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如此卑劣的房客
2009/04/29 06:42:47瀏覽4838|回應61|推薦162

此事若不說分明,沒有人會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卑劣,不知廉恥的敗類、惡棍和流氓。(鄰居說他們像打不死的蟑螂 )

由於投資失策,再加上種種錯綜複雜的原因,使我不得不承接一間房子以抵償損失的金額。

以我怕麻煩的個性,這是沒得選擇的下下策,在很不情願,很痛苦的情況下變成這屋子的所有人。

這房子座落在偏遠的鄉下,是可以養牛養馬的牧區,佔地極大。離我的住處開車要一個多小時,我不喜歡開車,要照顧這房子很麻煩,這產物無疑是棘手的肉中刺。

經過一番周折請人整修之後就準備出租了。由於我不愛管事,什麼事情都拜托整修的工人幫忙照顧。

外觀還差強人意!

整修工人魏先生幫忙張貼廣告聯絡之後,等了好久才有人要租。

由於沒有調查對方的財務信用和背景,隨隨便便的,有人租就好,不想太麻煩,於是房子就租給一個自稱單身的白人女子(其實有夫有子,還有一大幫來路不明的人士雜居)。

屋主凡事請人代勞,壓根兒沒見過這個叫鬱金香的房客。

接著就是一連串災難的開始,現在只能放馬後炮了。

鬱金香一有事就打電話來要求修這修那的,這倒也罷!不管事的屋主凡事都交給魏先生處理。

不多久竟然莫名其妙的,陸陸續續的,接到許多市政府告發我的傳票,說我的房子垃圾太多太髒亂,過多的雜物堆滿了車道;又,院子養了過多的馬匹等等,要及時改善。(原來是鄰居去檢舉的)

政府不罰居住者倒來警告房東,而且限五日內要處理,否則罰款累進計算。這類的罰單都是用掛號信寄來,前後共有20多封,有一陣子天天跑郵局,領掛號信,接得心驚膽跳的。

原來自從鬱金香這一家搬入之後,鄰居就不得安寧,他們經常開派對,把音樂放得震天價響,吵得別人耳膜都要震破了,而且經常有許多不明人士進進出出,酗酒,吸毒。

有一鄰居抱怨﹕這裏經常有一、二百人聚集開派對,通宵達旦喧鬧不已。

他們說鬱金香是個瘋女人,她會在三更半夜,狂按喇叭,長達三分鐘,要她的男人出來開門,把鄰居全部吵醒;她的男人也會三更半夜開車撞門。

後來又接到一位自稱是私家偵探的鄰居約翰,很熱心的寫信來報告,說鬱金香這一家是犯罪集團,他們有吸毒和暴力的前科,並說這個惡房客是我挑選的,所以房東要付全責。

約翰說﹕“在過去的90天,妳的房客遭鄰居抱怨並由警察取締的事項如下”:

5月12日 ~ 擾亂社區安寧

6月24日 ~ 輕罪的刑事犯

7月7日 ~ 可疑人士進出

7月8日 ~ 遭刑事監控

7月10日 ~ 逮捕服刑

8月15日 ~ 致命武器的攻擊

鬱金香從去年10月以後就沒再付房租了,我也希望能把她趕走。

給了“Three days Notice'(三天的通知)他們也不理不睬,照樣賴著,租金依舊不繳,麻煩也沒少惹,東西弄壞了照樣要替她修好,我繼續在這兒接市府的違規傳票。

不得已在一月份,花錢請律師用法律程序驅逐鬱金香,公文來來回回的又折騰了兩個月,最後法院判決屋主勝訴,律師再把判決書寄給警察局,由警察出面做驅逐的動作。

警察接到通知後又拖了一星期(4月9日)才去執行。警察有權當場攆走他們的。他們在警察面前假裝搬家,把一些家具搬走並哀求給四天的時間搬家。

法令允許被驅逐的房客有15天的搬家時間,他們早在拿到敗訴判決時就該自己搬了,還要等警察來趕,趕了還不搬,還要給他們15天,這麼沒完沒了的!

反正法律是保護壞人的,再給他們15天搬家吧!

15天後,估計再賴皮的也該搬了吧,於是直接請魏先生去清理房子。結果魏先生發現他們早就又偷偷摸摸的把拖車開進屋子的車道了,又聚集了一大堆人,就在拖車上生活,出入皆用翻牆的方式,典型的小偷行為。

 私自將旅行車開進來,這屋子已斷電了,只有水而已。

魏先生不敢進去整理,向我說明之後,我只好風塵僕僕的親自去一趟,並打電話請警察前來處理。

我向警察出示法院的判決書,以及上次驅逐的記錄和時間,現已超過15天了,他們竟然還賴著不走。

警察也不能亂闖民宅,和鬱金香說話只能隔著鐵柵欄,我們則站在對街等候,警察吩咐不可以靠近,一切由警察來來回回的傳話。

不知情的警察很客氣的和鬱金香談話以了解情況。

接著,警察傳來鬱金香的話,謂﹕

「上次既然警察沒有當場把他們驅逐成功,又讓他們住了下來,那一次的程序不算數,如果要趕他們走,一切程序還要從頭來過!」

這是什麼話!我聽了差點昏到,天理何在!

我向警察解釋,由於他們的違法行為,害我一天到晚收到違規的傳票,我想改善卻不得其門而入!

他們從去年10月以後就沒有付過房租了,屋主要繳房地產稅,還要付罰款,又要花錢請律師驅逐,法院都判決我勝訴了,也給她15天的時間搬家了,這一切還不夠嗎?

我氣急敗壞的說﹕

「不行,今天是最後一天,一切今天搞定,我沒有時間再來了,他們今天一定要搬走,我絕不讓步!」

警察只好回到他的警車打電話,查明上次驅逐的記錄,並請示他的上司該如何處理。

幾經周折,警察來來回回的走了數十趟,鬱金香機關用盡,知道大勢已去,最後同意馬上離開,因為警察後來態度變凶了。

警察問我﹕「妳要給她多少時間搬離?」

我本來還想說幾個小時,後來警覺到沒那麼多時間和她耗了,我說﹕

「只給她一個小時,她只要把東西塞進車子,把車開走就行了,一個小時夠了。」

警察又說﹕「如果她還有東西沒搬完,妳要把它們放在一旁,等她打電話和妳聯絡,妳再聯絡警察來監督她拿走!」

什麼!我聽了心裏又是一驚﹕“這不就是最後一次了嗎?還要留東西讓她下次搬,到底有完沒完?”

我態度強硬,很明確的對警察說﹕

「今天將是最後一次了,他們一定要全部搬乾淨,請您告訴她,所有留下來的東西我全部當垃圾處理,沒有再來拿的機會了」

警察同意,又去傳話宣布﹕

「一小時之後會再來檢查,如果沒有離開就要拘捕了,還有,任何東西沒搬走的就當成垃圾!」

鬱金香和她的兒子,看來還人模人樣的!耍盡心機和警察周旋。

一小時後,警察果然再來,走進屋內檢查他們是否全部搬走了,怕有人還藏匿其中,我看見警察是掏出手槍巡視的,可見他們是多麼頑劣的份子

總算可以進來檢查了!看到屋內的種種景象,我的驚嚇非同小可!

這是留在車道上的一小部分垃圾!無數的蒼蠅四處亂飛!

一堆堆的垃圾山充斥著整個大院落,顯然這不是一個家庭的廢物,這是很多人雜居的結果!

屋內被毀損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不論是廚房或臥室,好端端的一間屋子被折騰到像鬼屋,像垃圾山。

牆上到處是涂鴉。

破碎的酒杯酒瓶,玻璃碎片散落一地,慘不忍睹,不知道她的小孩如何在這樣的環境生存,真是不幸的男孩!

如此的臥室,這是他們敲破玻璃窗,晚上潛入睡覺的地方!

當天已把鎖全部換過!

 

警察說如果他們再入侵就是強盜行為,要我們立刻報警。

魏先生把所有的門關好並換鎖才離開,結果隔天他想進去噴些殺蟲液(蒼蠅太多了),發現所有的房門又被撬開了(趁黑夜潛進去的)。

就像一群趕不走、打不死的蟑螂!

遇到這種“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流氓、無賴、兼流浪漢,你能奈他何!

這種破壞的本事,讓很多人大開眼界,我則欲哭無淚啊!

公道自在人心,說他們是人渣一點也不過分!

如今還得請人清理這一大堆的垃圾,約略估計也要五大卡車才拖得完,又要修理被全面破壞的門窗,牆壁,地毯,還有損壞的排水管等等,不知還要花多少錢?

最近房市低迷,賣不出去,賣了也賠本,出租又這麼傷心費神,這燙手山芋背後的苦楚我還沒能說清楚呢?

恨透了那個導致我面臨今天這個局面的人!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tsailu&aid=2890392

 回應文章 頁/共 7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領弟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同 情 您 ﹐ 完 全 了 解
2011/04/11 09:44

親 愛 的 姨 婆 ﹐

真 同 情 您 的 遭 遇 ﹐ 我 完 全 了 解 您 的 痛 苦 。 以 前 我 公 婆 的 房 子 ﹐

大 部 份 是 我 在 管 理 ﹐ 房 客 搬 走 時 ﹐ 是 我 得 負 責 去 清 洗 地 毯 ﹐冰 箱 ﹐

爐 子 ﹐ 浴 室 ,粉 刷 牆 壁 .....平 常公 寓 的 維 修 ﹐ 除 草 ﹐ 修 剪 樹都 是 我 。

幸 好 還 沒 有 碰 到 像您 那 個 那 麼 惡 劣 的 房 客  。

不 知 您 的 痛 苦 是 否 已 經 過 去 了 ﹖

領 弟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11-04-13 01:43 回覆:

這種惡劣的房客是萬中選一的,一般人豈會有這麼奇特的遭遇!

在美國,做房東的滋味不好受,做人還是越簡單越好,房子一間就夠了!


心理師Rachel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不可思議
2009/11/14 18:55

這樣的惡劣房客真不可思議!你還能耐著性子跟他們周旋,要是我,恐怕就氣瘋了!

唉,這樣的經驗真是一場噩夢,最好以後都不要再發生了。謝謝你把這個過程寫出來,讓大家也得到一些提醒。真的是,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無☆言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黑心人
2009/06/04 14:43

我是受害者

租了3年房租從未拖欠  退租時房東開始跟我算帳....這且不論

天助我也找了一個清潔公司幫忙 問床墊還要不要?   房東爽快太舊了丟了吧

工人當場拿出刀片來分解 因為裡面的彈簧可以回收

哪知一刀切開  幾乎所有的人當場作噁   黑心床墊全是蟑螂蛋 蛆 和不知名的蟲

想想住了3年 全身發麻 房東退了押金 我飛也似的走了  買沙威隆去也= =" 


左手握的是友情,右手握的是知音。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09-06-05 02:47 回覆:

真的是“ 天助 ” 否則刁難的房東恐怕不會爽快的把押金還妳。

睡在那麼惡心的床上三年,幸好妳沒有得到皮膚病,不幸中的大幸!


維清緝熙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在屋內
2009/06/03 08:37
在屋內放滿老鼠夾, 讓她們翻窗戶進入後就 啪啪啪啪啪 夾給她們爽, 然後說, 懷疑屋內有老鼠, 所以出此下策. ^+++++^
Abka Manju Be Aisilambi

度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下次租屋最好當面過濾,看清楚租屋對象
2009/06/02 17:01

下次租屋最好當面過濾,看清楚租屋對象,並且記得簽訂條目清楚的契約,才有保障。


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
出交天下士,入讀聖賢書。
外儒內佛,以出世精神作入世事業!

吹牛皮 大俠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怎么辦?
2009/05/31 11:44
怎么辦? 遇到这种事, 直麻烦!
謝謝你的來訪, 我為你又寫了下列文章, 請您來賜教批評:

angelhohoh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請神容易送神難
2009/05/28 12:44
還好最後搬走了



19室班媽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希望
2009/05/25 13:26

妳已經解決這個燙手山芋。

房東真不好當啊!


O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姨婆
2009/05/24 07:08
這世界真的有這樣的人渣, 我們那邊也是有, 真的是很令人生氣!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09-05-27 23:45 回覆:

真的是欲哭無淚!我已灰心得說不出話了!


魚蝦媽咪_安淇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真誇張~
2009/05/22 10:32

世界之大,真是無奇不有,
怎會有這樣誇張的房客...真是無法無天了....@@

您自身安全真的要小心,
總覺得這些人會復仇什麼的,實非善類....

花露露 (邀舞~ 韋伯)(jtsailu) 於 2009-05-23 02:04 回覆:

的確“世界之大,真是無奇不有”,不說出來還沒人會相信有這等事。

妳也知道,善後的工作是更麻煩的,

只恨法律只保護壞人的人權。

頁/共 7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