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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2 16:00:59瀏覽1443|回應15|推薦120 | |
這裡所說的黃金,就是日前價值居高不下,非常昂貴的黃金,也就是可以作成耀眼奪目的漂亮首飾的黃金。在戰亂時期,黃金是用來逃難用的,在日子安穩的年代,黃金就是給兒子娶媳婦,給女兒添嫁妝用的。 在我這一生五十幾個年頭裡,黃金對我來說,是救急之物也是身外之物,因為我的身上不喜歡配戴那些黃澄澄又亮晶晶的東西,也總認為黃金是遭來小偷與搶徒喜歡光顧之目標。但想到這身外之物,就會想到很多跟黃金有關的歲月與故事....。 記得小時候還是牙牙學語步履蹣跚的孩堤階段,因為食物中毒,鎮上醫生對我的病情束手無策,建議我的父母將我送去城裡的省立醫院,當時家裡為了要籌措我的住院醫藥費,母親將她唯一僅有的金項鍊拿去典當幫我治病,把我從鬼門關撿了回來。所以,當年要不是有這身外之物,我的小命就難保了。 話說女人結婚時依傳統習俗,身上能掛的都要掛滿首飾,手腕、手指(除了大拇指和食指)還有脖子上都要戴得滿滿的,這樣才能顯示新娘的貴氣。但那年我當新娘子時,脖子上只戴著一條夫家給我的金項鍊,手上的戒指也只掛了一個金的一個銀的,好像蠻寒酸的,我的大嫂看不過去,趕忙把自己身上戴的全部卸下借給我,其實我那時候還真不懂,所以,給我什麼我就戴什麼。 婚後的五年裡,我們有了二個女兒,與外子商議並經過公婆允許,在外另立門戶,我們找到一戶二十幾坪大的舊公寓,雖然舊但經過屋主重新裝潢後,房子看起來很新且光線充足,我與外子感到非常滿意,迫不及待的隔天就將所有積蓄傾囊而出,不夠款項又透過親戚幫我們向銀行借款,搞到最後阮囊羞澀,捉襟見肘。 這時候「屋漏偏逢連夜雨」,就在我們入住公寓沒多久,收到貸款銀行寄來的帳單,裡面寫著須繳納XX費六千多元,那時候身上也只剩下吃飯錢,又不敢開口向親朋好友借貸,與外子商量後決定把結婚時的首飾拿到銀樓變賣應急。只記得,外子騎著偉士牌機車載著後頭的我,兩人像見不得人的小偷一樣怕人發現,找了街上巷子裡的一家銀樓,那時候的我像個新娘,一個人含羞帶怯的進入銀樓又走出銀樓。 現在回想起來,黃金買賣本來是很稀鬆平常的事,為什麼讓我們感覺到如此的不堪,而且是件十分丟人現眼的事呢? 經過幾次刻骨銘心的遭遇,才感覺到黃金的可貴,心想如果身上有些積蓄,就馬上購買黃金以備不時之需。但說歸說想歸想,日子還是過得吃緊,因為接二連三的生孩子、換房子、買車子等,鈔票一直都留不住,買黃金的事也就擱著,肚皮先顧好再說。 眼看大女兒也已至適婚年齡,心裡也在盤算著要給她準備多少才夠看,又看到現在貴的離譜的金價著實買不下手,心裡頭還真帶著一點歉意。結果,是白操心了,這世代的女孩喜歡的不是俗裡俗氣的黃金戒指與項鍊,而是亮晶晶的鑽石項鍊與鑽石戒指,這動輒數十萬的首飾,看來她得找個豪門公子或者靠自己拼命賺錢買了,老媽只能兩手一攤說---無能為力啊!對了,順便告訴孩子們,聽說那些結婚用的鑽戒和金錶也可以向珠寶店借呢! (圖片取自網路,上圖為韓星張娜拉) (以上照片都出自網路,若有不當,敬請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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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