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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世紀的福佬海商(1)----翁佳音
2009/08/18 16:41:39瀏覽2857|回應0|推薦1

〈一)前言:李旦與顏思齊

〈二)十六世紀的海盜與海商

〈三)九龍江(Chincheo)流域的福佬海商

〈四)當荷蘭人遇上福佬人

〈五)明、荷澎湖交涉中的重要福佬商人

〈六)福佬海商逐利到臺灣與三邑幫的興起

〈七)福佬海商勢力獨擅的時期已不再

〈八)結論

 

〈一)前言:李旦與顏思齊

十七世紀橫行於東及南中國海的「海盜」鄭氏家族,其「開基祖」鄭芝龍在興起之前,曾經投靠過一位著名的海盜或海商頭目,該頭目在漢籍文獻中,一說是「東洋甲螺」顏思齊,一說是李旦。日本學者岩生成一先生在研究西文文獻的「Captain China」時,比對過中外文獻,指出此人是李旦,從而中西史料結合,一位多采多姿的十七世紀「跨國」貿易商人傳記於焉誕生。不過,岩生先生卻拖了一個尾巴,他進一步推測顏思齊與李旦應該是同一個人。他的尾巴觀點長期以來被不少學者所接受,直到最近,依然有人深信不疑,並說「李習」、「李旭」亦屬同一人。但另一方面,仍有人深入檢索漢籍史料,以及從李、顏兩人死亡地點、籍貫有異等等角度,主張顏思齊確有其人。李旦是泉州人李旦,顏思齊是漳州海澄人顏思齊,兩人不可混同。

後者的論點,我相當支持。因為不只是當時的漢籍史料有顏思齊其人其事,荷蘭檔案中也有類似的資料(見下文第五節);進一步,兩人不同籍貫的事實背後,也埋藏著令研究漢人社會組織的學者很想一探究竟的題目。本文一開頭就舉這個看似非重大問題卻含有令研究者想一窺底蘊的例子,旨在重複提出吾人研究十六、七世紀的漢人海洋史時,中外文獻的再深入相互比對,以及仔細區分海盜或海商群傳統社會組織中之「籍貫」或「地緣」、「方言群」的研究作業,似乎仍然值得再重視。從這個角度出發,或許會有新發現。我認為明嘉靖朝以來的海盜及海商,在漢人海洋史的研究中可謂是老問題了,傑出的研究成果已多,要有所突破另立新論,殊非易事。所以,本文嘗試採取仔細區分「地緣 = 籍貫」的老觀點,配合中外文獻的比對、考證,看看可不可以整理出個新說來。

另一方面,我個人認為,近幾年來對於海洋史的研究,似乎有一些值得進一步採用的新視野。此即曹永和、包樂史(L. Blussé )與濱下武志諸先生近年來所主張的:自十六世紀以來,西方勢力進入亞洲海域的前後,亞洲原本已存在著自己的交易網絡,諸如漢人海商的「東洋、西洋」航路與交易圈等。西方人東來後,必須面臨這個脈絡進行嘗試錯誤的調適。更重要的是,他們也提出不以國家為單位而以地域交易圈的觀點來探討帆船貿易時代的亞洲史,以及主張重視探討貿易貨品數量統計之外的交易體系與人、物交流事實。所以,本文也很想嘗試配合這個新角度來重看十七世紀的歷史。

再者,上舉的包樂史先生,他將近二十年來一直在運用荷蘭檔案,探討東西世界接觸時漢人海商的仲介者角色,主張這些仲介者在荷蘭人對中國策略的改變過程中,佔了重要的地位。他的研究,除已表現出歐美「歐洲擴張史」(European Expansion)學界的「脫歐中心觀」外,他的論著結合中外史料,也挖掘了一些漢人海洋史上的有趣史實。不過,在我從上述的出發角度研究過程中,我發現他所重建的有些史實,特別是有關漢人海商的歷史實證方面,必須再加以修正,而且經考訂修正後,十七世紀的漢人海洋史會更具有意義。這是本文撰寫的另一個重要目的。

本文最後的目的,仍然是想瞭解漢人海洋史研究上比較不被系統性探討的籍貫問題:自近世初期以來,漢人往海外活動過程中,籍貫、方言群的社會組織屬性是否明顯地表現出來?歐洲人,尤其是荷蘭人東來之後,是否影響到這種籍貫 = 方言群分佈的重編?鄭氏家族的興起,背後有無方言群勢力興衰交替的問題?凡此種種,能否解釋十六、七世紀以來臺灣與東南亞漢人社會的成立與變遷?底下,是我個人的一個初步探討與回答。

 

〈二)十六世紀的海盜與海商

明朝立國以來,著重大陸經濟而輕視海外貿易的「海禁」國策,導致歷來以海洋交易為主要生計的沿海省分臣民屢屢犯禁,因而有明中葉至清初長達百餘年間史不絕書的所謂「倭寇」、「海盜」之亂。研究者大都不否認,「海盜」與「海商」終竟是一體兩面,因此,甚至有學者造了一個有意思的辯證性名詞:「海寇商人」。本文所指涉的「海商」,不妨可說是「海寇商人」的縮寫。

那麼,這些因朝廷政策而分分合合、四處流竄的「海寇商人」或海商,是怎麼樣集結在一起的?研究傳統漢人社會組織的學者,大抵認為傳統的漢人社會組織,主要是【1地緣 = 籍貫 = 鄉黨 = 方言群,以及【2血緣 = 宗族(包括擬似宗族)兩大範疇。十六世紀以來海商集團的組成原理,從不完整的史料來看,地緣性的關係不能不說是相當明顯。例如,研究者曾就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貿易集團的形成,粗略分為(一)許棟兄弟、王直、徐海等江浙皖海商;(二)洪迪珍、張璉、吳平、曾一本、林道乾與林鳳的閩廣海商;(三)鄭(芝龍)氏南安安平海商等三個大集團。另外,當時旅居長崎的漢族商人社會分類,據研究者指出,就有三江幫、福建幫、廣東幫之分別。

然而,或許是由於史料的限制,研究者在面對十六世紀以來的「海盜」、「海商」之籍貫時,往往語焉不詳地用「閩、粵」或者「江、浙」等語。稍微細心的研究者,或許會指出漳、泉閩南人(福佬人)海盜。不過,縱然是福佬人,本身也有漳州與泉州兩府之別,甚至是同一府之內,方言也不見得一致。而且,後來海外的華人移民社會,也多不是以府縣為組織單位來做你我的區別。在傳統時代,籍貫、鄉黨或是方言的差異,往往是敵我的辨識標準。因此,表面看起來有合縱連橫趨勢的各股海盜,如果深入探討,吾人依然可窺見主要各股海盜有籍貫、鄉黨等背後的社會利害關係。以本文第七節所述的福建三邑幫之鄭芝龍,他雖然也是福佬人,然而「芝龍泉人,故侵漳而不侵泉。漳人議剿,泉人議撫,兩郡異議紛然」,福佬人本身也有鄉黨的利害衝突關係。

我在前言說,用區分籍貫的老觀點來研究十六世紀以來的各股勢力海商與海寇,可能會有新觀點的出現,主要是指吾人若撥開明朝官方政策的演變與「官兵捉強盜」的和戰簾幕,應該可以看出各籍貫的海商團體勢力興衰與交替過程。本文就以十六世紀以來,特別是十七世紀初期的福佬海商為例,證明我的看法是有所根據的。同時,也必須再聲明的是:本文所說的「福佬」,是指福建的閩南人,福州籍的閩北福建人是不包括在內的。

首先,從文獻及歷來的研究成果,吾人很明顯可看出:十六世紀中葉浙海一帶著名的「嘉靖倭寇之亂」,其起源據文獻記載,是「浙海私商始自福建鄧獠」,亦即從一五二○年代末,鄧獠結合新安商人許氏兄弟,誘使葡萄牙人到寧波進行朝貢體制外的走私貿易揭開序幕。其後又有金子老、李光頭等人的加入。官方文獻所謂的福建「鄧獠」,光看字面望文生義,似乎此人是「青面獠牙」,其實從福佬話尊稱他人的通俗用法來看,不帶官方偏見就應寫成「鄧佬(ló )」,他是福佬人出身。研究者指出,舟山群島走私貿易的發達,是以漳州龍溪地方為主的福建人所帶動,則出首帶動的鄧獠應是漳州係的福佬人,其他各股的所謂福建海盜亦然,諸如一五四八(嘉靖二十七)年的漳州海寇阮其實(寶),六二年賊首洪獠(洪迪珍、洪澤珍)、林獠、郭獠、魏獠等。

有意思的是,在漳州係的福佬人海盜、海商橫行而受官方追捕之後,有一段期間便由廣東方面(正確地說,是潮州、饒平方面)的海盜交替上場。但到了十七世紀初期,海盜活動的訊息中,有「(一六一九年)福建漳州奸民李新,憯號弘武老及海寇袁八老等,率其黨千餘人流劫焚燬,勢甚猖獗」。袁八老,即袁進,泉州同安人,因排行第八,故綽號「八老」。在這個訊息裡,我們可以看到福佬人的漳州系與泉州的同安系海盜或海商結合在一起。這種現象,如後文所述,一直維持到鄭芝龍勢力崛起之前後。

也在這裡必須附帶一論的,就是吾人所引用的文獻,儘管大都只有僅提到海盜與海商頭目的籍貫,很少記載其集團成員的出身。不過,我們相信,從傳統的社會組織原理來推斷,海商或海盜集團的領袖與附從分子,很少會有不同籍貫的情況發生 。(作者係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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