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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凡事都不用負責怪政府就好,這樣的社會憑什麼要柯文哲為大巨蛋負責?」這篇垃圾文
2017/02/23 22:39:39瀏覽961|回應0|推薦4
偶然看到報橘轉發一篇署名陳家煜先生所發表的文章,文中對柯文哲處理大巨蛋遭「藍綠一體痛罵」,他感到「心中憤怒無比」,陳家煜先生指出「如果柯文哲是奸的,他大可讓遠雄就這樣蓋完,賭它不出事,而如果真出了事,再以救災英雄出場,清楚地把災難責任推給前朝,名也有,責也無,不挺好?為什麼這麼傻,要淌這趟混水?」

陳家煜講得言詞懇切,只是他似乎忘記遠雄大巨蛋是「BOT模式」。

「BOT模式」是建設(Build)、營運(Operate)、轉讓 (Transfer)的縮寫,是政府請求民間進行公共建設的方式,政府撥出土地而不出資金,由民間出錢出力來建造,時間到了以後就收回政府經營。

以大巨蛋來說,市政府要建台灣第一座室內棒球場,但是大巨蛋這種公共建設預算相當龐大,台灣從沒有建造室內棒球場的經驗,而且以國外經營巨型室內體育場的案例來看,絕大多數都是賠本的。

所以台北市政府委託民間營造商建造大巨蛋是符合市民利益的方式:市民可以得到巨蛋球場,市政府不用出資,還不用擔負營運成敗的責任。

於是在多年競標與爭論後,遠雄建設得到這個標案。遠雄建設很清楚這工程是注定賠本的生意,但是遠雄建設想要得到一個企業代表作,而大巨蛋可以成為里程碑式的建築。

大巨蛋建造完工後,有長達50年的時間,由遠雄全部自付盈虧。如果大巨蛋使用率很低成為蚊子場館,遠雄還是要扛下虧損;如果這50年期間發生任何公安意外,遠雄要負起全責;假如這50年期間發生火災、水災、恐怖攻擊…等等造成無法營運的事件,遠雄不僅要擔負全部賠償責任,還會葬送企業商譽。

所以,最在乎大巨蛋安全的,就是遠雄建設。因為他們要營運大巨蛋半世紀,這50年內不能發生任何重大意外,並在多種法規限制下做到損益平衡。

在此順便講柯文哲市長。柯文哲市長在從政之前是台大醫生。在他不到30年的從醫生涯內,就發生「愛滋器官移植案」這麼嚴重的疏失,他連監督不到百人的醫療團隊都會出狀況,柯文哲的支持者陳家煜先生卻仍形容柯文哲「最勇於任事」。

曾經因監督不周害死病患的柯文哲被台灣社會吹捧為「柯神」,還沒有造成大量人命損失的遠雄建設被唾罵成奸商…台灣社會就是這麼有意思。

大巨蛋的興建除了原本設計的棒球賽事的功能,還做為世界大學運動會的主場館。當年台北市能成功的申辦到世界大學運動會,很大的原因就是台北市正在興建大巨蛋。

只是在柯文哲市長上任後,對大巨蛋工程增加更多前任市長沒有的規定,從原本的不准移動行道樹、要保護松煙園區的煙囪、要減少更多席位、量體過大,後來甚至採用不被國際認可的災難模擬程式,來判斷大巨蛋不符合公共安全法規,並以此勒令停工。

這套台北市政府獨創的災難模擬程式,不會應用到別的公共工程,因為如果全台灣採用這套程式,全台灣不會再有任何工程可以興建。柯市長卻只要求大巨蛋符合這套標準獨創標準,美其名「為了公共安全」。

台北市政府念茲在茲的「消失的17座安全梯」,有12座在影城棟、1座在旅館、4座在商場棟。至於大巨蛋本身,並沒有缺少任何安全梯。

但是市政府卻以「消失的17座安全梯」為理由,下令大巨蛋停工。

一般人常常以「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來形容沒有全盤解決問題。柯醫生在擔任市長後,又示範一套更「新潮」的解決方式,我們可以稱為:「頭痛醫腳  腳痛醫頭」

影城棟、旅館棟、商場棟的安全梯有取消17座,但是柯市府團隊卻是要大巨蛋場館增加安全梯。

這套說詞就被柯文哲支持者們反覆引用,相互說服,成為巨大的謊言集團,雖然他們不知道自己在散播謊言,但是謊言在充滿正義感的群眾中,最容易充份散播。

「為了市民安全」的口號,成功抬升柯文哲市長的聲望,也讓陳家煜先生對柯文哲如此的敬重。只不過,這套針對大巨蛋的公安標準,完全沒有法律依據,市政府不能以此控告遠雄違約,不能收回大巨蛋的營建權力,不能解除任何合約。如果市政府接手經營,就要付給遠雄高額的違約金。

柯市府團隊指控大巨蛋是「官商勾結大弊案」,但是找不到弊案證據。

柯市府團隊指控大巨蛋「違法、不安全」,但是找不到違反的法條。

柯市府團隊指控大巨蛋「消失的17座安全梯」,卻不在大巨蛋場館內。

柯市府團隊想解約,卻沒有足夠的預算來支付遠雄。

以日期來看,陳家煜先生這篇文章是2016年9月發表的,但是他應該已看到台北市政府對大巨蛋的立場已經轉向繼續建造。

現在,台北市政府只能把所有指控大巨蛋的罪狀與罵名自行吞下,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才要主動出面講遠雄公司的好話。


另外,陳家煜先生文中說到:

「馬英九碰到納莉風災,讓地下鐵變成下水道,市民允許他怪氣象局,怪中央,就是不要他負責」

馬英九市長任內的納莉風災,中央沒有提供任何幫助,台北市所有的災情都由台北市自行負責。

但是到了馬英九總統擔任市長,任何地方發生風災、雨災、水災,都是「馬英九要負責」。

莫拉克風災時,南台灣的所有災情,都是中央政府要負責,地方縣市長不用負責。

凡那比風災時,高雄市長陳菊說「中央負責八成」。

甚至是高雄氣爆時,陳菊還堅持是中央要負責、前任要負責。

馬英九擔任地方市長時,風災是地方要負責。

馬英九擔任中央政府時,風災是中央要負責。

這大概就是台灣最流行的鄉民標準。

陳家煜先生文中又說:「馬英九把好好的建城圓環,硬改建成一個沒人去的古怪建築。」

建城圓環絕對稱不上「原本好好的」,而是在1993年與1999年遭遇兩次大火。是圓環火災之後,馬英九要重建挽救,只是台北市的飲食環境早已改變,圓環在多次改建後,仍宣告沒落。

至於陳家煜先生其他的指控「機要費放自己口袋,找個小秘書頂罪,也沒人要他負責」
「頂罪」的意思是:長官沒事,屬下扛責。馬前市長因首長特別費的案子(是首長特別費,不是機要費)遭到侯寬仁檢察官起訴,這怎麼能稱為「找個小秘書頂罪」?

而且當時泛綠的首長,包括呂秀蓮、陳唐山、游錫堃、許陽明…等共七千多名政務首長也都因首長特別費案件遭調查。

但是這些政治人物的「首長特別費案件」,都沒有走完法律程序,就在立法院修法後,全部鬆綁。可以說立法院的藍綠立委,為這些首長大開方便之門。

偏偏,馬英九是不在這些鬆綁的名單內,他是被最快起訴,最快完成一審、二審、三審,是唯一走完全部法律程序的。
陳家煜先生居然還在講馬英九首長特別費找小秘書頂罪。

陳家煜先生又說:「我還沒提,內湖線中運量決策、貓纜、文湖線、聽障奧運、路平專案、建國高架、花博、北北基聯測、士林夜市這林林總總的大小問 題,愚夫愚婦們還不是讓馬郝各幹八年,平安下莊?」
上述種種認知,都只顯示陳家煜先生只相信抹黑謠言,而沒有看過判決書。

我相信陳家煜先生應該是很有使命感的人,只可惜他的使命感只會推動他相信謠言並散播謊言,而不足以驅使他去查找資料,反覆比對,並用同樣的標準看待所有的人、事、物。

這種片面的使命感,偏狹的正義感,只會比很多惡行還要可怕,因為他們不認為自己在行惡,還堅信自己在伸張正義。不…甚至可以說,真正邪惡就是源自於這種片面的使命感、偏狹的正義感以及雙重標準。


https://buzzorange.com/2016/09/10/taiwan-responsibility/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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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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