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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清條例等多項修正案 即起實施
2012/01/05 10:55:42瀏覽289|回應0|推薦0

2012-01-05 01:06 工商時報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天發布總統令,公布多項修正法案,特定農業區除重大建設外不得徵收的土徵條例、明訂公司無盈餘就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的公司法、以及放寬小額欠款更生條件的債清條例等修正案,都自4日起實施。

 總統府昨天公布立法院休會前三讀通過的多項法案,包括500坪以上國有地不得出售的「國有財產法」、明訂春節若在1月,各類憑單申報和填發期限一律延後5天的「所得稅法」、以及證券交易法、稅捐稽徵法、公司法、土地徵收條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等,各項修正條文除另有規定外,都自公布日起實施。

 其中公司法修正案明訂公司只要無盈餘,就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司應採電子投票,以保障小股東權益;放寬累積大量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的公司,得以現金發放給股東,以防止股本膨脹稀釋股東權益。

 債清條例修正案主要在解決積欠小額貸款者的債務問題,放寬其聲請更生的條件,未來只要是經過認可「已盡力清償者」,法院就應裁定認可其更生方案,讓包括卡債族在內的小額欠款人更生與通過清算的比例能夠提高。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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