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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6 09:22:58瀏覽421|回應1|推薦8 | |
讀了下面一則新聞,我不禁要問,扁在位八年,在他心中,置臺灣於何地?臺灣之主體性何在?這算不算是標準的假臺獨?這樣的貪汙總統,於今玩弄這樣的把戲,把全臺灣人的臉丟到世界上去,太無恥了! 引: 陳水扁委任的美國律師李維,向記者出示扁親自簽名的委任狀文件,文中提到扁在任內曾多次接受AIT指示行事。 前總統陳水扁訴請美國總統歐巴馬啟動在臺灣的「美國軍事法庭」,將他立即釋放,連日來引發爭議。同樣駭人聽聞的,是他描述在總統任內,美國甚至會「牴觸與幹擾」他的決定與決策。 根據TVBS的報導,陳水扁在美國的委任律師李維,向美國軍事高等法院提出訴狀,陳水扁在訴狀指出,他在位八年,經常接受美國在臺協會(AIT)的指示做事。李維接受TVBS記者訪問時說,「他(陳水扁)要求美軍介入,不管用什麼方法都好,讓他出獄(解除羈押),這是訴狀裡唯一可接受的結果,我們不是討論臺灣主權,而是個人。」 李維說,「陳水扁曾任美國政府代理人,接受美國政府指示,因此應視他為美軍官員。」 對於陳水扁和律師的驚人之語,民進黨立委並不願直接批評。立委蔡煌瑯受訪表示,這個陳述對他的訴訟沒有關係,但扁在絕望中,想到的也可能比較多,他可能要凸顯他執政時的臺美關係吧。蔡煌瑯還推測,「或許是幫他寫狀紙的人想得太多了吧。」 代扁遞狀的「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執行長林誌昇透露,陳水扁曾告訴他,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前處長楊甦棣於2006年6月26日曾在總統府「訓示」扁三點:臺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臺灣人不可以公投、臺灣地位未定。 而在訴狀中,陳水扁也提到,在他擔任中華民國總統八年期間,常常感覺有「神祕力量」在後面同時運作,「我感受美國的行政部門,經常做有關臺灣本地人民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決策,或是有關臺灣領土處置的決策,這些問題,都沒有跟我們本地臺灣人進行事先的洽商或商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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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