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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華:無情的代價
2010/08/01 14:51:39瀏覽292|回應0|推薦1

        我叫朱華,1961年4月22日出生,黑龍江省五常市安家鎮鐵路退休職工。

  1996年我開始練習法輪功。練功初期,我把它當成一項體育運動,就算興趣不高,但是不用交錢,成本也不大,所以我每天堅持去練功點,還算認真。一段時間後,功友開始給我看《轉法輪》“學法”並領著我參加法會後,我頓時像找到了人生的真諦,覺得“真、善、忍”是至高的真理,把去掉“名、利、情”當成是我修身養性的最好準則。它滿足了我渴望萬能和生命永恒的心理需求,完全相信李洪誌就是宇宙的主宰,是我心中的主佛。於是我全心投入法輪功,風雨無阻。

  我虔誠的“學法”、“練功”,花去一個月的工資買回各種法輪功的“經文”和磁帶。看到這樣花錢,丈夫質疑我說不是不花錢嗎?我搪塞他說是功友給的。

  李洪誌說:“對於情的執著是師父最為痛心的。”練功一年後,為了去“情”斷“欲”,我徹底和丈夫分房睡了,剛開始,丈夫還是款款深情的對我百般溫存,但是我的反應是一次比一次堅決,給我們的夫妻感情蒙上了一層厚厚的陰影。生活上我不再關心他,為了“學法”、“精進”,我基本上不給他和兒子洗衣服做飯,丈夫和兒子成了樓下幹洗店的常客,也成了小飯店的老主顧。他常常若有所思的問我如果在他和李洪誌之間選擇一個,我會選誰,我不假思索的告訴丈夫,我的選擇是李洪誌。就這樣,以後的兩年間,一心修煉的我一步步將曾經恩愛的丈夫推出了自己的懷抱。

  1999年5月,丈夫終於向我提出離婚的要求,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他,還把解散家庭當成是去“情”過“關”最好的辦法。事後,丈夫對我的母親哭訴,他還是希望我們的三口之家圓圓滿滿,只是想用這種辦法讓我放棄法輪功,做個正常的女人,沒想到生活14年的丈夫都不如一個沒有見過面的李洪誌。那時的我徹底傷了丈夫的心,從此丈夫也不再對我有所留戀,帶著兒子離開了我。

  丈夫和兒子離開後,我不僅沒有傷心,反而有些雀躍,當晚就把附近的功友召集到家中,組織大家學法、練功。從那以後,我的房子成了大家開法會的聚點。為了響應李洪誌提出的“講真相”、“證實法”的要求,我和功友們源源不斷的搬回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等設備,在家中不間斷的打印法輪功宣傳資料。

  74歲的老母親擔心我一個人生活有困難,把每個月省吃儉用節約下來的退休金給我送來,母親前腳走,我轉身就給其他功友打電話,把錢交給他們去做宣傳資料。癡迷於法輪功的我不再有親情,根本不去關心寡居多年的母親。有時候,老母親實在想念我了,就拖著年邁的身體爬上7樓,可我怕印刷宣傳品的事情敗露,一次次的緊鎖著房門,假裝家裏沒人,將母親拒之門外,心裏不但不內疚,反而認為是在為大法做最神聖的事,母親就是個常人,怎麽能把時間和感情浪費在一個常人的身上呢!

  對於我極其自私的行為,弟弟非常不理解,質問我在兒子身上沒有擔起一個母親的責任,在老母親身上沒有盡到一個女兒的義務,就不內疚麽?可我想,李洪誌曾經說過:“你身前身後所有的事情師父都得給你管,用得著你操什麽心那?你操的過來麽?”(《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講法》)有師父這樣的承諾,我擔心什麽呀,我哪會有什麽內疚呀,反正有師父給我管著呢,最後我修成,全家都跟著我去天國享福了,現在遭點罪不算什麽!

  2004年的秋天,母親因心臟病突發去世,我也沒從法輪功“福報家人”的欺騙中醒悟。直到2005年2月,在反邪教誌願者的幫助下,我徹底明白了李洪誌是個騙子。

  然而,我為法輪功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我將兒子變成了離異家庭的孩子,丈夫也已經組成了新的家庭,老母親也已經帶著對我的牽掛離開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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