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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真的好嗎?
2008/12/09 22:44:59瀏覽569|回應10|推薦14

                                                    

最近幾年,人本、人權一直是大家重視的課題

姑且不論和教育比較有密切關係的人本

先來談談和人權有關的「死刑」

我覺得死刑可以規定得再嚴格一些~~犯行、犯意都要考量,非僅是早年的一命償一命而已

但我卻反對廢除死刑

如果一個手段兇殘、蓄意謀殺的罪犯,只坐個十多年牢就可以出獄~~即使涉及不只一條人命

那對被害者及其家屬實在有欠公允

反對死刑的人,有哪一個曾經是被害者的家屬呢?

白冰冰反對廢除死刑的心,我能理解

那些高唱人權的人

哪天你成了被害者的家屬~~你還會贊成廢除死刑嗎?

我再重申我的看法:

死刑可以嚴格規定,卻不宜廢除

尤其是在亂世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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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燉奶(冷眼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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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在中廣版面上曾經討論過
2008/12/19 19:54

記得在中廣曾經有過這樣的討論,我是贊成廢除死刑的.那時候有一個網友寫的論點非常好,可是現在找不到了.

他在裡面有一句話意思是這樣,槍斃一個罪犯並不能改變什麼,只是你我的心靈得到自我的救贖而已!認為我們所謂的"正義"得到了伸張!

殺人如果是不對的,那為什麼我們要授權一個人去殺另一個人呢?


未經修飾過的人性,與魔鬼何異!


燉奶
橙瓢蟲(zsps0428) 於 2008-12-19 22:41 回覆:

說穿了

真的是出一口鳥氣!

看不慣心狠手辣的罪犯蹲個十幾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Blog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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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廢除死刑, 犯人就會被嚇阻了嗎?????
2008/12/18 11:06

其實我還是不贊成任何人或是機構有權利終止他人生命.

連自己終止自己的生命, 都是需要考慮的, 基本上我並不贊同.

畢竟這樣的行為並不足取.

死刑是以暴易暴的時代所有的產物, 你殺了人, 你要賠命. 雖然聖經上有"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這樣的描述, 卻也在十戒中明訂出"不可殺人".

倪匡的小說有一次在描寫輪迴, 其實概念是非常精采的, 我們只是不知道我的累世因果, 所以才希望冤冤相報, 但是如果以暴易暴, 最後這樣的怨氣依然無法解脫.

而且不廢除死刑, 犯人就會被嚇阻了嗎? 其實是沒有的對嗎!


不喜歡拘束, 喜歡自由自在
So I am Bloghost.

我是博格幽魂
橙瓢蟲(zsps0428) 於 2008-12-19 12:34 回覆:

你說的那本書,是「尋夢」吧

(倪匡早期在「遠景」出的44本我全看過,也買來收藏了)

沒想過來生這種事,只覺得當下的公道要維持

如果沒有赫阻作用,就當是出一口怨氣!


小筏 ( 休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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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題目
2008/12/11 14:45

我想到的也是那個清大的.

可是無期徒刑真的會執行到底嗎? 執行到後來, 沒人注意了, 會不會有什麼變數呢?

不管她在獄中表現如何, 是否真心悔改, 將來是否真的會變成對社會有貢獻的好人, 當初她被判18年, 又減刑成16年, 我實在無法接受.

希望她真的能用未來的日子彌補過去的錯誤, 做個比"普通"人還要"好"的人.

橙瓢蟲(zsps0428) 於 2008-12-11 22:44 回覆:

所以我才強調

如果真的沒有任何大赦

確定一輩子都出不來

我才贊成廢除死刑

否則

我還是認為該有死刑!


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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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高唱人權
2008/12/11 00:53

但必須明白~

人權是保護受害者(或其家屬)~ 如白曉燕

而非包庇加害人(或其家屬)~ 如陳進興


橙瓢蟲(zsps0428) 於 2008-12-11 22:43 回覆:

這世界

好像時時都有兩方在拉鋸

但每拉一下,不論拉向哪方

劃下的,都是一道傷口

是不是?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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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
2008/12/10 22:12

可以嚴審.但不可廢除

請問人權專家們.

那些被害人及其家屬的人權又在你裡?

橙瓢蟲(zsps0428) 於 2008-12-11 22:41 回覆:

唉!唉!唉!

無言~~~~


小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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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成~~
2008/12/10 17:03

也有同感

殺了一個人,關個幾年,出來又是條好漢

那算啥,若如老c所言,也可考慮~~


微笑掛臉上,大笑掛嘴上,
就是我小美人啦~~
橙瓢蟲(zsps0428) 於 2008-12-10 21:31 回覆:

是呀!

老C的加上我回覆WOODY的也不錯啦!


餅乾阿姨
百思不解
2008/12/10 16:20

經濟不景氣

孩子難管理

家長意見多

在這種環境氛圍下

橙瓢蟲怎會想到這個話題呢?

百思不解

橙瓢蟲(zsps0428) 於 2008-12-10 21:31 回覆:

因為有一個清大的出獄啦

有人在討論嘛!


Woody
痛定思痛
2008/12/10 16:13

可依動機,手段衡酌給予~鞭刑.

這樣才能"痛定思痛"

橙瓢蟲(zsps0428) 於 2008-12-10 21:30 回覆:

我倒建議用原凶器也對罪犯來兩下

比方說用刀行兇就來個「剮刑」

把人活活溺斃就來個「嗆刑」

把人悶死就來個「掐刑」

而且力道都要剛剛好~~~~痛苦得要死又死不了

至於「黥面」就不必了~~反正也出不來,丟不了人


Bloghos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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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有權力結束別人的生命
2008/12/10 09:46

所以如果你結束了他人的生命, 所以稱之為罪.

但是因為罪的執行而必須用結束生命作為刑罰, 這樣也是一種罪.

我贊成用剝奪他做為人的自由以為刑罰.

如果一個人被殺, 那殺他的人應該要被剝奪自由十倍於他可以生存的年限.

所以如果一個20歲的人被殺, 那殺他的人就應該被關500年, 刑期至少過一半才能假釋, 那他就永遠關在牢中.

但是我永遠不贊成死刑.................


不喜歡拘束, 喜歡自由自在
So I am Bloghost.

我是博格幽魂
橙瓢蟲(zsps0428) 於 2008-12-10 15:27 回覆:

或許這是一個折衷的辦法~~關一輩子,不許假釋

管他判幾百年,就是不許出獄

因為

我在文中提到關個十幾年就能出來對被害者及家屬是極不公平的

如果關一輩子替代死刑~~~~絕無任何大赦可言

勉強可以接受


angelho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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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這樣覺得
2008/12/10 00:58
道理是很明白的 
雖然不是說一定要一命償一命
但那個法就在那裡
沒有人觸犯也就沒有機會去用
何必要廢呢

我有帶過一個會煞時間嚴重休克的小孩
但是她的父母從沒交代過 我的代理也沒告訴我
等那天發生的時候 那個小孩整個臉變黑
我看她就像一個鬼一樣瞪著我 腦部應該是缺癢了
我急著喊她的名字 拍她的背
之後她好了 我卻一身冷汗 
我寫了一紙保證書給她父母簽
因為我不是醫療人員
言明日後若有同樣情況請自行負責
她的父母卻跟我大吵 覺得我沒有資格讓他們簽字
把紙扔在我面前 問我 你是什麼東西 憑什麼命令我簽
我知道白人的優越感 更領教過法國人的優越感
他們覺得所有幫人看小孩的都是很低下 沒教育基礎的
偏偏我就不是 我只是虎落平陽啊~~~哈 扯遠了 
我的理由很簡單
如果你的小孩有問題 你應該簽給我 因為這本來就不應該是我的責任
如果你的小孩沒問題 那你簽這張紙對你們也沒有任何作用
為什麼不簽呢
後來我退掉這個小女孩 
不賺他們的錢了 

死刑也是一樣 
為什麼要廢除呢
你不去犯它 它就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何必怕呢

我的想法跟你一樣

angel
 

橙瓢蟲(zsps0428) 於 2008-12-10 15:25 回覆:

在接到一個新班級時

一定要調查清楚孩子的身體狀況、特殊疾病

並請家長告知緊急送醫時要送哪一家

一面是求自保

一面是為孩子好

咦?怎麼好像回答得有點離題?