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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順堅持勞保老年給付提高至五十五個月
2007/01/03 18:09:02瀏覽3856|回應0|推薦4

攸關廣大勞工權益的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日完成初審,將送院會審查,唯因大部分條文均遭保留,二讀會前朝野協商仍有一番激戰,立法委員黃昭順表示,其實最大之爭議就是財務負擔問題,為解決此一現象,早在第五屆立委就任之初,他就提出版本將勞工保險區分為老年保險、普通事故保險、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等四類並分定訂其保險費率,如此可以避免過去綜合性保險的壞處且財務獨立,並可因各項保險的財務狀況調製(整)保險費率,最主要的是可以視勞工的特性而參加不同的保險,進而達到降低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成本負擔的壓力,後因就業保險法完成立法,勞工失業保險法制化後該條例改為三類,唯仍遭主管機關勞委會反對,因現今法令未能符合社會期待保障勞工權益,延宕修法至今,令人遺憾。

黃昭順立委進一步表示,擴大勞工保險適用對象到65歲以下受雇員工在五人以下的企業,早在91年他所提版本即已列出,唯在去年勞委會才同意修正,總算是還給廣大勞工一個公道。

另請領老年給付依現行條文最高以45個月為限,黃昭順質疑其合理性並舉例說,18歲入職場48歲即達上限要其退休合理嗎?為使年資較長的被保險人能獲得足額的老年給付,黃昭順堅持請領老年給付提高至五十五個月。有關增加生育補助費的給付由三十天增加為六十天以符合當前生活與物價指數的條件,勞委會雖同意唯雙生以上者分娩費比例增給卻遭刪除,黃昭順說當此少子化危機時刻,勞委會為德不卒,令人遺憾,他將在朝野協商時力爭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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