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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峰通考》卷四: 五行元理消息賦
2013/02/21 08:19:53瀏覽2592|回應0|推薦8

《五行元理消息賦》

(亦錄於《淵海子平》卷三:27

1.
詳其往聖,鋻以前賢。
論生死全憑鬼谷,推消息端的徐公。

陽生陰死,陽死陰生,循環逆順,變化見矣。

2.

陽木生亥死午,雖存亡易見;
陰木跨馬逢豬,則吉凶可知;

艮生丙而遇雞死,(艮=寅)
兌生丁而逢虎傷;
(兌=酉)
戊藏寅而西方沒,
己生酉而艮中亡;

庚逢蛇而崢嶸,
運見鼠亦難當;

辛生子死在巽地,(巽=巳)
壬生申藏於震方;
(震=卯)
兔生癸水衣祿足,
運行猴地見災殃;

十干生死同斷,
造化依此詳推。

3.
又憑
權刃雙顯停均,位至侯王;

註釋:
如甲生人卯月,得庚為權星,須得刃來合七殺,方為貴,
如有刃無殺、刃必劫。有殺無刃、殺必傷身。

【己亥、癸酉、庚午、戊寅】(#705361-1, 淵)

此造庚日以丙為殺,辛為刃,地支寅午會火局,則丙殺旺也。
酉金羊刃得時,又轉生歲食神,
乃食前殺後,而刃煞雙顯,主大貴也。
[戊辰運]壬辰年
(54歲),拜右丞相傳國將軍。 


中途或喪或危,運扶官旺;
平生為富為貴,身煞兩停。

註釋:
凡命身殺兩停者,富貴雙全;若偏則賤。

【乙酉、乙酉、乙酉、甲申】(#705361-2, 玠)

此造乙木生於八月,酉金七殺、與申酉類成金局,
乙與時支庚合,從殺為貴也。
金乃主義,故為人稟性剛毅,為國良臣,乃尚書命也。


大貴者、用財而不用官,

註釋:
凡用官者,多受人之制。用財者,蓋我剋他人,所以用財命有貴。

【辛亥、庚寅、丙子、丁酉】(#705362-1, 淵, 鑰)

造六丙生人,自坐官星,喜庚辛酉金為財,乃財旺,
則自坐生官,行[丁亥運]丙戌年
(36歲)中狀元。


當權者、用煞而不用印。

註釋:
凡印綬多生滋官,如月支偏官,時上一位貴格,從煞格,多大貴。

【己巳、癸酉、乙丑、甲申】(#705362-2)

 此建寧府彭僉事命,柱中巳酉丑會局,以從煞論也。


印賴殺生,

註釋:
凡印綬格,如印多見官者,合殺生印者,主大貴也。

【辛亥、庚子、甲辰、乙亥】(#705362-3)

此造甲木冬生,地支亥辰,水局生身,
行[申、酉運]
(丁酉、丙申)
庚金七殺臨祿乃全盛,而印綬得局,官至御史。


官因財旺。

註釋:
凡官星得令則吉,最喜財旺生之。

【甲寅、己巳、癸巳、癸丑】(#705362-4)

此造癸日坐巳,為財官,逢寅財旺,官星得生,甲木合己,
行西北方運,位至封相封王。


食居先,煞居後,功名兩全;

註釋:
凡月令有食神,時上有七殺者,主大貴。

【戊午、戊午、乙丑、辛巳】(#705363-1, 通)

此造乙以丁己為財及食神,丁己祿於午,
以辛金為七煞,庫於丑,
身殺兩停,財權兼備,官拜都尉。


酉破卯,卯破午,財官雙美。

註釋:
夫{酉破卯}者,
用支元多見酉字,以酉暗沖卯中乙木為財,
運行金鄉,如見卯木,則主不吉。


{卯破午}者,
用支元多見午字,以卯破午中己土為財,運會木神為妙,
如逢午未己土,則不吉。


【丁酉、己酉、辛酉、丙申】(#705363-2, 鑰)
此酉破卯也。又生秋令,官至令尹,衣錦還鄉。


【癸亥、乙卯、乙卯、戊寅】(#705363-3, 玠)

此卯破午也,巳合真格,八十而卒。


4.
福享五行歸祿,

註釋:
凡五行陰陽相均,八字或四柱各歸祿,
或歸祿臨生旺之地,或身殺相等,均主人多增福壽溫厚造也。


【丙寅、甲午、乙巳、丙寅】(#705363-3)

 此造乙木生於午月,甲祿寅,丙祿巳,己祿午,乙祿卯,
雖不富貴,卻一生溫飽享福,年八十餘歲,康健精神。


【癸丑、癸亥、丁卯、丁未】(#705364-1, 鑰)

此乃福建建寧府建安縣林壽官八字,諱釗號石庵,

其人積德行善,秉忠盡孝,剋勤剋儉,已成巨萬之家。

敦仁敦義,允叨無疆之壽。

生子七人,長子官拜令尹,四子職至省察,其他登庠序者,藹藹吉土,

間有侍庭闈者,造造良民。

生女五人,各配宦門,階前孫枝二十四條,條條挺秀。

堂下曾蘭一十九葉,葉葉爭芳。

更有五代之孩提,又遂兩眼之快睹。

即今萬曆十七年算起,壽數九十七,耳目尚精神,齒發更伶俐,

飲食如常,動履健順,言語無顛倒,施為未改體。

躬逢朝廷恩例,欽賜冠帶榮身,續承都府,贈以金,贈以衣,

繼蒙按院賁以布並銀。

昔年楊郡守,請與鄉飲,客歲張府尊重禮高年。

長子七十已上,見居林下,鶴髮童顏對椿樹,

餘子七九將近,各在庭前,戲綵斑衣娛華陽。

藍袍孫子,泮苑有聲,佇看對對登廊廟。

白衣曾玄,書香可賴,行將個個拜丹墀,盛矣。

目前之美景如斯,彰彰莫掩,必也後代之繁祉定見,生生無窮。

 

壽稱八字相停。

註釋:
凡五行得中和者必壽,經云:五行不可偏枯,要稟中和之氣。


【丁巳、壬寅、戊辰、丙辰】(#705364-2, 鑰)

此命火土相停,[癸巳運]丁亥年(91歲),不祿。


晦火無光於稼穡,

註釋:
丙丁火非特畏水為凶,若遇土重、以晦其光,俱主不吉之兆。


【戊戌、戊午、丙午、己丑】(#705365-1, 鑰)
此女命丙日生,逢午戌火局,
四柱土神太重,以掩其光,乃愚蠢人,終為灶下之婢妾。


盜木絕氣於丙丁。

註釋:
凡火盛成局,則木臨火地、煙滅灰飛
,,陽宮食神多者是。
然陽木則成
陰木次之。


【丙戌、丙申、甲午、丙寅】(#705365-2)

此甲午生於申月,乃{偏官格}也。
年時寅午戌會火局,制伏七煞太過,又會失垣,乃一俗人,
行[寅運]丙戌年
(61歲)不祿。


火虛有焰,

註釋:
凡丙丁日,遇甲乙寅卯木生之,或類火局,皆為火虛有焰而吉也。
若被土重掩光,則火實無為。


【戊戌、乙卯、丙午、己亥】(#705365-3, 沈27)

此李狀元命,木火通明,殺生印,火明木秀。


金實無聲。

註釋:
陽金出土,須有火鍛,方能成器。
若無火鍛煉,則金成塊物,而內實無聲也,人命亦然。


【戊申、庚申、庚申、甲申】(#705366-1 =690116-2)

此造金生七月,地支純金,類成頑金,而無水火鍛煉,
又行西方金鄉,乃金實無聲也。


水泛木浮者活木,

註釋:
水泛木浮,不分陰陽,用之不驗。
蓋甲木生亥無咎,乙木死於亥,水泛則浮也。


【辛亥、庚子、乙未、甲申】(#705366-2)
此女命以庚金為夫,喜透歸祿,夫星得地,年殺又生於子而得垣。
以格論之,為官殺混雜,以理推之,則又不然,
取甲木配辛,日主乙與庚合。甲乙互相配合也。
行[卯運]合局,身旺為福。
一交[甲辰運],申子辰三合水局,
又遇丁亥年
(37歲),壬水太旺,八字運歲,全是水象,

庚金沉水,乙木死絕,乃水泛木浮也。
如活木無土以培其根,被壬水浸淹搖蕩其根矣,
果患面腫浮面之病,而不祿矣。


土重金埋者陽金。

註釋:
凡金宜乎水土滋生,而被土重埋者,乃陽金也。
蓋陽金為成器之物,土重不能滋,而反滋生。


【戊辰、戊午、庚辰、丁丑】(#705367-1)
此造庚金生逢五月,乃正官格也。
惜乎無一點財星,官無生意,
地支純土,又透出梟神掩火,而金遭埋沒,
行西北方財官運,皆名利俱無也。


水盛則危,

註釋:
凡水盛滔滔,貴乎土止,
雖曰土剋水,然水局者,必要土培為福。
四柱全水象而無土止者,則有洩流之患。


【壬子、癸卯、壬子、庚子】(#705367-2)
此女命氾濫而無土止,更兼羊刃傷官,
又行西北運,而流走無定,淫亂太盛,乃下賤也。


火明則滅。

註釋:
凡火無不明之理,無不滅之象,若非聖人洩機,孰得而知之?
是以命貴在得中和,方為上格,太過不及者下格矣。


陽金得煉太過,變革奔波;

註釋:
凡五行歸祿者,不喜見官星。
且如陽金歸祿,兼坐火庫,則金已成器,不必再要見火陶熔,恐變革也。


【癸卯、庚申、庚戌、甲申】(#705367-3)

此造庚金,日坐火庫,得鍛成器,
再行[丁巳運]火鄉再煆,反為太過之患矣。
蓋以物理推之,庚申歸祿,乃從革而成氣之象也。
復行火鄉,又見損而不成物也。
果在此運,事物變革,受其勞祿,
再行[卯運],及歲支財神會局,受職州判,大發財利。


陰木歸垣失令,終為身弱。

註釋:
凡五行失令者,縱然歸祿得垣,被比局持勢於月令,不作身旺格矣。


【癸丑、甲寅、乙卯、己卯】(#705368-1)

此造乙日坐卯,雖祿得垣,
奈生於寅月,陽木得令,陰木反弱,累年未遇。
古云木向春生,作生旺論。
卻乙在二月得令,甲在正月。若失其時,反為身弱。
直運至[
辛亥],亥卯合局印授扶身,
戊子年
(36歲)中舉,會試下第,授長山縣知縣。


土重而掩火無光,逢木反為有用。

註釋:
此與晦火無光同論。


【癸未、己未、丙戌、己丑】(#705368-2)

此八字丙日主,干支俱係土象,無木成其火,故掩火無光。


水盛則浮木無定,若行土運方榮。

註釋:
此言陽木也。
如甲木居於子,乃木敗之鄉,而水太盛,無土以制之,
主風流無度,好酒色之徒。


【甲寅、乙亥、甲子、甲子】(#705369-1)

此造甲日,身坐敗地,生亥水失土所止,
此人雖智巧,能說能為,特虛名一生,功名無成。


5.
五行不可太盛,
八字須得中和。

註釋:
凡太過不及皆不吉也,貴乎稟中和之氣。
人能持此語以為論,則修齊治平之道,不出乎此,人命亦然。


【辛亥、戊戌、壬辰、庚子】(#705369-1, 通)
此造壬祿於亥,子辰全是水象,
喜得月令干支純土止水,一生富貴,壽年九十九而終,得中和之命。

土止水流全福壽,
土虛木盛必傷殘。

運會元辰,須當夭折。

註釋:
凡水滔滔無土止者,必主飄蕩,壽亦不永矣。


【丁丑、壬子、壬申、辛丑】(#705369-1 =690121)

此造壬生子月,水局太旺,丑申子壬俱金水象,而無土止,
行[亥運],十六歲
(壬辰年)而死。


木盛多仁,

註釋:
凡造化逢木命而通月令,或從化類成局者,
主性敦厚,仁慈富貴,又化象得寅卯辰全尤妙。


【甲戌、丁卯、壬寅、甲辰】(#705370-1, 沈85)
此造寅卯辰全,化象得令,作傷官用財格,乃王僉事命。


土薄寡信。

註釋:
凡土得正令,而無刑害者,其言誠實。
若土薄而刑壞者,主人寡信不實。


【甲寅、甲戌、己酉、己巳】(#705370-2, 通)
此造是趙子昂命,即趙孟頫。

【己巳、壬申、己酉、甲戌】(#705370-3, 淵)
此造是劉宦官命,即劉瑾。

水旺居垣須有智,

註釋:
凡水旺居垣,或化象,或從類得局者,主人有智謀才藝,為人面圓美鬚。
若不成局者,主性奸猾,不實之人也。


金堅主義卻能為。

註釋:
夫庚辛金者,在五行主義。
若以為用神,或屬化從類,得局歸垣者,
主人必有義,而剛毅豪傑。
或刑戰失令者,無義凶頑也。
若陽金運行寅午戌方,則煉成器,
若陰金運行子丑亥方,則為佳也。


金水聰明而好色,

註釋:
夫水主智,金主義,金白水清,聰明好色。
如水太旺,必是酒色無安之人。


水土混雜必多愚。

註釋:
夫水主智,被土而混雜者,令人多愚魯矣。


遐齡得於中和,
夭折喪於偏枯。

註釋:
凡造化得中和者必壽,偏枯者必夭。
又如煞強身弱,而失中和者,其人亦夭。


6.
辰戌剋制併沖,必犯刑名;

註釋:
凡{魁罡全更帶刑沖}者,必主犯刑,女命亦然。
若身坐辰戌以有貴者,如貴亦主破敗不成。
(/*【庚寅、丙戌、庚辰、庚辰】)
若女人則傷夫剋子。
以日時為重,年月次之。


子卯相刑門戶,全無禮德。

註釋:
夫【子】【卯】為禮義,日月為門戶。
郭璞《玉照》云:「子卯相刑門戶,全無禮德。」予取用甚驗。
月令日支見者為奇,值時次之。
無禮德者,主帷薄不修,醜聲外聞。

【壬子、癸卯、丙子、丁酉】(#705371)

此丙子用金為財祿,不合丁火坐酉中長生之地,財神又被劫,
更子卯相刑,故妻不賢,惟薄不修,家道不肅。


棄印就財明偏正,

註釋:
凡印格忌財,此理明矣。
若正印居月令者,不可見財。
偏印居月令者,卻喜年時見財,不妨棄印就財,捨輕就重。

【丁亥、戊申、壬申、丙午】(#705372-1, 淵)

此造壬生七月,坐長生祿於亥,印身旺也。
喜丙丁財透,而祿於午,又行運南方之地。
所以棄印就財而貴。

 

棄財就煞論剛柔。

註釋:
凡陰干從地支純殺者,多貴,蓋陰柔能從物。
若陽干則次之,蓋陽干不受制也。


【己巳、癸酉、乙丑、甲申】(#705372-2 =#705362-2彭僉事, =徐086吳星垣)

此陰木從金也。見前。


7.
傷官無財可恃,雖巧必貧;

註釋:
夫傷官格者,須要身旺敵財。
財要生氣,不要盜財之氣,便是發福。
若無官又無財官,雖巧必貧。


【丙子、壬辰、辛酉、丁酉】(#705372-3)

此造六辛生人,以壬水為傷官,歸予子辰水局,
乃柱中無一點甲乙寅卯之財,此人至巧一生貧。


【己酉、庚午、己卯、乙丑】(#705373-1)

此造己用庚傷官,歸於酉丑金局,柱中又無一點財神,
雖巧多能,平生不遂。


食神制煞逢梟,不貧則夭。

註釋:
凡用食神為福,被梟神剋之,不貧則夭。
若梟神無食神者,卻作偏印而論。


【戊寅、丙辰、戊申、丙辰】(#705373-2)
此造以庚金為食神,不合二丙透出,而生於寅,
五歲行[丁巳運],巳午會火局,因火驚死。


男多羊刃必重婚,

註釋:
夫羊刃在命,若無煞,則刃必劫財,而主剋妻。
或刃旺財弱
而行刃運,決主剋妻。


女犯傷官須再嫁。

註釋:
凡命陽見陽、陰見陰,多無情。
若陰見陽,則夫婦和鳴也。
如甲見庚為殺,辛為官,見丙為食,丁為傷,犯此主剋夫。


貧敗者、皆因旺處遭刑,

註釋:
凡命身旺,再遇歸祿生地,
富貴者、則退身避位,常人則貧賤夭折也。


孤寡者、只為財神被劫。

註釋:
凡月令財神,被比肩羊刃分劫,以奪其福,
其人不特貧賤,亦孤寡也。

 

8.
去煞留官方論福,
去官留煞有威權。

註釋:
賦云「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
凡論官者,以要去煞為福
,;用殺者必要去官為貴。


9.
逢傷官反得夫星,乃為財命有氣。

註釋:
此論夫婦陰陽之正理也。

如女命戊日生,以乙木為夫。
則戊為燥土,乙為活木剋燥土,則無情也,安能成生育之功?
蓋戊生於寅,須得陽火化煉,方能成器,故以甲木為夫也。
又不專以夫星定之,
如無夫星原有傷官,而財神有氣,皆作有夫論也。
如傷官為用神者,亦不可損傷也。


遇梟神而喪子息,定因福薄無嗣。

註釋:
夫女造、日主是
陰干,則以傷官為子,食神為女。
陽干,則以食神為子,傷官為女。
若男命,則
陽干以七殺為子,官星為女。
陰干則以官為子。
比如歲運逢偏正印太過,皆主子女見刑,
更看向背輕重而言,不可執一論之。


10.
二戌沖辰禍不淺,

註釋:
如八字原有辰戌相沖,又運逢戌再衝,主禍不淺。


兩干不雜利名齊。

註釋:
凡兩干不雜,更入格,方作貴論。
如或刑沖剋戰,不為善也,宜細詳之。


11.
丙子辛卯相逢,荒淫滾浪。

註釋:
凡八字天干相合,地支相刑,
如{丙合辛,子刑卯}之類,乃「滾浪桃花」,
男犯之好酒色荒淫,因而喪身,病在膀胱腎經,
若子卯歲亦然。
如【甲寅、己巳】,一同論之。

【壬辰、壬子、丙子、辛卯】(#705375)

此造天干丙辛相合,不合地支子卯刑之,
行[乙卯運],因貪色病膀胱而亡。


子午卯酉全備,酒色昏迷。

註釋:
凡【子午卯酉】全者,謂之「遍野桃花」。
若入格不失局者,須貴而有財,皆主荒淫酒色、薄德之人。


12.
天干煞顯,無制者賤;

註釋:
凡天干透殺,身有所歸;遇食神則貴。
如煞顯而無食神制之,更沖戰者,賤也。


【癸丑、辛酉、乙卯、癸未】(#705376-1)
此造生於秋令,而煞旺,坐卯而身強敵殺,
柱中無食神以制殺,更透梟神,卯酉丑未相沖,
為性不仁,兇惡好殺,貧乏終身。


地支財伏,暗生者奇。

註釋:
郭璞云:壬癸生於寅月,暗藏三陽之火為財,而暗生官,斯為貴命。
若透出丙丁則不妙。
順行喜午未運,逆行喜戌亥運。
若申酉運則散,見刑行夾煞主死。


因財致禍,羊刃與歲運併臨,

註釋:
凡月支羊刃,喜見官殺,不要見財。
如歲運又見刃,必因財致禍,輕則災咎,重則喪身。


貪食乖疑,命帶梟神應有禍。

註釋:
凡支干梟食重者,遇七煞的歲運,則貪食生病,
更帶刑沖,則主禍不淺矣。

【癸未、丁巳、丁卯、癸卯】(#705376-2)

此造自坐梟神奪食,有貪食之病。
行[戊午運]戊子年
(6歲),丁食午中己土,發殺祿於子,
與日時卯宮無禮相刑,故初年食耗而退。


日時相逢卯酉,始生必主遷移。

註釋:
夫【卯】【酉】,乃日月出入之門戶。
如卯日生,逢亥月令,又逢酉時,
必主有生之日,家居不定,有遷移修造之事。


【癸丑、辛酉、乙卯、壬午】(#705377-1)

此造乙與辛戰鬥,而卯日酉月相沖,始生之日,主遷移不定。
又主所生之處,左有樹木,右有金鋪,前有道路。


造化因逢戌亥平生敬信神祗

註釋:
夫【戌】【亥】為天門,《玉照》云:「時逢戌亥,道士僧人。
身坐天門者,若不是僧道,亦主敬信神佛。


【己酉、丙子、戊戌、癸亥】(#705377-2)

此命身坐戊戌,一生敬信神祇。


陰剋陰,陽剋陽,財神有用。
官化殺,官太旺,太過傾危。

註釋:
夫官星多者,則化官為殺,人命遇之反凶矣。


【戊子、丙辰、癸巳、丙辰】(#705377-3)

此造癸用戊土為官,柱中太多,反為不吉。
行[壬戌運],官多化煞而逝。


殺多無殺,反不為害。

註釋:
此即{從殺格},若煞旺運,多富貴。


【甲寅、癸酉、乙酉、乙酉】(#705378-1, 通, 淵)

此造乙木身弱,喜得四柱無一倚靠之神,
地支三重酉,只作得從煞看,故富貴也,位至三公太保。
(/*三酉沖出卯祿) 


財多逢財,運逢化煞生災。

註釋:
凡局財多,歲運見財者,謂之財化煞凶也。

印多無印,運忌比劫旺地。

註釋:
凡印綬多得地者,最不宜比肩劫財身旺地。
詩云:
印綬不以無根論,比劫相逢總不宜,
運行財地並比劫,命行值此主傷悲。

又云:印綬不喜行臨官,帝旺逢之亦不歡。

運行身旺地,未可許榮昌,最喜官煞也。

(/*【壬寅、辛亥、乙亥、戊子】) 


13.
八字得局失垣,平生不遇;

註釋:
凡{木逢亥卯未,金逢巳酉丑}之類,乃「得局」。
若木局秋生,金局夏生,豈不失垣乎?主平生不遇。


【壬申、癸丑、壬子、甲辰】(#705378-2, 玠104)

八字申子辰會水局,而生於丑月,失垣也。
其人心胸茅塞,名利無成,行[午運]沖日干不祿。


四柱歸垣得令,早歲軒昂。

註釋:
凡木局春生,火局夏生,金局秋生,水局冬生,土生四季月,
皆為「歸垣得局」,富貴無疑矣。


【癸亥、乙卯、乙未、壬午曲直格。(#705379-1, 沈84)

【癸酉、乙丑、庚辰、辛巳從革格。(#705379-2)

【壬寅、丙午、丙戌、甲午炎上格。(#705379-3)

【庚午、甲申、壬子、甲辰潤下格。(#705379-4)


14.
木逢類象,榮貴高遷;

註釋:
如甲乙天干,生於春月,地支值寅卯辰全,而無間斷破害,必主榮貴。
惟怕引至時上,為死絕之鄉則不吉。


【癸卯、甲寅、甲辰、乙亥】(#705379-5)

此造木生春月,四柱純全旺,又非死絕鄉,故官至御史。

 

命用梟神,富家營辦。

註釋:
如甲用丙為食神,而丙來生戊土,則戊乃甲之財也。
夫丙既為甲之食神,則為丙之梟神,而丙受甲之役使也。


【庚子、戊寅、壬子、壬寅】(#705380-1)

此造壬生,庚為偏印,寅為財食,
故壬子生寅木,而為庚之財也。
卻賴庚金生身,故為富家掌財也。


財官俱敗者死,

註釋:
凡命以官與財為用者,俱要行財官旺鄉為福。
如行敗地,謂之「祿馬衰」,主死。


【戊子、丙辰、癸巳、庚申】(#705380-2)

此造癸用戊官丙財,得祿於巳,
運行
(南)方受赦令,行[酉運]不祿。


食神逢梟者凶。

註釋:
凡食神為福者,柱中不要梟神。
如歲運又見梟神,輕而災咎,重則損神。


【甲辰、丙寅、壬子、辛亥】(#705380-3)

此造甲木食神得祿,造化可取,
不合身坐刃地,會水局,奪了丙火財星。
行[庚午運],食神被傷,而一貧徹骨。


歸祿有財而獲福,

註釋:
凡{歸祿格}無官星者,號曰「青雲得路」,
本用財也,固喜傷官食神生財為貴。


【壬寅、辛亥、壬寅、辛亥】(#705381-1)

此造以寅中丙火為福,而身旺敵財,喜行東方之地,極貴。

 

無財歸祿必須貧。

註釋:
凡{歸祿格}無官煞、又無財星,不入他格,貧命也。


【辛丑、庚子、壬申、辛亥】(#705381-2)

此命無財可倚,而金水太旺,運行西方,賣盡田園而貧。


15.
太歲忌逢戰鬥,

註釋:
此「日犯歲君」也,若為用神者無咎。
如壬日以丙火為財,柱中原有財,雖犯太歲,反為吉也。


羊刃不喜刑沖。

註釋:
凡羊刃而無殺制者,逢羊刃歲君而多凶。
若無財者輕、有財者重,更帶傷官沖刑戰鬥,主禍不淺。


16.
豈知遇正官,卻無俸祿,

註釋:
如甲用辛為官,以物元推之,
甲乃陽木,辛乃陰金,不能剋之以成其器也。


【戊辰、戊午、庚辰、丁丑】(#705382-1)

此造用丁為官,祿於午,惜乎無財,官無生意,
行西北方運,財官皆背,名利俱無。

 

蓋祿逢七煞,乃有聲名。

註釋:
夫七煞乃權也。
以五行之理推之,煞即正官之用,如庚金制甲,甲制戊土之類。
如時上貴格,而無損壞,乃一品宰相。


【甲申、丙寅、乙卯、辛巳】(#705382-2, 通, 淵: 史彌遠,)

此造源遠命,拜將封王,一位貴格也。

 

不從不化,淹留仕路之人;
從化得從,顯達功名之士。

註釋:
夫不從不化者,最怕傷了貴氣。
若得化得從者,其功必顯達也。


【甲午、丁卯、壬申、乙巳】(#705382-3)

此造丁化壬木,二月得令,
惜乎壬水自坐長生持勢,巳申類金局以剋木,化木不成,又支元刑沖,乃下造也。


【辛亥、辛丑、丙子、己亥】(#705382-4, 通, 淵)

此造地支亥子丑,類成水局而化,有所貴,故貴。
此翰林方狀元命。


化成祿旺者生,

註釋:
凡化成造物者,要行本祿旺運,如戊癸化火局,要行南方運。


化成祿絕者死。

註釋:
凡化成局者,最怕行祿絕馬衰之運。
如戊癸化火行水鄉,丁壬化木行金鄉,輕則殘廢,重則傷生。


17.
處僧道之首,用煞反輕;

註釋:
夫煞,乃權星也。
若身旺殺輕者,必為僧道之首。
或入格清則貴而富,必是天師。


受憲臺之職,偏官得地。

註釋:
凡煞有制伏,刑沖有用,財食兼備,必受憲台之職。


生地相逢,壯年不祿,

註釋:
如八字已旺,再行歸祿生地。
經云:「金剛太強,自刑其身。木落歸根,水流趨東,則為自刑。」
如庚辛用丙丁為官,甲木為財,
火木至申酉死絕,財官俱敗,用神被傷,故壯年不祿也。


時歸敗絕,老後無終。

註釋:
凡命以年為祖宗,月為父母,日為己身,日支為妻妾,時為子息。
又月為初主,日為中主,時為末主。
時歸敗地,主晚損子息。


【己酉、丙子、丙寅、辛卯】(#705383)

此造先貴後賤。
蓋丙前逢官、後歸敗地,又子卯相刑,失其官顯,故先貴後賤。
而子癸生乙木,盜官之氣也。


18.
財逢旺地人多富,

註釋:
如甲乙生人,用戊己為財,八字有火局,則財神有氣,
或運行南方及長生之地,必發福。


官遇長生命必榮。

註釋:
如丁日干,以壬水為官,四柱得壬申字,即官長生也,其命必榮達。


丁生酉境,丙辛遇之絕嗣;
財臨煞地,父死而不歸家。

註釋:
辛金以火為子,酉時乃火死地,有丙字合,化水剋火,主無嗣。
庚午有甲申字財臨殺,主父死,子客在外。

若能觀覽、熟讀詳玩,貴賤萬無一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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