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生活光影.2014/10/03.我們不是那麼閒
2014/10/03 22:29:57瀏覽7734|回應8|推薦17

今天秉謙回來,可不只是抱著媽咪拍照,幫了我一些忙。所以今天的日記是吐苦水來著,但或許對一些身障與重大疾病家庭來說,是經驗的分享。

前一陣子提到過幫玲玲辦理申請「重大傷病卡」換發的事情,該辦的也辦了該跑的也跑過了,卻沒想到直到今天還得讓我們跟時間賽跑。

雖然上面的連結裡面有提到申請與換發的注意事項以及要準備的資料,我還是整理在底下給大家參考:

  1.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2. 特約醫院、診所開立三十日內之診斷證明書。(診斷病名欄,應加填國際疾病分類碼)。
  3. 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兒童得以戶口名簿代替)。現場臨櫃申請者,請盡量攜帶健保卡。
  4. 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5. 重大傷病診斷為下列病名者,請另檢附相關文件。這個底下分為六項,玲玲的部份歸屬於第二項「申請重大傷病第十二類重大創傷且其嚴重程度到達創傷嚴重程度分數十六分以上者(植物人狀態不可以ISS計算),需註明傷病原因及詳填各創傷部位分數」。

以上的資料我們在醫院的協助之下全部備齊,請醫院代我們寄發到健保局,但一切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順利。首先是醫院社會服務課打電話給我,說健保局要看玲玲的身心障礙手冊,上面是否有標視為重度或極重度。但是健保局提到的注意事項裡面沒有這一條啊,想說這個比較簡單,傳真過去就好了。

結果昨天又要求我們提供去年12月到今年9月的看診記錄....不是病歷摘要以及檢查報告就好了?需要哪些資料可不可以一次說清楚?我們也要上班,不是大家都有時間去跑這些資料啊。

還好秉謙下午回來,請他幫我去病歷室申請看診資料,但其實沒有那麼簡單。玲玲目前住院,所以要先在護理站填好申請單並請醫師蓋章,然後才能到病歷室去調資料(病歷室乾脆很夠意思的一口氣給我們去年1月到今年9月的看診記錄),最後交給醫院再次幫我們送補件。

我在想如果我一時想不開真的親自到健保局臨櫃辦理,送件補件不知道得要奔波多少趟。真的,我們不是那麼閒,饒了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吧。

此外我又想到今年底該幫玲玲更換輪椅,要申請輔具補助(這是社會局的業務),去年一月法令修改,區公所社會課的承辦人很清楚的跟我說,就算所有的資料都齊備完妥,我們至少要親自臨櫃跑兩趟。萬一不小心少蓋了一個章或是怎的,還不知道要親自跑多少趟。

有時想想,政府機關是在懲罰我們這些身障與重大疾病家庭嗎?並不是要我們這些小老百姓跑程序跑到兩腿發軟兩眼昏花,就叫做嚴格把關吧。

說說玲玲的狀況,今天還不錯,醫師有說可以試著下床坐輪椅。早上玲玲還有些不敢下床,下午在阿慶的幫助之下坐了兩個多小時的輪椅。多了石膏的重量加上玲玲的身體還不夠靈活,阿慶就顯得辛苦多了。明天週末,下午或許就放阿慶出去散心走走,時間不要太長,我想基本的照護對我來說還不是什麼大問題。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c3158&aid=17836639

 回應文章

需仁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10/09 22:18

我就不一一回應了。

我想我寫得很清楚,也不是一個不用功只想著政府要給我們什麼樣幫助的人。我自己是公務人員也是承辦人員,所以當我要去申請什麼業務,第一個做的就是先做功課,需要準備哪些資料,這些功課的來源與出處連結我不但貼上,還順便把我們用到的條文轉貼下來。

我很確定我沒有說到把關嚴格與否的問題,當我把文件備齊,健保局一句話說不符合申請標準並述明原因,我絕無二話,最起碼回答得明快,我不用多跑冤枉路,就這麼簡單。

但今天健保局要的資料是規定裡沒有的,如果這些資料健保局任何有必要提供,大可在規定上面寫得清清楚楚,我也一定依規定申請程序辦理。還是一句話,通過與否健保局有其權責,我尊重健保局的審核結果。

真正讓我不滿的,難道進行規定以外的要求,讓家屬奔波,就叫做把關嚴格?此外,身心障礙者有100萬人,需要全職照護的失能人口又有多少?全職照護者的生活甘苦,親身經歷則冷暖自知。

有興趣歡迎點閱「重大傷病卡申請換發」的連結。附帶一提,台灣即將進入高齡社會,大約10年後也將進入超高齡社會,失能照護者的需求勢必大幅增加。可見的未來,這一定會是國家財政的最大錢坑。我提前體會到這樣的生活模式,也提前體會到10年後我們所面臨的困境。這不只是政府的事情,也是大家要開始關注的社會議題。請相信我這真的不是詛咒,因為我真的認為面臨這些問題,絕大多數人都得面對,只是遲早的問題而已。不只是長期照護,這整個社會制度真的很需要大家的關心。


夕陽依舊那麼美麗,明天還是好天氣^^

http://jac3158.com/blog

太陽大
2014/10/09 09:13
對公務人員,你要告知再幫我檢查少什麼文件,讓我一次跑完. 我就這樣子,讓我少跑二次.(iammoly@gmail.com)

台灣人何時才不再幻想包青天
等級:3
留言加入好友
2014/10/09 08:45
要怪就怪那些愛鑽漏洞、貪小便宜的台灣人吧,

台灣很多嚴格的制度跟多如牛毛的法律就是被這些人弄出來的,

政府不做這些限制,讓有限的資源被濫用,

受害的還不是你們這些真正需要的人,有比較好嗎?

而且你們到時還是只會出一張嘴罵政府,真是父子騎驢。


5樓大概是沒見識過真正的刁民才會這麼天真,

事實正如4樓所說的,

在民粹風氣正盛的現代,

擾不擾民很多時候跟制度無關,純粹是刁民說了算,

很多台灣人囂張到只差沒要公務人員跪著替他服務。

Luc
等級:1
留言加入好友
2014/10/09 02:25
嚴格把關不一定得要擾民. 該準備什麼/缺什麼, 一次說清楚, 不這麼做難道就叫嚴格把關? 相反的, 有這種現象表示承辦人員對於法令/規定不清楚, 常常丟三忘四, 心不在焉, 八成是辦到一辦又 '突然' 發現查漏了某項文件, 或忘了告知.

路人
2014/10/08 23:51

想過越來又嚴格的原因嗎?因為造假實在太多、民粹太嚴重(我很可憐,你不讓我過,就是不便民,就是沒愛心)。舉例而言,全台灣2300萬人,身心障礙者超過100萬,殘障之島!

(bbc@cnn.pbs.tw)

DaDiao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2014/10/08 23:16
不嚴格就是圖利,要怪就怪那些為民把關的立委好了。

Peter Chen
2014/10/08 22:27
小弟今年5月依醫院說明及给予之資料, 與家父一起到健保局臨櫃辦理健保卡重大傷病登錄, 大約20分鐘便完成!(p4family001@yahoo.com.tw)
需仁(jac3158) 於 2014-10-09 22:19 回覆:
謝謝,這麼說來反倒是臨櫃可能比較快,虛心受教。

康普達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4/10/08 21:33
目前健保對於身障的辨理愈來愈不便民;身障人事往往就是行動不便,結果又要人家跑多趟,實在非常不合理。標準可以嚴格一點,但手續步驟應可以更簡便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