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1/10 07:08:22瀏覽2465|回應6|推薦13 | |
銘記 : 每日一扁 (112) 540 萬人的膽識
下附冠以「 周占春的膽識 」之標題的聯合報黑白集社論型文章一篇。內容屬實﹐但標題中「 周占春的 」指稱性則太過小化了在台灣社會存在的一種所謂的「 膽識 」。 溫家寶說過一句入理的話﹕「在中國﹐任何 1 個小問題﹐乘以 13 億 ( 人口數 ) ﹐都是大問題。」 人們絕不可忘記﹐ 2008 年大選時﹐一個毫不認錯的民進黨貪腐政權所推出的候選人﹐仍舊獲有 540 萬不管是非對錯的死忠支持者的選票﹗這就是台灣社會存在的一種所謂的「 膽識 」﹗所以﹐鄭弘儀在臺獨民進黨五都選舉造勢大會台上大罵馬英九「幹 X 娘」﹐臺下臺獨分子萬人回應「幹 X 娘」﹔所以﹐這「幹 X 娘」裡頭﹐是有「 540 萬人 的膽識 」﹗不是僅僅「 周占春的膽識 」﹗ 所以﹐將「 周占春的膽識 」乘以 540 萬﹐各位讀者就當深切明白﹐再度重讀﹑思考本人在【台灣塞浦路斯化﹐島內實行一邊一國】﹑【由「兩個中國」到「兩個台灣」】二文中所擬「台灣島內實行一邊一國」之議的真實性與緊迫性。 參考文章﹕ 【台灣塞浦路斯化﹐島內實行一邊一國】﹑【由「兩個中國」到「兩個台灣」】 【周占春的膽識】 【聯合報 ╱ 黑白集】 2010.11.07 03:31 am 看到周占春對陳水扁二次金改案的判決文,不論是憤怒也好,感到荒謬、可笑或難以置信也好,你不能不佩服周占春法官的膽識,他真的是無所畏懼。 早就有人預言,扁案落到周占春手裡,絕不可能定罪。周法官絲毫不畏人言,他左拿憲法擋箭,右舉馬英九為矛,編構出一套天馬行空的奇言,說金改根本不是總統職權,陳水扁雖拿了六億多,其實只是他和財團間的一場「誤會」,不應該有罪。 在周占春眼裡,什麼國家基本大法,也只不過是一罐幫阿扁脫罪的立可白罷了。他自扮大法官,把憲法總統和實權總統一分為二,用影子幫真人掉包。周占春偷天換日,可不是摸黑進行,他大剌剌在記者會上向公眾開示、說教,把全國百姓當成愚夫愚婦,一點也不怯場。 周占春也絲毫不怕「白玫瑰」,不怕司法形象低落到什麼地步,更不在乎政黨輪替過幾回。他用政治念力來寫判決,用憲法否決六法全書,把公平、正義、廉潔拋在腦後,更不管輿論會怎麼說。他以「嘸你嘜安納」的勇氣,寫出矛盾百出的詭辯,把一個呼風喚雨的人形容成天真無邪,讓人瞠目結舌。對於其通篇胡言,許多人還在拚命咀嚼其間真諦與奧義,活脫一個卡夫卡式的荒謬社會。這個判決絕對該收入教科書,供法律系師生辯論。 可怕的不是周占春個人的膽識,可怕的是一個出了什麼岔的社會,會讓法官變成這副模樣,整個國家卻束手無策。面對周占春這種大無畏的綠營「死士」,執政黨卻仍只能囁嚅著說「社會自有公評」;請問:台灣的法治和社會價值要靠誰來維持? 【 2010/11/07 聯合報】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