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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11:17:06瀏覽2193|回應5|推薦44 | |
經紀約糾紛
更審改判賠專輯未發行之損失409萬
2020年06月30日 11:58
藝人張韶涵9年前和青田音樂、福茂唱
片解約後,被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一審判張韶涵應賠青田音樂4萬元,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判張韶涵除原先的4萬元外,應再賠福茂唱片409萬餘元,可上訴。
從這日方才知道她是誰,
不過最有研究價值的是她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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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