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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念慈是真傻還是裝傻??
2011/09/13 11:30:55瀏覽5611|回應10|推薦37
問問所有坐過,正在坐,以後要坐"移民監"的人都知道,擁有綠卡卻不照著規定"維持",綠卡自然失效,居留權自然失效,不然,這些坐移民監的人,是在"坐心酸"的嗎??如果不必回美國待,不必維持,綠卡一樣永遠有效,那這些人每半年去一次美國是在耍白癡嗎?

所以我說,陸念慈要嘛是真傻,要嘛是裝傻,好騙一些沒到過美國不懂美國移民法的愚民!

看倌,您是愚民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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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pang&aid=563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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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b賣傻
2012/01/18 13:43
他不是傻,他是喜歡裝b,此獠為聯網綠軍最無恥第一
紫金王朝(cpang) 於 2012-01-20 01:07 回覆:
呵呵,像他這樣的孬種,東躲西藏,也算是不要臉的人當中的一個異數.(因為一般不要臉的人,反正是不要臉了,也不需要躲了,像阿扁那樣,大大方方地不要臉)

不過民進大爛黨裡有個蔡十八,跟這個賤b有像,都是又不要臉又愛躲的,可是蔡十八是女人,男人會這麼不要臉卻又愛躲的,比較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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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念慈是裝傻!
2012/01/18 10:04
我在美國居住超過30年,和一般留學生一樣在美國讀書,就業,先申請居留權(綠卡),五年期滿一直不肯申請入籍美國。看了陸念慈的亂牽拖,發現到很多不是事實及美國移民法的規定:

1. 綠卡不是永久有效,連AIT包道格都說了出境一年以上失效,民進黨留美的呂秀蓮、蔡同榮、李應元會不知道嗎? 民進黨深綠的說"舊版是可以永久使用,沒有期限",請問有何根據? 還是綠營的捏造手法?
美國國務院外交事務手冊9 FAM 42.22 N1.4"Evidence Indicating Abandonment of Residence"列出了五條美國領事可以用來考慮放棄美國居留的證據:
(1) Extended or frequent absences from the United States(長期或頻繁離開美國);
(2) Disposition of property or business affili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出售或拋棄在美國的財產或工作關係);
(3) Family, property, or business ties abroad(在美國國外有親戚 財產或工作);
(4) Conduct while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such as, employment by a foreign employer, voting in foreign elections, running for political office in a foreign country, etc.(在美國國外受到外國公司雇用,在國外投票,或在國外競選職位); or
(5) Failure to file U.S. income tax returns(沒有申報美國所得稅).
這五條恐怕每一條都可以讓美國官員認定馬英九已經放棄他的美國居留,尤其是第一條和第四條。
2. 美國居留權(綠卡alien)和美國國籍(U.S. citizen)是兩回事! 居留權(綠卡alien resident)是"外"國人在美國的居留証,並不是美國的"本"國人身分證明。要取得歸化美國籍,一般要等拿到綠卡後5年(也就是所謂的"移民監"),且其間不可無故或無證離境美國一年以上。這種移民法的規定,全世界包括民進黨及台僑都知道,但卻在選舉時故意裝不知且誤導中南部民眾,影響投票。

深綠的說"擁有雙重國籍者不能參選總統",是不是把綠卡alien和美國籍U.S. citizen弄混了? (希望不是故意的)。雖然有人不很喜歡馬英九,但是不應該說謊誤導:

A. 馬英九早已離境美國30年以上,其間很少數進出美國,且看每次進出美國都是用中華民國護照申請美國簽證,移民法上是進出美國的外國人,其綠卡早已失效30多年!

B. 所有美國資料都沒有馬英九歸化美國籍的記錄,且馬英九早已離境美國30年以上,並未連續待在美國5年(綠卡後的"移民監"),如何申請美國籍?

C. 中華民國憲法並未規定曾經擁有(但早已expired)綠卡的人不能選總統,更何況是早已失效30多年的綠卡! 民進黨現在故意歪曲,把綠卡弄成嗎啡,想要藉此抹黑人smear off一輩子!

台灣近年來仇富、仇僑的風潮,藉由民進黨的政治操作,已經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了! 民進黨煽風點火,把話故意只講一半,誘導人想到偏鋒,好藉故把事情鬧大,管它是講錯誤導,騙到選票就好,簡直就是fraud詐騙集團!

美國法律規定的綠卡及美國籍事項,難道民進黨留美的呂秀蓮、蔡同榮、李應元會不知道嗎? 他們故意不吭聲,把話講一半,錯誤地誘導人把事情鬧大,去騙選票! 更不要臉的是謝矮仔長廷: 自己的老媽、妹妹是美國籍且移民美國定居於洛杉磯,把話故意只講一半,老是說馬英九綠卡仍有效(早就expired了!謝仔捏造亂解美國法律),絕口不提自己的老媽、妹妹,和空心菜十八一樣不要臉!
紫金王朝(cpang) 於 2012-01-18 13:39 回覆:
謝謝!!

台灣人民已經給不要臉的民進大爛黨一個教訓. 該是台灣人民給陸念慈一個教訓的時候了!!

Jeff -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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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不是傻子
2011/12/26 15:04
陸不是傻子,只是個鐵桿子深綠。無所不用其極,就是要打馬!管馬英九什麼真的、對的、好的,陸就是要說成假的、錯的、壞的!

當然,馬英九那些不夠好的地方,就被陸打下地獄了 ..... 

所以,陸不僅不是傻子,還聰明得很,就是希望把別人洗腦成成傻子,聽陸擺佈! 

紫金王朝(cpang) 於 2012-01-13 05:54 回覆:
陸是不是傻子我不敢確定,但是我可以確定陸是不要臉的人.怎說?他自己的格子不開放人家留言,卻還跑去別人那邊留言,這種"只准自己放火,不准別人點燈",正是和民進大爛黨一貫的不要臉的行徑!!

Irene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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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版主是深不可測的深綠
2011/11/29 11:26
這位陸版主 ,真版上神人也, 此人是深不可測的深綠
她公開揚言,對泛藍的人是來一個黑一個,方法是只要
到她的部落格發言, 且是泛藍言論,她馬上將那人列入
黑名單, 之後, 再用言語修理那人,當泛藍人士想要回擊
時, 無奈 已被列入黑名單,無法發言,只能眼睜睜看著陸版
主, 得意洋洋的以偏頗的言論來示威, 而無可奈何.
這種做法是否違規, 本版應該刪除對她的部落格的連結吧.
紫金王朝(cpang) 於 2011-12-09 04:22 回覆:
這正好證明了我所說的,在21世紀的今天,最不民主最不講民權的就是民進大爛黨及其支持者!!連"發言"都不行,就好像謝長廷,管媽這些人的部落格也是一樣,根本不接受回應,這種"一言堂",在21世紀的今天,只有民進大爛黨才做得出來!可惜,台灣竟然還有人以為民進大爛黨是"比較民主"的政黨,真是笑死人了!!

黃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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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質疑 馬總部:經得起驗證
2011/11/26 10:15

綠卡質疑 馬總部:經得起驗證




馬總部:馬總統綠卡 早已放棄失效
【中央社╱台北25日電】
    
2011.11.25 11:35 pm
 

「台灣加油讚」發言人李佳霏今天說,美國在台協會(AIT)曾4度核發5年多次出入境非移民簽證給總統馬英九,根據這些事實及美國移民法實務,馬總統的綠卡早已放棄失效。

外界質疑馬總統綠卡問題,中國國民黨總統、副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吳敦義全國競選總部「台灣加油讚」發言人李佳霏表示,面對外界質疑馬總統綠卡效力,「我們有絕對的信心,一定禁得起驗證,我們也確信美國政府也同意我們的看法」。

她說,從1990到2006年,AIT曾4度核發5年多次出入境非移民簽證給馬總統,總效期合計達21年。

李佳霏表示,2008年馬蕭競選總部國際事務部主任馮寄台早已公開說明,20多年來,馬總統進出美國都申用非移民簽證,非使用綠卡,馬總統的綠卡早已因長期不使用、被視為放棄而失效,馬總統對這件事的態度一直公開坦蕩。

她說,2008年2月當時的競選總部發言人羅智強也清楚說明,馬總統1977年取得綠卡,但1980年代後期就不再使用,至今前往美國都使用非移民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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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5 中央社】@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馬總部:馬總統綠卡 早已放棄失效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6742286.shtml#ixzz1em1qDm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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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王朝(cpang) 於 2011-12-09 04:24 回覆:
謝謝提供!

戳破那陸(可憐,我現在發現原來他的姓,也就是他的老爸,他的祖先,是中國人也!!)xx的胡謅亂語.

z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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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好貨
2011/10/03 13:56

這傢伙,在中時網站被眾人嘲笑,他給人的印象是有很多的仇恨,不知一個正常人怎有如此多仇恨,恨大陸,狠國民黨,恨意之深令人驚訝。

他的貼文,有很大的扭曲,說陸客來台“十數人吃一客蠣仔煎”,暗示陸客是窮酸,這種違背事實的貼文怎能貼出來?

紫金王朝(cpang) 於 2011-11-12 06:05 回覆:
有人寫文看事實憑良心,有人寫文是看心情憑猜測,也沒關係,大家看不到的,天會看到,報應總有一天會到,大家都有家人,報到自己算幸福的,報到家人,別到那天再來哭.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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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2011/10/03 12:28
樓主要去跟陸念慈較汁個啥勁啊, 是非真假曲直的普世標準在那異世界不通用的耶~ XD
紫金王朝(cpang) 於 2011-11-12 06:03 回覆:
呵呵,我不是想跟他計較,主要是"媒體"的力量大,我實實在在說話的人,卻連不上異言堂,陸爛咖亂寫一通,篇篇連上來,這會造成社會觀感的錯誤,對國家社會有害無益.
我只好盡我微薄之力.

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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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是
2011/09/27 01:09

它是裝瘋賣傻!

一如瀉奸巧!瀉奸巧當年說LP是小王子,又說它小時候講了句粗

話,被父親打,從此不曾罵過髒話。到了命盡檔大開粗口風波時,

瀉奸也開金口罵人,但記者問牠時,這位律師很技巧的回答﹕記

憶裏,應該沒有說髒話,更陰險的把話題一轉﹕不要把說台語的

人就認作是下流人。

紫金王朝(cpang) 於 2011-09-30 09:25 回覆:
呵呵,的確是裝瘋賣傻!!

而裝瘋賣傻的人還挺多的,尤其是民進黨三爛咖(人稱民進黨三寶),寫的文章又臭又長又沒邏輯,真慘!!

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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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真傻也不是裝傻
2011/09/13 16:54
他只是謝匪長廷的一條x。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紫金王朝(cpang) 於 2011-09-13 22:33 回覆:
唉,人在做天在看,如此愍滅良心的事也在做,危險呀!

北美隱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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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綠卡風波常見問答集(四)
2011/09/13 13:21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5626134

問: 有網友說美國國務院外交事務手冊9 FAM 42.22 N1.3(3)提到"孩子在美國註冊唸書"可以用來說明外國人有意願在美國保留住在美國居留的狀態(U.S. residence) 。 因為馬英九女兒還在美國唸書,這可以證明他還有意願留在美國,因此他的永久居留權可能仍然有效,不是嗎?

答: 在同一份文件馬上就有9 FAM 42.22 N1.4"Evidence Indicating Abandonment of Residence"列出了五條美國領事可以用來考慮放棄美國居留的證據:

(1) Extended or frequent absences from the United States(長期或頻繁離開美國);
(2) Disposition of property or business affili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出售或拋棄在美國的財產或工作關係);
(3) Family, property, or business ties abroad(在美國國外有親戚 財產或工作);
(4) Conduct while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such as, employment by a foreign employer, voting in foreign elections, running for political office in a foreign country, etc.(在美國國外受到外國公司雇用,在國外投票,或在國外競選職位); or
(5) Failure to file U.S. income tax returns(沒有申報美國所得稅).

這五條恐怕每一條都可以讓美國官員認定馬英九已經放棄他的美國居留,尤其是第一條和第四條。

紫金王朝(cpang) 於 2011-09-13 22:32 回覆:
這些人打馬不遺餘力,只可惜腦袋"恐古力",想騙騙沒常識的人可以,想騙大多數有水準有自我思考能力的人,是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