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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9 12:18:09瀏覽4405|回應0|推薦7 | |
前村有個十四歲的女孩被人強姦後殺害。初時連志安的老娘從工廠聽了來,吃晚飯時,還跟他父子倆說閒話: 「現在人心真險惡,在橋下把人家女孩強姦不說,為什麼還要把人給殺了。」 連志安下身癱瘓的父親靠在椅上嘆息: 「這個社會的人是愈來愈貪暴,連我們鄉下也照樣發生這種事。這傢伙事先就算計好的,做了就滅口。」 「不是,應是事後起意。」連志安一邊端著飯碗夾菜一邊不同意他爹:「我每天騎腳踏車上工都經過那橋邊,地方荒僻,夜裡幹了事,不費事就可避開人。犯案的一定是怕事後被人告發指證,臨時起意乾脆把人給幹了,這樣才死無對證。」 「你都曉得?」他老爹講他:「你沒事就往外頭亂竄,別惹了禍。」 「什麼?關我啥事體?哪天哪裡沒犯事的?」 他們一家人順口談過這事後,萬沒想到到了夜裡,縣公安竟然直接找上他家門裡來。點喚出連志忠,二話不說,就把人起去公安局。 兒子被兩名公安武警帶去公安局裡頭,一夜未回,兩老悶在屋裡人心惶惶。老娘親第二天一早趕到縣城局子裡,打躬作揖求告一整天,總算弄清楚連志安正是被認作他們早先在家屋裡談到的姦殺案疑犯。老婦人聽到消息,如挨雷劈,楞在當場,半天才清醒過來,就地向人呼冤: 「怎地閉門家中坐,無端端生出這等情事。我家連志安從未生過事,沒有可能犯這傷天害理的事?」 局子裡見慣了這類場面,沒人理睬她。唯有一個較有耐心的辦事員看她單獨一個鄉下人,模樣質樸的老娘們,乾脆直率地告訴她情況: 「你先回去,跟我們述苦沒有用,也犯不著。等到偵查過後,若罪證不足就不起訴斥回,如有罪證,才會送法院起訴。起訴後,犯人可在法庭爭個曲直。若有衷曲要陳情,也得等到起訴後再上法庭去陳述,現在跟這裡的哪個人講緣由都白費事。」 旁邊一個穿制服的看他跟老婦說得婆婆媽媽,聽了不耐煩,說他同事: 「講這許多廢話幹啥?你儘解釋,人家鄉村婆子聽也聽不懂!」 老娘見狀沒法,唯有再向原先那位辦事員求情總得讓她見兒子一面,好跟兒子問清到底是怎麼回事?她們就這個獨子,沒緣沒由地被當做作姦犯科的罪犯關進局子裡來,留下兩個五十上下的父母在屋裡,一個還殘廢著,生活都成問題了。 那人表示案件正在偵緝調查中,家人不准接見。他們家裡的事情公家管不到,也不是局子裡辦公事的可預聞的。 老娘請求落空,得不著答案,一籌莫展之下,在裡面梭巡著不肯離去。穿制服那位看著惱火,從位子上起身走過來警告她不得留在辦公室內,妨礙公家人辦事,責她即刻離開。 婦人唯唯諾諾仍待分辯,穿制服的立時變臉,厲聲呵斥: 「你這婆子通不通皮!告訴過你了,不干我們的事!你不要老在局子裡妨礙人辦公事,要不就拿你妨礙公務,一道拘禁起來!」 連志安他老娘當天從縣城長途跋涉回到家時己是入夜時分,雖整副心腸都在為兒子著急擔憂,但是離家一整天,同時也不得不擔心獨自留在家裡行動不得的老伴。 鄉下村閭天一晚,日影暮靄落下後,大地一片黑,除了村民低矮底土磚住屋透出微弱光茫,摸黑行路的人唯有憑藉天邊星輝摸索出村里狹隘土路。 離家門漸近,老遠只見她家屋內黑著,沒露一點光暈,一盞燈也未點上。老婦不由心頭一陣惶悚,害怕又生出事故,三步並成二步趕著往家門走去,一進門,只見老伴一個人枯坐在土屋門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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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