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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錄聯合報社論/大法官把自己變成了民進黨附隨組織
2020/08/31 05:35:20瀏覽420|回應0|推薦13
聯合報社論/大法官把自己變成了民進黨附隨組織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4818831
2020-08-29 00:35 聯合報 / 聯合報社論

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93號解釋,宣告台北高等法院就黨產條例聲請釋憲部分全部合憲。記者林澔一/攝影(照片略)

儘管外界先前對本屆大法官的獨立性已頗有質疑,但昨天大法官就《不當黨產條例》作出七九三號釋憲,認定「全部合憲」;如此赤裸裸附和當權者的行徑,仍令人感到錯愕莫名。很顯然,以蔡英文總統提名為骨幹的這群大法官,決定連表面的公正形象都不維持了,就直接使自己變身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

這次釋憲,主要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七名法官在審理黨產相關案件時,認為《黨產條例》和「黨產會」的運作有違憲疑義,而聲請釋憲。北高行法官提出的疑慮包括:黨產條例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第十一條言論自由、第十四條結社自由、第十五條財產權、第廿三條比例原則。尤其,黨產會委員完全由行政院長提名,違反體系正義原則;而黨產會對財產權的剝奪,是以「聽證程序」取代法院的司法判決,已侵犯了司法權。

亦即,北高行法官憂心的,並不是個別政黨的黨產問題,而是黨產條例對司法與憲政精神的破壞,人民財產權遭到任意剝奪,以及隨之而來的人民參政權受到的扭曲與欺壓。然而,大法官面對這些憲政及司法疑義卻避重就輕,在緊要關頭,皆以「不違背憲法規定」、「不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籠統帶過。這樣的釋憲態度,怎能服人?試問,黨產會委員由行政當局隻手任命,未經立法院同意,正當性已明顯不足,卻具有剝奪他人財產的司法權,如何說未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在民主國家,大法官被視為「憲法的守護神」,也被認為是制衡「行政權」和「立法權」不當行使的最後防線。回憶過往,在不少重大政治爭議事件中,屢有大法官不惜得罪當道,選擇站在民主與法治的一方,做出與當權者意志相左的解釋,迫使當政者改弦易轍。例如,一九九六年副總統連戰兼任行政院長之爭,儘管副總統兼閣揆有前例可循,但當時大法官做出四一九號解釋,認為副總統兼閣揆並不合宜,迫使連戰辭去閣揆。

又如,二○○○年的四九九號釋憲,認定國民大會修憲延長自己任期「與憲法本旨不符」、「違反民主憲政原理」,宣告修憲本身違憲,把大法官守護憲法的特質發揮得淋漓盡致。又如次年的五二○號釋憲,大法官宣告當時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的決定違憲,明快俐落。在上述事例中,大法官們面對的是風光萬丈的直選總統,但大法官仍無所畏懼,克盡守憲法、護民主之本分。

反觀黨產條例,從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無罪推定原則、權力分立原則等面向看,該法堪稱是少見「全方位違憲」的法律。遺憾的是,本屆大法官卻殫精竭慮炮製出「完全合憲」的解釋文,使自己變身為「權力守護神」。

略舉釋憲文一兩端,便可看出其中之光怪陸離遠超乎想像。例如,大法官承認黨產條例確有「溯及既往」之虞,卻說因轉型正義具有重大公益,國民黨黨產與民主憲政秩序扞格,所以「不值得保護」,並無違憲。再如,黨產會以行政裁量處分具司法權性質的財產權,不符權力分立原則;但釋憲文竟稱因為有訴訟救濟程序,並未排除司法,故未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如果這樣說得過去,我們還需要大法官來釋憲嗎?

這次,有七位大法官提出或加入「部分協同意見書」,有四位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沒有任何意見的,僅院長許宗力、獨派色彩鮮明的黃昭元、民進黨轉型正義理論建構者蔡宗珍,和曾被蔡英文召喚至官邸的呂太郎。釋憲案由誰主導,由此不言可喻。

這次釋憲,形式上是在檢驗黨產條例的合憲性,實質上卻檢驗出這批大法官無心護憲的真相。他們除了讓司法獨立精神蒙羞,也為一項惡法開啟了通往黑暗之門。大法官護憲的意志竟遠不如行政法院法官,這是徹底的民主大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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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cotttso2003&aid=14990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