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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09:07:55瀏覽239|回應0|推薦1 | |
〔編譯陳維真/綜合報導〕 中國立法機關全國人大擬修法,放寬政府軟禁異議份子權限。未來警察將可合法軟禁異議份子,在秘密地點進行偵訊,而且不必告知家屬,引發國外人權團體抨擊,擔憂警察權力過度擴張,未來恐怕將有更多異議人士遭到警方「合法」秘密拘留。 中國警方逮捕嫌犯後,可對嫌犯執行「監視居住」,也就是軟禁,遭到監視居住的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通常由警方決定),並監視其行為,限制其人身自由。以往警方執行監視居住,必須要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並在三十天內取得檢察官的許可,然而中國人大常委會二十四日審議刑事訴訟法,提出的修正案草案中提議,只要涉及國家安全和恐怖行動,中國政府可以直接秘密囚禁嫌犯最多長達半年,而且不需要告訴家屬囚禁的原因與地點。 中國政府拘留數十位律師及維權人士,拘留期間從幾天到數月都有可能,藝術家艾未未即在拘留三個月後遭釋,但未來一年內不得離開北京。至於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在拘留後被判刑,今年八月中緩刑期滿後仍毫無音訊,形同失蹤。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教授孔傑榮(Jerome Cohen)表示,「這種改革,就是為了讓這種不平等的警察手段合法化,讓其餘的刑事訴訟法條文形同虛設。這也完全顯現在專制體制之下,修改法案有多危險。」香港人權研究學者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認為,「若此提議案通過,將會讓過去幾年日益增多的秘密囚禁合法化。而且立法後,更可以名正言順囚禁異議份子,可利用此法反駁國際社會批評中國違反人權。」人權觀察組織研究學者白克朗(Nicholas Bequelin)擔憂警察權力過度擴張,而且如果中國真的通過修正案,恐將違反國際法。 儘管此次修法增加禁止逼供等符合人權的法條,獲得中國法界人士一致好評,但卻鮮少提及修正案的此一面向。在英國衛報和法新社報導後,中國司法部與人大目前皆不願為此發表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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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