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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錄聯合報社論/現在,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2020/12/09 08:55:33瀏覽299|回應0|推薦8
聯合報社論/現在,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2020-12-09 聯合報 / 聯合報社論

針對中天不服NCC裁決聲請假處分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四大理由駁回,使得中天確定將在十一日關台。以蔡政府近期「一言堂」的趨勢看,北高行的裁決似乎遵循「仰望上意」的政治正確原則,並不令人意外。問題在,法院所提出的駁回理由顯得荏弱而扭曲,失卻了司法獨立精神。過去民進黨常批評司法不公,譏稱「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如今這個評語可以奉還民進黨,因為現在「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北高行駁回中天假處分案的理由難以服人,主要是此案涉及政府對言論自由的侵害,法院應從大處著眼,透過司法手段來彌補NCC裁決之失。若果真如此,除可彰顯司法獨立,也能阻止執政走向獨裁或少數官員徇私之危害。然而,法院卻採取了輕巧的手法僅從技術面切入,以此案未釋明勝訴之高度蓋然性、無重大危急損害、無假處分之必要和僅屬「私法」的法律關係等四大理由,輕率駁回。如此一來,在蔡政府行政專斷之外,司法也被攪進了這攤泥團。

中天新聞之所以聲請假處分,是因為本周五一旦執行關台,該台現有四百多名員工將立刻失去工作,觀眾也將喪失收視權,更遑論投資人的收益化為烏有。但法院卻說,廣電執照六年一換,是投資者可以「預見」之人事及設備成本,不算「非通常性損害」。更離譜的是,法院更稱,業者還有「中天綜合台」及「中天娛樂台」可以繼續營利,因此應不致造成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

試想,目前議題的焦點是中天新聞台的假處分,北高行卻扯上綜合台和娛樂台,不嫌離題太遠嗎?何況,除了業者收益,此事更關係新聞自由、民眾收視權和數百名新聞從業者的工作權,法院卻說沒有急迫危害,會不會劃錯了重點?

更可議的是,法院駁回中天的聲明中竟寫著:媒體是社會公器,其使用及發展應受國家主管機關監督;若法院准許中天的假處分聲請,將形同協助中天藉此迴避國家對頻道換照之監理。這樣的論述,暴露了法院三點錯誤的認知:第一,誤把法院當成行政機器的一環,以為自己只能附和或跟隨行政決策;第二,法院忘了司法權是獨立運作,目的在制衡行政和立法,而假處分的作用則在

提供緊急救濟;第三,媒體為第四權,扮演監督執政者的角色;但北高行竟把「媒體應受政府監督」放在首位,試問,誰來監督濫權的政府?

北高行的裁決雖不令人意外,卻仍讓人失望透頂。原因是,對「民主台灣」還抱存些許希望的人,原以為蔡政府的「一言堂化」還未那麼徹底,或許某些司法部門還能保持獨立見解;尤其,北高行先前對「黨產會」及《黨產條例》的違憲爭議表現得有為有守。然而,在今年八月大法官宣告黨產條例的爭議「全部合憲」後,司法體系內僅存的一點獨立思考,恐怕全都被迫棄降。大法官的一面倒釋憲,NCC委員的全票同意關中天,到北高行關鍵時刻駁回中天假處分,在在宣告蔡政府的「一言堂」已到了大一統的無異音境地。四年多來,立法權已全然忘記自己的獨立地位,現在再加上司法權的歸順,第四權再遭打壓或收編,台灣的民主與多元制衡已兵敗如山倒。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演變成「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反映了台灣民主的消蝕。二○一七年川普總統上台後宣布「移民禁令」,僅靠西雅圖一名聯邦法官即以侵犯移民權利為由擋下歧視命令;在台灣,看不到敢阻止濫權的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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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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