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夕,大陸連續發生民工討薪流血社會事件,大陸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緊急通知》,要求確實解決民間企業拖欠民工工資問題。《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必須加大工作力度,由省級政府負起總責。
國務院發出《緊急通知》,是因為兩周內連續發生民工討薪流血事件,引發輿論關注。1月28日重慶鋼筋工陳汝強為了討回自己被拖欠了一年多的3萬元(人民幣,下同)工資,和24名民工趕到成都中冶成工建設有限公司。他們製作了一條「還我血汗錢」的布條,不料,在公司大門口剛準備拉開時,就被10餘名保安拿起板凳猛打,多名工人受傷。
要求各地區切實負責
2月3日,河南鄭州市圃田鄉政府大院內也發生民工討薪被包工頭殺死案件,事件是因包工頭扣發民工工資,爭執中,包工頭用刀將討薪的兩名農民工殺害。
由於拖欠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穩定。中共中央及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實解決企業拖欠民工工資問題。
國務院《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解決企業拖欠民工工資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抓緊抓細,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責任,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
必要時資產變現清償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普遍檢查的基礎上,集中力量重點解決建設領域企業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各類企業都應依法按時足額支付民工工資,不得拖欠或扣發。
《通知》強調,加大力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對於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由本級政府限期予以清償;涉及拖欠民工工資的,先行墊付被拖欠的工資。對於房地產開發等項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督促建設單位限期還款;涉及拖欠民工工資的,先行墊付被拖欠的工資;對不具備還款能力的項目,可採取資產變現等措施籌措還款資金。
《通知》並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抓緊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的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月足額支付。
據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截至2009年年底,各地已為64.71萬農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資8.54億元,並將進一步做好春節期間預防和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工作。
該部發言人尹成基表示,2009年全大陸各級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共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共有68.44萬件,同比下降1.31%,涉及勞動者人數101.69萬人,同比下降16.26%,其中,集體勞動爭議案件1.38萬件,涉及勞動者人數29.96萬人;審結案件68.97萬件(含上年累計未審結案件),同比上升10.76%,累計結案率為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