她說不會同意離婚的,便宜"那個人"想都別想,這些年省喫儉用也攢了一點錢,況且兒子在身邊,老公絕不會不給生活費的. 其實我是替她擔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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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