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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鐵志:中國暴力拆遷點燃了重重怒火----中國時報
2010/08/05 08:49:41瀏覽594|回應0|推薦0

2010-08-04

    面對著龐大拆遷人員和怪手的進逼,成都女子唐福珍絕望而悲傷地站在她家樓頂上。然後,她用汽油澆上自己的身軀,點上了火。在熊熊烈焰中,她成為當前中國暴力拆遷下的慘烈殉身者,並被寫進2009年的歷史,以用身體維權之名。(但是,地方政府說她的反抗與自焚是暴力抗法,她的丈夫被刑事拘留。)唐福珍不是第一個為了抗議拆遷而自焚的例子,也不是最後一個。

    今年三月在江蘇,九旬的陶姓老人連同他六十多歲兒子也引火自焚,但強拆行動並沒因此停下,怪手仍勇往直前。四月的早春,在峨眉山美麗的風景牌坊下,四個村民也因為不滿政府為了徵地強制拆遷而集體自焚

    這些悲哀殘酷的火焰之外,還有無數件因為強制拆遷引起的暴力衝突:新聞一再傳出拆遷者以暴力打人,甚至以推土直接輾人,反抗者則用刀刺人、製造土砲反擊拆遷,甚至開車撞拆遷者。在中國的底層社會,不斷上演著一齣齣因為關於拆與反拆的黑色暴力荒謬劇。

    唐福珍事件發生後,去年十一月北京大學五位學者聯名呼籲解決暴力拆遷問題,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提出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審查的建議。今年一月,國務院法制辦也提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意圖對拆遷制度作出修正。但是,上週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新拆遷條例可能已經胎死腹中,因為利益集團的強力反彈。

    最大的阻力來自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官員和地產商結合的利益集團。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進行了人類歷史上最急速巨大的城市化,沿海一線城市不斷大規模圈地進行城市化,內陸無數的城鎮也面臨大規模的拆遷和擴建。而地方政府為了尋求GDP的成長,更拼命進行城市開發。土地財政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在政府眼中,強制拆遷就是支持經濟發展,反抗拆遷則是反發展,所以必須打擊。

    尤其2001年採用的《拆遷管理條例》是政府暴力拆遷最好的武器。雖然中國在2004年修改的《憲法》和2007年通過的《物權法》明確規定只有「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進行土地征收,且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但這部拆遷條例依然屹立不搖。誠如五位教授在上書中指出,《拆遷條例》在三大焦點問題上和中國《憲法》及《物權法》相牴觸。

第一、合法徵收有效的構成要件之一是應當在房屋拆遷之前完成合理補償,但《拆遷條例》卻將本應在徵收階段完成的補償問題延至拆遷階段解決。

第二、徵收與補償主體應該是國家,但《拆遷條例》卻將補償主體定位為拆遷人

第三、《拆遷條例》授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沒有依法征收的前提下就可給予拆遷人拆遷許可。一位教授說:「修改的關鍵是征收、補償、拆遷各歸其位。保證無公共利益則無徵收,無合理補償則無征收,無徵收、補償則無拆遷,無法院裁判則無強制拆遷。」

    事實上,拆遷問題已成為當前中國最主要的社會衝突來源:40%的上訪涉及徵地糾紛,而徵地糾紛問題中的八成以上涉及補償和安置。此外,因徵收農地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已占全國農村群體性事件的65%以上。許多人認為,未來解決拆遷問題的最核心的問題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以及如何做到「公平補償」。不過,在這些程序問題背後,更重要的關鍵還是巨大的土地利益與地方政府的拼發展思維。

    於是,當一台台推土機繼續前進、無情地剷平下一棟房子,只會讓怒火從那些無奈無助的人們心中燃燒到他們無奈的身軀上,或者他們會把火轉向推土機旁手持各種器械的人身上。而無論如何,腐敗的得利者正在豪華的辦公室中開心地笑著。(作者為專欄作家)

【版主的話】

看到此,台灣人多半很慶幸不是活在中國,中國人的命,在統治者眼中,是有分等級的,妨礙統治的法輪功、民主維權人士,妨礙利益的農民、拒遷戶等,死一兩個,有什大不了?難怪,鍾祖康「來生不做中國人」,倪匡「今生就不做中國人」!http://blog.udn.com/teddy5422/2675504

看到最近大埔阿嬤的憤怒與輕生,感慨良多!

主政者似乎趕着學「中國功夫」,搶著學作「中國人」,

學爛不圖好,自侮下作者,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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