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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5 18:09:37瀏覽47|回應0|推薦0 | |
台南市府經發局方進呈局長表示,為積極鼓勵廠辦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只要領有合法使用執照的營業場所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台電公司向設置者所收取的加強電網費用、引接線工程費用、線路補助費及併聯審查費均可申請補助,最高可補助新台幣120萬元,加油站屋頂亦可申請。 為推動農舍興建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經發局修訂對象擴大至農業設施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廠商。在目前優惠購電的措施下,結合PV-ESCO,由廠商於農業設施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農民可獲得額外的收入,提供傳統農業發展新契機。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向台南市政府陽光電城專案推動辦公室洽詢。 資料來源:今日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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