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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使用“威權手段”不當取得財產
2019/01/18 16:57:34瀏覽706|回應3|推薦25

何謂轉型正義?老仙沒有那大的學問能定義何謂中華民國的轉型正義,老仙想要探詩的是轉型正義是講的就是合法但不合理的事情?所謂的權威時期,是否如果現在泛民進黨立委佔國會2/3能通過任何他們想要通過的法案,並由中取得不當的利益,並把持所有的監督與制衡機制該視為民進黨權威時期?

如老仙的說法成立,所謂的民主化過程面臨的威權時期,經整理則可定義為:民主時期人民經民主程序所選出的執政者,在國會擁有絕對多數的席次,經過多數暴力修改通過法條或章程不當取得不合理的財產,認定為威權手段。因此老仙認為促轉條文第三條第一款應修增:增修:威權統治也可以指政府在立法院擁有絕對多數的席次,經過多數暴力修改通過法條或章程不當取得不合理的財產或職務,由經促轉會依相關條列認定是否為威權手段即可處理。

老仙舉列以分辨合法或不合法,吳音寧沒有違法與否的問題,但經資歷皆不符的法況下,極為不合理,社會觀感不佳,執政者自承擔政治責任。

趙怡翔資格不符,佔駐美政治組組長,民進黨前副秘書長李俊毅認為是合法但不合理,但社會大眾認為即不合理也不合法,美國政治組是外交部文官正式編制名額,其組長須十二職等且經驗豐富方能勝任。惟,蔡政府為了轉移謝長廷害死外交官調查事件,使用威權手段一年圖利趙怡翔三百多萬不當財產,將來應透過促轉會依追回不當財產。

林子揚、劉家愷被派外任諮議,外交部反駁,駐外聘用人員目前並未規定僅得在駐地聘用。惟過去沒有國內聘用後帶至外館服務的諮議,且公務都是正面表列,没規定者就是不宜,也視為使用威權手段一年圖利他們二百萬以上之不當財產,將來應以促轉條例追回不當財產....

天佑台灣!

備註:一、未來促轉會可設21委員,由政黨十五席按比例產生,加上六席由學界、媒體各二人以及海選或抽籤方式二人產生....等等

二、李遠哲自肥應列為“威權手段不當取得財產”轉型正義的首要目標。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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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蓋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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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3 09:51

“面對霸凌者越怯弱,他們越囂張」 蔡英文:守護民主是台灣人使命....”

蔡英文說的真好!

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董事長莊豐嘉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作為主辦單位,讓文化部長遭受不合理待遇,不能保護好她,表達歉意....”

蔡英文與莊豐嘉都說的真好!但是如果說鄭麗君受到的待遇被認為是不合理且是霸凌暴力相向委曲,我們就應該同情她,為他仗義執言,說讉責暴力,則相同以暴力表達訴求的民進黨前輩應該先出來向台灣社會道歉。別漏掉太陽花暴力佔領立法院與行政院被認證為言論自由範圍內的意見表達!

鄭惠中何許人也?她是一位須要被人關懷的殘障老藝人,不管她過去如何風光,如何美艶,如今的鄭惠中只不過是一個社會的極弱勢,當她面社會權力的頂端人士不會有任何發言權,她心裡的話想要講出來但誰聽得到?是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林靜儀嗎?她們認為打在麗君身上,痛在全台心理!但是鄭惠中的心理的痛又豈是她們這些權貴所了解?

老仙認為暴力就是不對,但她對鄭麗君沒惡意傷害,她只是想表達她的言論。關懷基金董事會不應該對她採取法律行動,那只會顯得這基金會掛著羊頭賣狗肉,「關懷」是假的。他們應該去了解為何鄭麗君要用這種強烈的行為來表達訴求,在言論自由的底下,如同太陽花一樣,行政院長當然會撤銷對她的刑事主張,而不是這些權貴聯合起來去對付一位殘障須要被關懷的老藝人。能告鄭惠中的只有鄭麗君,她可以告鄭惠中傷害與侮辱公署,追究鄭惠中不應該超過她行為偏差以外的事情,更不應該像某些高高在上的大立委認為應該加速以威權去霸凌鄭惠中以及有相同感受的人....

老仙建議鄭麗君應該不追究鄭惠中表達意見的偏差行為,她要做的事情是為鄭惠中開幾場聽證會,讓鄭惠中有充份陳述她心裡的想法,如果讓鄭惠中表達了意見,也了解文化局要做的事情的理由與那部份人的感情,老仙相信鄭惠中再與鄭麗君面對面時,即使有機會,她的另外一巴掌就不會甩出來!


老蓋仙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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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1 18:03
交部外派「口譯哥」趙怡翔駐美任政治組長,引發考試委員一片撻伐,抨擊行政部門作法不當....

如果這樣都擋不往他們不當取得财産,就得要由未來的促轉會追討!

【無★言】時代悲劇 (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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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9 09:03
詐騙黨成立的土匪組織,公然掠奪人民財產。
這與納粹掠奪猶太人財產有何不同?
老蓋仙二(limyaucheong001) 於 2019-01-19 09:29 回覆:
我認為可以由未來的促轉會認定是否使用威權手段詐財即可依促轉條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