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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3 15:40:53瀏覽7144|回應0|推薦3 | |
法輪功所謂“講真相”的壹個重要內容,就是強調中國政府“迫害”他們的信仰自由,他們錯誤地認為“法輪大法”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並拿《憲法》中所說的“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作為依據。那麽,法輪大法是宗教信仰嗎?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嗎?
首先,法輪功不是宗教,是邪教,不受憲法的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憲法》又規定: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李洪誌也曾公開聲明過:法輪功不是宗教。李洪誌還貶低宗教說:現在所有的宗教都度不了人了,只有法輪大法才能往高層次上度人。法輪功的確不是宗教,只是冒用宗教和氣功的名義而創立的邪教組織罷了。另外,世界上的幾大宗教都講究專壹性、純潔性,而法輪大法卻盜用了佛家、道家、儒家以及基督教等宗教中的名詞術語,並歪曲了宗教名詞的本來內涵,是壹個東拼西湊的大雜燴,按佛教的術語說,是“附佛外道”。按李洪誌自己在《轉法輪·卷二》中所說的“壹貫道”五教同堂是邪教,法輪功更是多教同堂,是更大的邪教。李洪誌初期傳播法輪功時,為了掩蓋法輪功的邪教本質,迷惑世人,曾信誓旦旦地表白:“如果李洪誌參與了政治,今天傳的就是邪法,妳們記住我說的話。”在《轉法輪·練邪法》壹節,李洪誌講的不自覺地練邪法的現象,正好是法輪功群體所出現的現象,這壹切都是李洪誌不打自招承認了法輪功是邪教;還有,法輪功符合了世界邪教的六大特征,它反人類、反政府、反科學、反社會,是地地道道的邪教。所以,法輪功不是宗教信仰,是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它是壹個邪教組織,是壹個反動政治組織和反動文化組織,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打擊。
其次,法輪功也不是信仰。
百度詞條上解釋:信仰,是指人們對某種理論、學說、主義的信服和尊崇,並把它奉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和活動指南,它是壹個人做什麽和不做什麽的根本準則和態度。信仰屬於信念,是信念的壹部分,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現形式。信仰也包含著信仰者對未來美好理想的追求。信仰,是人們對於世界及人生的總看法和總方針,它是壹種精神紐帶,是壹個組織或階層,壹個社會或國家的成員團結奮進的精神基礎和精神動力,具有生活價值的定向功能,社會秩序的控制功能,社會力量的凝聚功能,行為選擇的動力功能,等等。信仰有科學信仰和非科學信仰之分。非科學信仰是盲從和迷信。科學信仰來自人們對實踐和理想的正確認識,所以,我們需要樹立正確的信仰。在我們的傳統觀念中,信仰往往是指宗教,無神論和共產主義是壹種更高的人類的終極信仰。信仰,就是我們所仰視的東西,它在道德標準、思想境界以及對自然和社會的認知方面都要高出於我們自身的標準。當然,每個人的標準不同,信仰也就有所不同,但是,只有人類共同的財富才能夠保存下來,也就是說,大家公認為真理的東西,並能經得起時間的檢驗和歷史的考驗,真正能有益於人類的行動指南,才能成為終極的信仰。那些主張損人利己、阻礙社會進步和歷史發展的所謂信仰,只能是曇花壹現,很快便被掃進歷史的垃圾箱。真正的信仰是人類所向往的目標與追求,是崇高的、聖潔的,讓人敬重的,而法輪功只是少數人認為對自己有利的所謂信仰,卻是損害大多數人利益的,是害人害己的,是讓人俯視和鄙夷的歪理邪說,是不值得壹提的思想糟粕。
再次,信仰具有專壹性、永恒性。
我們知道,世界上幾大宗教都有他們的經典,如佛教有《金剛經》,基督教有《聖經》,伊斯蘭教有《古蘭經》等,這些經典流傳幾千年,為無數信徒所追捧、崇拜並身體力行,這些經典對信徒的要求始終不變,如伊斯蘭教要求信徒經商時壹定要誠實無欺。基督教講博愛,佛教講普度眾生等,兩千多年壹直傳承延續,不曾有過改動;無神論信仰也是從古代就出現,如我國古代有無神論者大禹、孔子、王充、範縝等,隨著科學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國內外的無神論信仰者出現的越來越多,它已經成為人類信仰之巔的壹座燈塔,永恒地照耀著人們的精神天空。我們再來看法輪功,從法輪功傳出到現在,李洪誌出了難以計數的所謂講法和經文,這些講法和經文前後矛盾,沒有統壹的說法,沒有前後壹貫的標準,如在1999年前的經文中,李洪誌多次強調,大法永遠不參與政治,不幹涉國事,不投靠任何政治勢力,結果當有人指出法輪功的錯誤時,他公然背叛了自己的諾言,組織壹萬多人圍攻中南海;中國政府依法取締法輪功邪教組織後,李洪誌發經文讓弟子去天安門“正法”、“護法”,完全走入了政治,幹預了政治,後來又投靠了西方反華勢力;李洪誌講法前後矛盾之處比比皆是,如壹會兒說法輪大法是宇宙最高大法,壹會兒又說法輪大法是佛家八萬四千法門的壹法門;壹會兒說修煉法輪功讓做好人,可是,當他聽到壹個法輪功弟子說,自己就想做壹個好人時,李洪誌說聽了這個弟子的話心裏很難受……如此的南轅北轍,如此的前後不壹,讓弟子信仰他說的哪句話?另外,《轉法輪》可以說是法輪功的“基礎經典”,其他經文和講法都是解釋《轉法輪》的,可是,僅僅過去了二十多年,《轉法輪》就改了多少字?最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李洪誌在2015年的《紐約法會講法》中,竟然把舊的《論語》換掉,改成了新版《論語》,這種偷梁換柱、不斷自我否定和相互矛盾的做法簡直讓人匪夷所思。而宗教的幾大經典,還有中國的傳統文化經典,內容幾千年不變,從古到今始終如壹,沒有人能隨意更改,只是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可以對宗教經典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釋,對經典和宗教的研究不斷註入科學解讀的信息,但從沒有誰去改動過其中的內容。李洪誌說過:大法生生不息,萬古不變,根子都紮在宇宙上,學員不能隨便解釋大法,不能說錯壹個字,可李洪誌今天改來改去,內容隨意變動,就像他本人所說的《隨意所用》,想怎麽改就怎麽改,那還叫大法嗎?能稱得上是壹種信仰嗎?連小學生的作文還不如呢!
復次,要看妳信仰的是什麽。如果壹個人信仰的東西利他利群利社會,這樣的信仰就會受到尊重和保護,如宗教信仰能約束人的行為,他們積極參與社會主義建設,促進與其他國家的民間文化交流,對社會的穩定和發展起著和諧、進步的作用,所以受到法律的保護;而無神論更是壹種先進的、科學的、讓人尊崇的、具有終極歸屬的信仰,是壹種更進步、更完善、更自覺、更能動、更高端、具有前瞻性的信仰,它能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激勵人們積極地改造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的。如果妳相信的東西是自私的、利己的、危害家庭和社會的,那這樣的所謂信仰壹定會受到家庭和社會的反對,不可能受到法律的保護。而法輪功修煉的基點就是自私的,是危害人類與社會的,它還不是壹般的信仰型犯罪,而是邪教性、煽動性合二為壹的有組織犯罪,它對家庭和社會有著很強的殺傷力,對社會的震動和危害程度,要高於壹般的刑事犯罪。這樣的所謂信仰只能遭人唾棄,只能遭到社會的鏟除!
法輪功網站上壹直攻擊共產黨講無神論,不讓人信神,認為共產黨剝奪了人的信仰。可是,不要忘了,宗教都是有神論,為什麽共產黨還保護和尊重宗教信仰呢?因為它不危害社會,並且對穩定社會還會有壹定的好處。宗教的消亡是壹個自然的過程,在人類大家庭的成員對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認識達到完全自覺的時代以前,它將會長期存在。只有到“當謀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時候,現在還在宗教中反映出來的最後的異己力量才會消滅,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隨著消失”(恩格斯語)。法輪功攻擊無神論信仰,還有壹個非常關鍵的原因,如果練習者相信了無神論,法輪功的歪理邪說就會被識破,練習者就會離李洪誌而去,李洪誌就會成為孤家寡人,沒有這些練習者為他們搖旗吶喊,李洪誌和法輪功就失去了向反華勢力邀功請賞的籌碼,因而他們才極力攻擊無神論。
由此種種說明:法輪功是邪教,而不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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