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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死了鐵路勇警李承翰?
2020/05/20 01:02:49瀏覽1992|回應1|推薦14
  去年(2019)7月3日搭火車時,因逃票大鬧鐵路火車廂,刺死年僅25歲的鐵路警察李承翰。針對這起案件,法院法官因採納精神鑑定而考量犯人罹患「思覺失調症」,判決無罪並在抗告後提高至100萬元交保,這樣的「恐龍判決」根本「形同廢死」,實在是「人神共憤」!

  在國內,歷次對於死刑存廢的調查,都有超過七成民意反對廢死,台灣社會過去在「媽媽嘴謀殺案」、「鄭捷無差別殺人案」、「夜店殺警案」、「輔大孤女被姦殺宣判無期」…等幾項具高度社會爭議事件發生之後,已經有八成以上高民意反對廢除死刑。

  殺人真的可以「無罪」?被害人權益在鬼島台灣可以說是蕩然無存,恐龍法官依舊沒有進化,甚至,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還認為,專業人員交出專業意見,是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在操弄民粹。試問:「醫療專業」已經與「一般常識」相互背離,還能夠謂是專業嗎?這不是專業傲慢?什麼才是專業傲慢?

  例如:在一些英美國家,有重大刑案的被告,經由專業醫院取得心神喪失證明,然後以精神病人的身份來讓法官取信,並藉以逃避刑責制裁或法院重判,這是相當常見的案例。還有,大家也別忘了,專業醫師柯文哲過去在接受趙少康專訪時曾說:「阿扁的病一開始是裝的…」

  請問,倘若患有思覺失調的「病人」故意不吃藥,甚至在事前買刀上車,然後暴怒殺人,這樣的行為真的還能夠算是心神喪失嗎?此外,鑑定醫師是如何可以在殺人案發後並經過數個月,還可以準確地鑑定該刺殺李姓鐵路警察的男子,在殺人案發當時是處於「思覺失調症」的心神狀態?退一步說,為什麼無法辨識行為者就可以無罪?
  
  現今的台灣,還真的是像殺人犯撂下的話:「隨便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換句話說:「精神鑑定」在鬼島台灣,竟成為「廢死幫兇」?殺人者的「免死金牌」?而且,鬼島台灣的恐龍法官也完完全採信這種「殺人事後」的「精神鑑定」。試問:這位刺殺鐵路警察的兇手,究竟算是「裝病的犯人?」還是「發瘋的病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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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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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 06:10

通常法官是七戒犯了六戒,

酒色財氣什麼都來,

然後就想說不然我不要犯『殺戒』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